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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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4月,根据《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人民
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09〕25号),设立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原市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原市房产管理局
除下述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城市、村镇规划管理职
责划给市城乡规划局,将城市供水、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燃气、热力、园林、
绿化、城市雕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防汛、污水处理、
垃圾处理职责划给市城市管理局,将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直管公房的建设管理职
责划给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承担的中心城市政工
程质量监督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
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职责;加强建筑节能、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
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职责。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财务科、政策
法规科、工程建设科、城市建设科、建筑业管理科(挂装饰装修管理科牌子)、
村镇建设科(城镇化办公室与其合署)、勘察设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住房
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挂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产
权产籍管理科与其合署)、房地产开发管理科(挂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牌子)、
牧业服务管理科、市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办公室;机关编制总额59人,其中行政编
制53人, 工勤人员编制6人;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
23名(含机关专职党务干部职数1名)。
2010年,全市建筑业实现总产值219.54亿元、增加值48.75亿元、利税23.52
亿元,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6%、139%和235%;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各类房
屋施工面积680.58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30%。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农村
小城镇化进程,建立和完善“建设、补贴、改造”三位一体的城市住房保障模式,
年内开工建设市直廉租住房20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0户、经济适用住房
补贴500户。推进中心城棚户区改造,在2009年开工安置房170套的基础上,2010
年再规划建设二期工程500套, 力争三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农村住房
建设与危房改造。 年内新建农房30045户,任务完成率261%;改造危房5360户,
任务完成率125%。东营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签署共建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协议,
成为全省唯一以低碳生态为主题的创建市。逐步规范中心城社区物业管理,积极
探索建立适合中心城实际的物业管理运行机制, 组织实施府前、辽河和海河北3
个旧小区维修改造。扎实开展中心城社区集中整治,完成市直安居工程等17个小
区维修改造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中心城社区物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力抓好
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揽翠湖旅游度假区、水城雪莲大剧院、市金融商务区等
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计划。发起成立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首期融
资5亿元。建筑业、房地产业均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征收政府非税收入4.4亿元,
任务完成率133%。争取上级无偿资金6111万元,任务完成率194%。全市未发生工
程质量事故和建筑施工人员死亡事故。

【建筑节能】 新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生产应用。全市共有新墙材及建筑节
能产品生产企业119家, 产品包括砖、板、块、外墙保温系统、节能门窗等五大
类数十个品种。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总量为20.28亿标砖,共计节约土地2231.66亩,
节约能源13.45万吨标准煤,利用废渣380.82万吨,减少CO2、SO2排放量39.92万
吨。全市新型墙材生产占墙材生产的总量比例保持100%。全市建制镇以上城市规
划区建筑工程新墙材应用比例继续保持100%。
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十一五”期间,山东省下达东营市的既有居住建筑供
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为100万平方米, 全市共落实改造项目8个,改造面积104
万平方米,争取国家奖励资金3255.47万元。
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印发实施《东营市建筑领域太阳能技术应用意
见》《关于下达2010年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任务的通知》和《关于建
立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月调度制度的通知》,建立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应用月调度制度,将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节
能目标考核范围,确保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年底,
落实项目29个, 建筑面积144.1万平方米,占全省下达东营市任务的240%;完成
项目21个,建筑面积111.2万平方米,占全省下达东营市任务的185%。
可再生能源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正式批准垦利县为可再生能源建
筑应用国家级示范县,获奖励资金1800万元。垦利县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可
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充分利用地源热泵等技术,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生活配
套设施,解决学校师生的生活热水需求和改善中小学采暖条件;积极利用可再生
能源改善乡镇卫生院等公益项目的采暖条件,降低运行费用,改善人民群众的居
住环境。 全县共实施可再生能源示范点10个,总计53.05万平方米,其中中小学
教学楼13.4万平方米。到2012年,垦利县用于太阳能热水供应的建筑面积累计将
达到141万平方米;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将达到75万平方米。
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创建。 2010年11月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东营
市人民政府共建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东营市举办,正式启
动全市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工作,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东营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鲁建发〔2010〕22号)
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东营市人民政府共建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鲁建发〔2010〕23号)。组织开展低碳生态社区、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
应用、低碳村居、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等各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村镇建设】 新建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600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新建农房
30045户, 改造危房5360户。完成村镇建设总投资22.1亿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
4.9亿元,新增村镇住宅128.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15.4万平方米、生产性建筑21
万平方米。

【建筑业】 全市建筑业企业发展到269家,其中,一级企业12家,二级企业76
家。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完成219.54亿元,增加值48.75亿元,实现利税23.52亿元。
全市有注册建造师5037人,建设服务业全年实现产值17.19亿元,同比增长40.5%,
完成利税1.89亿元,同比增长40.2%。

【勘察设计】 2010年,全市共有勘察设计单位46家,涉及建筑、水利、公路、
市政、石化、石油天然气、园林、电力、工程勘察、装饰、智能化等多个行业。
其中,甲级企业8家、乙级企业29家,全行业从业人员3287人,其中高级职称881
人, 中级职称1005人。全年完成施工图478.32万平方米,完成初步设计33.84万
平方米, 实现勘察设计产值133524.4万元,利税9507.53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
11.6%和6.5%。

【工程质量管理】 2010年, 共监督工程1551项, 面积659.7万平方米,造价
81.63亿元;办理竣工验收备案538项,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备案
率100%。

【招投标管理】 全年共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开标700场次,招标
项目1594个,建筑面积863万平方米,中标造价120.8亿元。应公开招标工程招标
率、 应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招标工程招标率均为100%。至年底,全市新增4家工程
造价咨询企业,总量增至45家,其中甲级企业5家、乙级企业40家。从业人员794
人,其中造价师324人。

【安全生产管理】 一是规范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制定建筑施工意外伤
害保险实施办法,统一意外伤害参保和赔付标准,并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确定了建筑施工意外伤害险承保公司,统一承担办理全市建筑施工意外伤害险业
务,同时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咨询服务。保障了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权益,确保在
受到伤害后能够得到有效救治和经济补偿。二是强力推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制度。聘请安全方面专家60余人组建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组织实施专项施工方案专家
论证15次,对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审批和实施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三是明
确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将施工企业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与质量等级评定、招投
标挂钩,作为评定质量“金洲杯”奖和本市企业资质升级、外埠企业资质验证的
前提条件,在招标评分时增加安全信誉分,充分调动企业创先争优的主动性和积
极性。 2010年共有30个工地、 2个小区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优良(示范) 工地
(小区);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110个、市级安全文明小区6个,施工企业创优
积极性和现场文明施工水平逐年提高。四是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
督交底制度。在全市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制度,规范各方
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防止各类质量、安全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使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了监督执法的科学性、
公正性和时效性。五是开展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自评,县区
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市主管部门抽查”的评定程序,对全市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证的173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等级评定,并全部按时完成等级划分,其中A级63家,
B级110家。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 活动,2010年共组织拉网式、专项检查6
次,累计查处安全事故隐患6300余条(次),下发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100余份,
停工通知书160余份,计入不良行为记录2个。实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
办理产权备案手续350余台(套)。

【工程监理】 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建设监理企业26家,其中综合资质企业
1家,甲级资质企业5家、乙级资质企业10家,丙级资质企业10家。全行业从业人
员2400人, 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353人。一是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参加不同层次的
培训,提高监理企业的竞争力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二是严格落实监理企业资
质管理规定, 全年为5家监理企业办理资质申报手续。三是积极开展监理企业调
研,深入了解企业的发展现状,并形成调研报告,为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决策和管
理、促进监理企业改进经营方式、调整发展方向和制定发展目标提供依据。四是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加强建设
工程监理合同的管理,规范监理市场行为。

【城建档案管理】 一是出台《东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 )。6月6日,以“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发布《东营市城市建设档案
管理办法》,并于当日起实施。《办法》的颁布填补了东营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在法规政策上的空白,为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的归集、管理和利用提供有力依据。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建档案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
舆论宣传,增强社会的城建档案法规意识。二是积极做好城建档案收集。在档案
收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两书一证”制度。通过签定档案移交合同、办理档案
预验收意见书、档案合格证书,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档案移交方面
进行制度上的约束, 确保城建档案收集率。2010年,办理档案预验收意见书101
项,收集档案7500余卷,馆藏档案总量增至6136卷。三是档案资源管理和开发利
用工作取得新成果, 全年共接待查阅档案970余人次,借阅各类档案2000余卷。
四是强化城建档案执法检查。与委执法大队联合开展全市城建档案工作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2005年竣工后未按规定移交工程竣工档案的建设单位,共查处未按规定
移交工程竣工档案的工程21项, 下发整改通知书21项,共收缴135个单体工程的
档案1164卷。五是做好档案整理。全年共整理、录入档案6000多卷。六是完成安
居工程档案收集。借安居工程尾款结算时机,严把档案移交关,将工程竣工后未
交的工程档案全部收缴归档,共接收竣工档案2441卷。七是整理归档援川文书档
案和工程档案资料242卷。八是档案馆库房智能化设施安装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库房温湿度控制达到国家城建档案馆标准要求。

【建筑市场秩序】 全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7次,共检查建筑工程279项次、建筑
面积217.7万平方米,工程造价27.6亿元,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95份,
《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 96份,《建设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216份,《建
设行政处罚决定书》92份,收缴罚款96万元。

【城市居民住房保障】 2010年,完成廉租住房建设任务380套,对低收入家庭
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62户,补贴额200万元;改造棚户区502套。

【房地产市场管理】 年内,全市累计完成各类房地产开发房屋施工面积680.58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商品房竣工面积196.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完成
投资84.28亿元, 同比增长53%。实施城市房屋拆迁项目14个,拆迁面积56.04万
平方米, 拆迁户数3918户,发放货币补偿11900万元,拆迁安置房施工面积26.9
万平方米。办理房地产转让交易手续14884宗,建筑面积199.6万平方米,交易金
额48.67亿元;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9773宗,建筑面积158.0 9万平方米,预售金
额71.32亿元。

【房产交易】 全年办理商品房网上签约9773套,签约面积158.09万平方米,签
约金额71.32亿元;办理各类房产交易登记业务42941宗,同比增长2.1%。

【物业管理】 2010年,全市有注册物业服务企业125家,其中一级资质1家、二
级资质11家,三级及暂定三级资质103家,外地物业企业10家,从业人员1万余人,
物业管理总面积149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的覆盖面从单纯住宅小区向办公楼、医
院、学校、商业区等延伸。2010年,东营区新区菊香园、竹香园、桂香园住宅区
组团获“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 称号;伟浩·假日广场、科达华苑D区和
凯泽名苑等3个住宅小区获“山东省物业管理优秀小区” 称号;东营市交通局运
输调度管理中心获“山东省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称号;海通骏景小区、垦利水岸
佳苑、海科花园、河滨花园、垦利康居小区、天鹅花园·丽景国际、广饶渤海御
苑和惠泽园小区等8个住宅小区获“东营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 称号;东营市商
品质量检测综合服务楼获“东营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称号。按照《东营市住宅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154号)有关规定,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
金征收工作,全年共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815万元,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
施设备维修提供资金保障。
中心城社区集中整治工作。 从8月份开始,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
市直安居工程居住区等17个小区进行综合整治。维修改造方面,共完成维修道路
7万平方米、补植苗木2万平方米、维修落水管2万米、维修楼宇对讲系统3000处、
清理雨污水井7000个、 屋面防水3.5万平方米。公共环境整治方面:共清理毁绿
种菜3万平方米、毁绿建设停车位21处、乱设灯箱广告牌83个、乱扯乱挂条幅173
条、 违规设置门头牌匾123块。物业管理体制理顺方面:制定小区公共服务用房
清理回收和移交方案、城市社区“一卡通”试点工作方案,为物业管理走上规范
化轨道奠定坚实基础。(卢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