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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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市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社会公信度大幅度提升。
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67个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89人次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奖励。检察工作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市委、市
人大、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查办职务犯罪】 全年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4件86人, 起诉47件75人
(含积存)。
反贪污贿赂工作。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45件71人,其中大案29件49
人,县处级以上要案3件3人。案件的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
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26.63万元。按照“系统抓、抓系
统”的办案思路,积极查办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共立查9件11人,占立案人数
的15.5%。立查了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东营办事处原主任黄某某涉嫌受贿大
要案、农业银行东营市分行聊城路分理处原主任田某伙同他人涉嫌挪用公款
800万元特大案件。以查办城镇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为重点,全面推进查办商业
贿赂专项工作,共查办商业贿赂职务犯罪21人,已提起公诉18人,法院作有
罪判决19人,立查的广饶县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副经理段某某等3人行贿
受贿串案,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紧紧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
共查办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15人。
反渎职侵权工作。全年共立查渎职侵权案件9件1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4
件5人,已提起公诉8件13人(含积存)。认真开展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
项工作,共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4件6人。立查的广饶县环保局副局
长西某某、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刘某某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案件,年内,刘
某某案件以受贿罪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西某某案件正在审理中。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两个基本”的原则,
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油区治安重中之
重,突出打击严重影响油区稳定的“涉油”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
定。积极探索“严打”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协
调配合,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适时引导侦查,完善固定证据,确保
办案效率。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工作中坚持“全面把握、严格
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的方针。
侦查监督。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897件152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
808件1321人。全年无错捕案件,无捕后不诉案件。共对83名涉嫌犯罪但无逮
捕必要、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了不批
准逮捕的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不捕案件理由说明制度,经验、做法得
到高检院、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使用。
公诉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安安全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78件1859人,
经审查已提起公诉916件1554人。在已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法院已判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共237人。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做好“死刑二审
开庭”工作。加强对案件的分类指导,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加快办案进度,提高诉讼效率。完善审前证据展示制度,不断加快公诉改革
步伐。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民事行政检察】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7件,立案审查96件,向省检察
院提请抗诉17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
法院已审结16件,其中法院改判4件、调解改判2件,再审改变率80%;法院采
纳再审检察建议12件,采纳率100%。
【监所检察】 共审查减刑、 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13件,开展安全防范检察
1009次。加强监外执行监督,在全市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
专项行动”,共开展安全检察259次。以检察室规范化达标为契机,积极开展
规范化建设,河口区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诉讼监督】刑事立案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3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
决34件43人(含积存)。追捕漏犯75人,追诉漏犯50人,坚持打击犯罪与保
护人权并重的原则,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不批准逮捕87件206人。
刑事审判监督。共提出抗诉5件13人,支持抗诉3件10人,法院已审结6件
21人(含积存),依法改判2件4人。
控告申诉检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41件(次)。其中群众来信646件,
接待群众来访195次,均做到文明接访,及时办理,认真反馈。建立大信访格
局,努力探索做好信访工作的有效方法,理顺群众情绪,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制定受害人生活困难救助办法,设立救助基金账户,在受害人救助方面走在
了全省检察机关的先进行列。实行特邀接访员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在各乡镇、街道、社区设立涉检信访联系点,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市检察院
成为全省十八个市级院中唯一实现涉检到省进京“零上访”的单位,先后被
评为全省、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信访先进单位。
检察技术工作。共办理各类技术案件545件,出具文书材料556份。通过
法医文证审查纠正、补充以及改变原鉴定结论36件,为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
件提供了科学依据。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在2007年5月全国检察技术工作会
议上,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技术工作先进集体。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的方针,通过系统预防、专项预
防、个案预防和社会预防,努力构筑预防工作的新格局。向发案单位提出检
察建议100件。帮助落实预防措施895项,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8件。大力开展
社会预防,共组织法制宣传讲座和警示报告会325场次。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
罪教育基地的平台作用,先后组织33个单位、行业及县区部门进行参观学习,
受教育干部职工达4000余人次。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编印预
防职务犯罪教育宣传册。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介的作用,在
《东营日报》开辟了预防职务犯罪专栏,有效地扩大了预防工作的社会效果。
【典型案例】张子杰贪污、挪用公款案。该案由河口区院于2006年6月8日以
涉嫌挪用公款立案侦查,2006年10月9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2007年3月
6日提起公诉,2007年4月20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一审判决并生效。
犯罪嫌疑人张子杰,男,1949年3月31日出生,汉族,山东省聊城市尚店
乡前焦庄人,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系胜利油田桩西采油厂财务资产管
理中心资产库会计。1996年5月,张子杰在担任胜利油田桩西采油厂财务资产
管理中心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空挂工程款的手段,贪污1808325.5
元;2001~2005年,张子杰利用担任会计的职务之便,挪用资金32704665.83元,
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数罪并罚,判处
被告人张子杰有期徒刑19年。 (张丰乐 燕同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