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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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题活动,推动政策落实】 贯彻国办发〔2008〕33号文件精神,推
动民族政策贯彻落实。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单位”活动,以民族团
结进步示范点为平台,推动全市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组织第八次全市民族
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领导下基层调研,市人大、市政协视察民族工作,
召开民族宗教形势报告会,召开全市发展民族经济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全
市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市主流媒体对6项专题活动进行宣传,促进全市民族
团结进步。

【完善机制,维护稳定】 做好奥运期间稳定,修订完善《东营市涉及民族
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充实调整市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工
作领导小组,执行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零报告制度和不稳定因素月
排查制度。采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落实“四个一”措施、健全目标责
任制等措施,妥善化解12起涉及少数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联
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处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因经商营业手续不全且抗拒执法
案件10多起,配合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

【整顿清真食品经营秩序】 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清真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机
制。组织3次全市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发放《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和
民族习俗常识手册3000余册,对生产经营人员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
传教育,责令下架商品6家、限期整改26处、调整商品摆放位置37处。对清真
食品安全管理实行“群团参与,政府执法”,即:前期由市伊斯兰教协会和
清真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员到清真食品经营单位收集信息,市民宗办根据
调查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组织调度,依法及时处置,探索出符合
东营实际的清真食品市场管理模式,对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
用。

【促进民族经济发展】 2008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
作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意见》,对全市民族工作的指导方针、工
作原则、工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对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体
育、卫生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调动油地校对发展民族经济关注、支持的积
极性。与财政、金融部门协作,为民族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提供快
捷高效服务,创造良好金融政策环境。参与国家兴边富民规划,探索与中西
部地区合作发展新途径。促成东营与临夏企业项目实质性合作,举行2次洽
谈,拓宽了东营市民族经济发展空间。
培植壮大民族经济。5月28日,会同财政、金融部门及广饶县、垦利县政
府,为东营市被列为国家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凯银集团和万得
福集团授牌;协调金融部门为2家民品企业审核上报流动资金优惠利率贷款
额3.3亿元,企业直接受益近680万元。引导2家民品民族企业与6家中小民族
企业结对,发展壮大中小民族企业。指导帮助新发展3家少数民族清真食品
企业、2家畜牧养殖企业。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经贸委到县区民品民
族企业和金融部门调研,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加大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帮扶力度】 争取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支持,鼓励
民族民品企业参与,选择12个少数民族特困户结对帮扶。年内,安排困难少
数民族再就业105人,解决贫困学生上学15人,帮助26户困难家庭上项目,实
现自己致富。

【宗教概况】 2008年,全市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5种
宗教,信教公民16294人,其中基督教信教公民11998人,穆斯林群众2135人,
天主教信教公民137人,佛教信教公民1877人,道教信教公民147人。宗教团体
6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2个(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
委员会),县区级宗教团体4个(东营区、河口区、广饶县、垦利县基督教
“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全市宗教教职人员有54人,其中伊斯兰教阿訇3
人;基督教牧师1人,长老12人(聘用1人),传道员39人(聘用1人)。全市
年内换发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的活动场所46处,其中基督教活动场所
42处,伊斯兰教清真寺1处,天主教活动场所1处,佛教活动场所2处。

【宗教事务管理】 完成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换证工作,实现一所一册、电子
档案管理。4月会同工商、城管部门对全市宗教用品市场进行治理。指导宗
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自觉抵制歪理邪说。做好抵御宗教渗透工作,
与统战、公安、安全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形成联动机制;召开抵御渗
透座谈会,落实外来信教人员参加宗教活动登记备案制度,定期检查上报,
有效抵御境外利用宗教的渗透活动。依法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形成条
理清晰、行为规范、实用高效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模式。
拉萨“3.14”事件发生后,组织召开宗教界会议,各宗教团体联合发出
“维护和谐、贡献奥运”倡议,得到信教群众支持。4月16日召开全市天主教
专题工作会,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督导检查,平稳渡过天主教“圣母月”。
落实全省奥运安保“6.25”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市奥运安保宗教工作
会,奥运会期间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没出现影响团结稳定和谐问题。

【强化政策宣传培训】 开展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受教育者1万余
人。4月参加国家民委举办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训。推
荐市县区新任党政领导到省培训。5月22~24日,与市委统战部举办全市民族
宗教系统政策法规培训班,160多人参加培训。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
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受教育信众5000多人,增强了宗教界爱国守法意识,促
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宗教团体自身建设】 完成佛教协会成立筹备工作,对佛教活动场所进行
整合。完成市伊斯兰教协会办公楼建设,清真寺美化绿化工程基本完工。开
展天主教工作调研,强化日常管理。基督教堂建设完成主体工程。举行宗教
思想研讨会7场次,撰写论文10篇,开展特色活动16项,慈善义举23次,带动
信众15000余人。1月南方雪灾期间,组织民族宗教界筹集善款4万多元,衣物
5000余件。“5.12”四川地震发生后,组织民族宗教界捐款捐物总值139.85万
元。(李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