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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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管理】 2008年,坚持培育与监督并重原则,对市管209个社团、
161个民办非企业进行年检,逐步建起县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乡镇)、居
委会“一级登记(备案),三级管理”的社区民间组织登记和管理模式。加
强边界日常管理,完成利津-东营线、利津-垦利线、广饶-青州线、河口-沾化
线的边界联检,对新建48条道路进行规范化命名,普查工作补设、更换城区
道路标牌213块,补充完善地名数据信息,推进数字地名城市建设。依法办理
结婚登记14768件、离婚登记2727件、收养登记171件,合格率均达100%,东营
区、广饶县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河口区、垦利
县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山东省婚姻登记达标单位。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2008年,市委、市政府把加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列
为着力研究推进的13项改革事项之一。组织开展考察学习和城市社区专题调
研活动。把中心城的社区管理划归东营区负责,有效解决城市社区机构不健
全、办公无场所、办公经费不足等问题。全市确定50个村按城市社区框架开
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探索符合东营市实际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取得良好
效果。东营区、广饶县在全国农村社区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作经验介绍。加
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河口区六
合乡、广饶县丁庄镇被评为全国乡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乡镇。

【支援抗震救灾】 汶川特大地震后,民政系统全力做好支援灾区工作。全
市成立宣传报道、物资调拨、救灾捐款和综合督导4个工作小组,建立协调
联动、昼夜值班、信息报送、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精心组织救灾捐赠活动,
加强救灾款物管理, 快速有序地向灾区调拨救灾物资。 全市累计接收捐款
12026.47万元,捐物629.72万元,棉被11828床,棉衣3144件。5月19日,市民政
局派出的第一批物资救援队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在第一时间赶赴
绵阳灾区,所运物资是山东省首批运往绵阳灾区的救灾物资。2009年春节前,
组织全市民政向四川绵阳市坝底乡运送床、被褥、棉衣、炊具等救灾物资37
车,1500套生活用品,折款225万元,走访慰问部分困难群众,让灾区人民过
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开展对184户援川东营籍官兵家庭和一线干部职工家
属的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14.2万元。市民政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
省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被省民政厅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
全市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李兴民、周丽丽等12人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
功,评为支援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

【优抚安置和双拥共建】 落实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各项待遇,军休中心工
作进一步理顺,规范、落实机构、人员和活动场所,成立党支部,召开军休
干部座谈会。加强优抚基础设施建设,利津县烈士陵园竣工。军供站发挥自
身优势,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实行“双考”阳光安置和鼓励自谋职
业的办法,退伍安置工作成效显著。帮助复退军人解决实际困难,为市直破
产企业复退军人发放再就业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111.7万元,发放节日生
活补助16.48万元,对市直部分生活困难的复退人员发放生活救助金4000元,
为28户住房确有困难的复退军人家庭解决廉租住房,为83名符合条件的复退
军人优先解决经济适用房。创新双拥工作形式,开展社会组织拥军活动,帮
助“小、散、远”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奥运安保和日常涉军稳定工作,
选派得力人员进京值班,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奥运期间全市无一名涉
军人员进京到省上访,维护社会稳定,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奥运安保百日
行动”先进单位。

【社会福利事业】 开拓福利彩票销售市场,累计销售福利彩票1.48亿元。解
决多年困扰市荣军医院发展的场地、资金、环境和规划等问题。以残疾军人
(荣军)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城市“三无老人”福利院为主体的“三院两
中心”建设和立项规划进展顺利。慈善事业发展迅速,慈善义工队伍壮大。
各级慈善总会开展朝阳助学、夕阳扶老、情暖万家等救助活动,救助各类贫
困群众800余人,发放救助款120余万元。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妥善救
助和安置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072人。在文明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创建中,市
民政局承担的7项创建指标全部达到A类标准。争取省级下拨各项社会保障资
金6262万元, 同比增长20%, 争取省级下拨福彩公益金1003万元,同比增长
118%。理顺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社会救助工作】 2008年,出台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完善农村
“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体系、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
程实施意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
年内两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城市每人每月增加30元,达到330元/
月,人均补差218元,位居全省第一;农村每人每月增加20元,达到1420元/年,
人均补差85元,位居全省第一。乡镇敬老院更名为乡镇敬老幸福园,按照每
人每年3400元的标准集中供养“五保”对象3309人,22处乡镇敬老幸福园被评
为省一级敬老院。建设农村特困群众安居房3949套,妥善安置困难群众6713
人。开展优抚对象医疗费结算“一站式”服务,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2008年,全市民政部门发放救助款9393.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6437.7万元,
“五保”1095.5万元,医疗救助1103.9万元,自然灾害救助479.8万元,临时生
活救助130万元,朝阳助学、夕阳扶老、情暖万家等慈善救助120万元,福彩
公益金专项救助17万元,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0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
8.1万人。(民政局)

【老龄工作】 养老保障工作得到加强。市老龄办对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实行
“五统一”管理,2008年全市为42568名75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发放生活救助
金1638.71万元。对基层老龄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开展规范化老年活动室创建
活动,命名30个市级规范化老年活动室,为老年人提供良好文化娱乐环境。
开展老年科研。拍摄制作宣传专题片《这里晚霞映满天》。建成老年科
技人才信息库, 已收录2000余名老年科技人才信息。 市、县两级选择棉花
“双提双减”试验等14个科研项目,260余人次参与科研活动,部分重点科研
项目取得显著成效。棉花缓释肥试验亩增产籽棉25.5公斤,亩增收167.25元,
分别增长12.5%、13.1%;棉花品种对比试验,筛选出适合黄河口地区土壤种
植的优质品种AR007; 黄河口大闸蟹大规格养殖试验,将成蟹由100克提高到
155克;奶牛标准化养殖项目,使奶牛平均产奶量由6吨提高到8吨,每头奶牛
年均增效7000元,培训奶牛养殖技术员500余人次,带动全市奶牛养殖业发展。
老年维权工作。将老年法规纳入“五五”普法规划、“12·4”法制宣传
日和“平安东营“法制宣传月活动内容,组织宣传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资
料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2.5万人次。开展老年法律援助、涉老纠纷调解和司
法救助,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援助老年人29人,调解涉老纠纷37余起,减免律
师服务费近3万元。与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老年维权先
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市公安分局辛店派出所等20个单位获“全市老年维权
示范岗”称号;东营区老龄办等40个单位获“全市老年维权工作先进单位”
称号;市法院潘霞等50人获“全市老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落实优待
老年人政策,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中心城区近50条公交线路的公交
车,免费进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单独居住的老年人家庭享
受管道燃气、有线电视安装费和收视费半价优惠。
开展敬老活动。老人节期间,全市为老年人送去慰问金、慰问品等价值
480余万元。开展“敬老月”活动,全市244个单位与32处敬老院和233户贫困
老年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青年学生、志愿者开展为老服务志愿活动3570余
人次; 医疗卫生部门为近7万名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 建立健康档案。全市
237个单位通过茶话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向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
祝贺节日;91个部门组织老年人旅游活动2736人次;217个单位、村居组织老
年门球赛、象棋比赛等197场次;37个企业向老年人或老年服务机构捐款、捐
物价值148万元;203个村居组织老年人自娱自乐活动;580余个村居为老年人
发放食用油、面粉、棉衣被或生活补贴金。组织模范老人评选表彰活动,东
营区宋国联等90名老年人获“模范老人”称号。东营区吴修佩等10名老年人
获“东营市十大杰出老人”称号。(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