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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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以基层基础为重点,以责任目标考核为
总抓手,突出“三条主线”、“四个注重”。即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条主
线,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
养费;围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主线,全面加强计生服务机构
标准化建设,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围绕宣传教育工作主线,加
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促进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和人口计生政策
的落实。同时,注重强化责任落实、利益导向机制建设、队伍建设、综合治
理,逐步形成统筹解决人口计生问题的新机制。
2008年全市共出生15768人,至年底全市总人口183.97人,全市人口出生率、
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8.59‰、4.86‰、3.73‰,合法生育率为98.9%,
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保持在98%以上;统计合格率保
持在98%以上。
【领导保障】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全局统一谋
划和部署,确保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共同推进。市委书记张
秋波、市长张建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目标责任奖惩兑现
会、人口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会,听取汇报,部署工作,提出要求。市政府第
10次常务会议批准市人口计生委提出的5条建议。分管副书记、分管副市长听
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市人大、政协对人口计生工作给
予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2008年初召开目标责任奖惩兑现会议,表彰先进单位,兑现奖惩,市长、
分管副市长分别与县区、农场、市直计生职责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
任。各级把人口计生事业投入作为保稳定、促发展的基础性投入,加大财政
投入,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市县乡村人口计生技术服务
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人口计生经常性工作等经费的落实,保障了人口
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 在全市开展育龄群众基础信息核查,确定清理
结果不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惩、重点管理、“一票否决”和确定重点帮
促单位的依据,只作为新一届党委政府人口计生工作期初数据的政策,落实
包乡镇、包村责任制,对照有关证件、资料与公安户籍信息逐人逐项核对,
对出租房屋、市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清理。全市共
清理出往年出生人口瞒漏报1685人,其中合法生育126人,违法生育1559人,
信息纠错987人,补录信息5168条。
落实人口目标责任制,把人口计划指标分解落实到村居、单位,严格执
行月统计报告和人口预警制度,及时准确通报婚、孕、育变动信息。加强孕
情监控,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完成人口计划。
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坚持“一章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两书”(村两委与计生人员、村民分别签订协议书)、“一公开栏”(计
划生育政务公开栏)、“一监督小组”(成立对《章程》的实施进行经常性
监督、既约民又约官的小组)制度,依托计生协会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村(居)
民自治,强化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引导群众在计划生育中实行自我教育、
管理、服务。
抓薄弱村促转化。全市确定73个薄弱村,人口计生部门采取联系重点乡
镇,定领导、人员、任务、时间、奖惩的办法,掌握薄弱村育龄妇女基础信
息;加强村班子、队伍、阵地、制度建设,强化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实行微
机信息动态监控,提高基础信息统计合格率,72个薄弱村实现转化,转化率
达99%。

【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 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全市城
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部兑现;落实农村60周岁以上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
助制度;出台《东营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施细则》,自2008年1月1日
起,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
妻,实行每人每月80~100元的特别扶助,全部落实到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
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发放取得新进展。
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利益导向政策。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农村计
划生育家庭终生只要一个子女和主动落实绝育措施夫妇奖励制度实施细则》,
对农村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夫妇,市、县区财政给予一次性2000元奖励;对
自愿放弃二胎指标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妇,市、县区财政给予一次性5000
元奖励。与市卫生局联合下发《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农民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工
作方案》,在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救助补偿时,对农村独生子家庭、
双女户家庭和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分别增加5%、10%的优惠。教育、残
联、民政部门在农村教育救助、残疾人救助和农村低保家庭救助中也分别增
加5%、10%的优惠。妇联、团委在实施“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等项目
时,优先考虑计生家庭。
鼓励县区、乡镇因地制宜制定政策。东营区对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农村
家庭,至女儿十四周岁,每月领取双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对符合条件
的夫妻一次性奖励现金2000元,提前三十年纳入奖励扶助范围,按不同年龄
段,夫妇两人每人每年分别领取300、400、500元奖励金;实施出生缺陷干预
惠民服务工程,免除育龄妇女孕期两次黑白、一次彩超监护费。河口区实施
小康妈妈示范工程,为计生家庭提供低息贷款上项目,帮助其实现少生快富。
垦利县协调企业优先招收实行计划生育的残疾人,解决计生家庭残疾人就业
难问题。
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市政府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自2008年
至2020年每年拨款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救助及精神
慰藉,父母死亡伤残家庭及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大病救助等。

【基层人口计生阵地建设】 强化基层工作规范化。下发《东营市计划生育
服务站室建设及工作规范》,对县、乡、村三级计生服务站室房屋、设备、
人员、工作制度等进行详细规定,使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有章可循。各级计生
服务机构严格执行避孕节育咨询指导、手术知情同意、消毒隔离、随访及常
见手术并发症处理等制度,规范技术服务医疗文书,保证服务质量。
组织县、乡技术人员为育龄群众免费健康查体。村级计生人员对服务对
象及时进行术后、产后及环情孕情随访服务,发放避孕药具,指导育龄群众
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意外妊娠和政策外怀孕。加强优生监
护工作, 全市优生监护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病残儿父母二胎优生监护率
100%,“四项病毒”监测率95%以上。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3.33‰,提
高了出生人口素质。加快推进城市避孕药具管理体制改革及发放方式城乡一
体化,扩大免费发放网点,满足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的多样化需
求。强化村级服务阵地建设。市委、市政府把计划生育家庭幸福指导站建设
纳入全市便民实事项目,按每村5万元标准为30个村计生家庭幸福指导站建设
给予专项补助。

【人口综合治理工作】 发挥各职责部门作用。46个市直职责部门把人口计生
工作与本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成立东营市出租房屋和流动人
口综合管理办公室,拟订《东营市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办法》,加
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市综治办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公安部门严把落户关,按时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
情况。
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促进流动人口
计生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流出地、
流入地等各方职责,建立完善领导协调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监督考评机制。
强化开发区人口计生工作,理顺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市政府召开2次
协调会进行部署,在属地管理基础上强化开发区的管理职能,要求东营经济
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与辖区企业签订《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
书》,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对新录用人员(包括临时用工)查验计生证
明,督促落实避孕节育和其他管理措施,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
育、生殖健康等服务。要求企业配齐计生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企业
人口计生日常工作,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开展辖区流动人口专项清理,完善
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促进开发区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杨洪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