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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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5月,根据《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人民
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09〕25号),“东营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
室”更名为“东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正县级单
位;取消已由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增加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检测体系的职责,增加民族宗教
工作领域有关涉外事宜的管理职责,加强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
关职责的职责,加强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
行的监督检查职责;内设办公室、民族科(挂宗教科牌子)2个职能科室,下属1
个准公益类事业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
制1人,事业编制3人。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1名。
2010年, 东营市杨振福等3人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东营
区政府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获“全省民族
团结进步、和谐寺观教堂‘两个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徐宝生获全省民族
宗教系统“爱岗敬业标兵”称号;东营市清真寺获“全国和谐寺观教堂”称号;
东营区府前大街佛教活动场所等12处宗教活动场所获“全省和谐宗教活动场所”
称号。
2010年底,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成分, 4592人(常住人口)。其中回族
2157人,满族1121人,其他百人以上的有蒙古族、土家族、壮族、苗族、白族。
其中,胜利油田有26个少数民族成分,3721人;石油大学有10个少数民族成分,
54人;地方有28个少数民族成分,826人。全市少数民族散居的自然村有154个。
全市有佛教、 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种宗教,信教公民16660
人, 其中佛教信教公民2031人,道教信教公民147人,穆斯林2157人,天主教信
教公民130人,基督教信教公民12195人。有宗教团体7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3个
(市佛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县区级
宗教团体4个(东营区、 河口区、广饶县、垦利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
会)。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共有59人,其中佛教比丘3人,伊斯兰教阿訇3人;天主
教神甫1人,基督教牧师1人,长老12人(聘用1人),传道员39人(聘用1人)。
全市依法登记的活动场所54处,其中基督教活动场所49处,伊斯兰教清真寺1处,
天主教活动场所1处,佛教活动场所3处。

【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 ①以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的“从我做起,走向
文明” 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 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开展以实践
“八大活动”(文明礼仪普及活动,感恩教育系列活动,主题征文活动,普及道
德规范实践活动,文明歌曲传唱活动,志愿者奉献社会活动,文明集体个人创建
活动,文明机关争创活动)为载体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深
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和《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②开展全市民族
团结和谐乡镇、村居、社区创建活动。东营区、利津县明集乡获全省民族团结进
步和谐乡(镇)、村(居)、社区先进集体称号。③开展民族政策督查,会同市
公安、建设、交通、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民族政策落实督查活动,多次
深入到企业、工地、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检查涉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民族政策
情况。

【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完善网络信息平台、社区工作平台、民族联谊平台和管
理平台“四个平台”建设。修订《关于加强东营市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出台
《东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各县区民宗部门和市
伊斯兰教协会对外来少数民族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外来少数民族
情况,并建立人员信息和管理服务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目标管理和近
距离服务,探索实行纵向和横向、内部和外部双轨驱动的动态管理模式,对城市
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尽快融入当地生活,自觉服从地方政府管理起到积极作用。建
立政府各部门之间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管理与服务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作,
及时妥善解决涉及民族团结的问题和各类突发性事件。

【少数民族经济】 ①“三争”(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争取并用足用好国家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优惠政策,与市人行牵头召开由市工行、
市农行、 市中行、市建行等7家商业银行和东辰集团、万得福集团、三阳纺织公
司、 凯银集团4家“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参加的“全市2010年
度民品企业贷款额度核定联席会议”,银企共核定年度享受优惠贷款总额度近20
亿元,争取国家对东营市少数民族帮扶资金近3500万元,增加了企业活力。②建
立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网络检测统计平台。整个系统具体划分为17项内容,
包含全市各县区、乡镇(办)、村居涉及少数民族经济社会方面的全部情况。

【帮扶工作】 ①打造帮扶工作平台,实施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工程。
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县区组织动员农村少数民族,特别是贫困户,依托龙头民族民
品企业,成立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少数民族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走
共同富裕的道路。指导利津县依托三阳纺织公司成立“利津县三阳泰丰少数民族
农民棉花种植合作社”,指导广饶县依托凯银集团成立“广饶县鲁辉肉羊少数民
族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东营区和河口区实施区域联帮工程,实现全市一盘棋,
帮扶互助一体化的良性发展格局。10月份,市民宗局组织召开全市少数民族农民
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建设现场观摩会,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人行和
各县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民宗部门主要负责人、民族民品企业分管领导、少数
民族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参加观摩会。全市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工程
涉及棉花种植、畜牧养殖等项目,覆盖全市23个自然村,受益农村人口近万人,
少数民族近600人, 实现人均增收1200多元,部分少数民族贫困户年纯增收3000
~15000元。 ②设立“东营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每年50万元。与市财政局共
同制定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各县区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建立科学规范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 扶持直接涉农的8个重点帮扶项目,
吸纳社会资金860万元, 实现将少数民族帮扶工作真正纳入到全市各级政府经济
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当中。10月份,中国民族报社、省民委就东营市依托民品民族
企业发展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开展帮扶工作,带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这一成功
模式进行专题采访报道。12月10日,《中国民族报》和新华社相继报道这一做法,
国家民委以内参形式上报中央领导。③完成两年联系帮扶广饶码后村工作。实施
8个帮扶项目,共协调资金400余万元,市局直接投资近40万元,对横贯全村2800
米的主干道进行硬化亮化,在路两侧修建排水工程,总长6000米。抓好党建帮扶
工作,主要领导到村讲授党课,开展机关干部一对一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新建
村两委办公场所、村文化大院及村卫生室,帮助配套完善村幼儿园建设,赠送健
身器材1套、篮球架2套、乒乓球台2套等。

【维护民族宗教关系团结和谐】 ①完善维稳工作机制。积极推行责任目标管理
制,对八个方面民族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进行充实完善,充分发挥各级爱国宗教
团体和宗教组织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
运会及敏感日期间切实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②及时处置影响民族关
系和宗教关系的不安定因素。全年依法妥善处理15起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和
群体性突发应急事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关于少数民族纠纷处置的分析
与建议”的报告,协调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出台《加强施工单位用工管理的意见》,
推动涉及民族宗教关系问题快速有效解决和不安定隐患前期防范工作。③有针对
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4月,组织天主教信教群众学习全国、全省天主教工作会议
精神,依法有序地进行朝圣和祝圣活动,平稳度过“圣母月”,圆满完成周村教
区助理主教选圣祝圣工作。 5月,组织召开全市佛教工作专题会议,统一思想,
集中整治,有效打击歪理邪说和利用宗教敛财等非法活动。

【“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①突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东营市宗教
教职管理暂行办法》。②突出抓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
督管理“两个专项”活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五不变、八统一”(宗教
活动场所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核算单位不变、
监督机制不变;统一制度、统一奉献箱、统一票据、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
公布、统一意见箱、统一建档)工作原则,确定垦利县为“两个专项”活动试点
单位, 在全市率先启动。市民宗局投资2万余元,为各宗教活动场所统一制作奉
献箱和意见箱,切实保护信教群众合法利益。③突出教育培训。4月8日,与市委
统战部联合举办全市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共约170人参加培训。6月28日,与市公
安局联合举办基层干警民族宗教专题培训班。8月、9月,开展全市宗教界“走向
文明、共建和谐”主题演讲比赛。④突出宗教团体建设。在全市宗教团体中树立
市伊斯兰教协会的模范带头形象;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委会开展自查自纠活
动, 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集中整改;9月30日,协助召开东营市佛教协会成
立暨第一次代表会议,全市59名佛教代表参加会议,选举产生东营市佛教协会第
一届委员会; 协助成立东营市天主教爱国会筹备组。⑤4月,全市民族宗教界开
展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活动, 共筹集善款14.1万元,衣物、被子2万余件。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