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5&A=10&rec=64&run=13

【概况】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43人, 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
138人,占全部人数96.5%,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和研究生学历的93人,占全
部人数的65%,博士生1人。内设机构21个,直属事业单位(山东法官培训学
院东营分院)1个。
2005年,东营中院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平安东
营等中心工作,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司
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全年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1365件,审、执结1380
件,标的额13.6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89%、24.32%和3.57%,为全市经济
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2004、2005年,东营中院
连续两年在省高院对全省中院的年度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先后获中央文明
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省委和省政府授予全省十
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等39项荣誉。省委、省法院和市委主要领导先
后19次作出批示,对中院工作给予肯定。《人民日报》分别以《点点滴滴感
受“文明法院”》《追踪“无缝隙”司法管理》为题,对中院先进事迹作了
报道。

【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坚持把打击、惩办严重犯罪作为参与“平安东营”
建设首要任务。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5件,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78人,占处刑人数的69.6%,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一是
坚持把严打的重点对准黑恶势力犯罪,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毒品、网络
诈骗等新类型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和“涉油”犯罪,判处
64件135人。二是严厉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通过没收财产、
追缴赃款赃物,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三是依法制裁破坏
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金融诈骗、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13件15人。四是发挥审判优势,做好预
防犯罪工作。与团市委推广了少年法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
与“市关工委”、教育局等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与石油大学、职业学
院开辟了法制“第二课堂”,与市妇联等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制裁与防范,与
中心城区的有关社区开展治安共建活动。向涉案单位提出司法建议47份,80
%得到采纳,起到消除隐患、加强管理的作用。

【民商事审判】 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效疏导、调节社会矛
盾,化解纠纷。一是配合全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法审理264起涉及
“三农”的土地承包、土地补偿、农产品购销、水利、滩涂开发等纠纷案件。
二是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及时化解82起涉及人数较多的劳动争议、房地产
等纠纷案件。三是围绕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妥善处理31起企业股权转让、
兼并、重组、破产等纠纷案件。四是着眼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知识产
权的司法保护,公正裁决29起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纠纷案件。受理
涉外商事案件2件,实现零的突破。在民事审判中,对于大量发生的婚姻家
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邻里关系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纠
纷案件,坚持多调少判,全年审结民事案件673件,其中调解处理的289件,
占结案数的42.9%。

【行政审判】 积极开展行政审判,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是依照《行
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法审结涉及资源、农业、城建、劳动、
工商、治安等12个类别的“民告官”案件79件,通过判决,维持、确认行政
行为合法的占30.2%,对实体处罚错误、程序违法的,作出撤销、变更、赔
偿等处理的占61.3%,纠正了少数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行为,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是配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的落实,协助有关执法机关建立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有20起案件
的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到庭参与诉讼,增强了行政首长的用法意识。三是积
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对严重污染中心城区环境的企业、影响市容市貌
的违章建筑等12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强制执行,实行关停并转或拆迁,
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立案工作】 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审限监督,做到全年无一超审限案
件。共审查立案1374件,案件保全54件,标的额2.84亿元,保全数量、标的额
同比分别上升5.8%、43.4%。审理管辖权异议案件67件,上诉省法院的均被维
持。充实加强庭前调解力量,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共庭前调解结案54件,
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纠纷。指导县区法院完善速裁机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
范围,实现繁简分流,尽量简化案件流转环节和审理周期。加强对弱势群体
的保护,对确有困难的18人严格依照程序减、缓、免诉讼费24.1万元。

【执行工作】 通过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实现管案、管事、管人与
责任制、考核制、追究制的结合,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全年执结
各类案件472件,执行到位率达81.3%。一是加大对影响经济发展和百姓民生
案件的执行力度,对34起涉案当事人的资金、厂房、设备、土地等资产依法
予以冻结、扣押、查封和拍卖;对有执行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通
过媒体公告或网络披露,降低其信用等级;对公然抗法的实施司法拘留或追
究拒执罪的责任;对拖欠建筑款和农民工报酬的66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优先执行,及时过付。二是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9
件,回收逾期贷款3600万元。三是主动参与依法治税工作。配合税务部门,
代征在执行案件中发生的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2582万元,为
财政增收做出贡献。

【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 坚持司法为民, 妥善解决涉诉信访案件。按照
“以情接访、分级处访、综合息访、以法治访”的原则,完善考核奖惩、信
息通报和催办督办制度,把涉诉信访纳入审判流程管理,运用多种方法做好
当事人息访工作。 接待来访571人次,处理来信26件,同比分别下降27.2%和
40.7%,涉诉信访案件是全省法院最少的单位之一。上级督办的36起老户案
件服判息诉,得到中央督导组的肯定。
审判监督工作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判决既判力有机结合,有力维护法律
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立案监督,对诉诸法院的案件,坚持有告
即理和推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加强审级监督,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和指
导, 审理不服基层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599件, 其中发回重审或改判的
109件,占结案数的18.19%。加强执行监督,提级、指定管辖案件17件;通过
裁决,变更、追加被执行人50件。加强再审监督,审结再审案件24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着眼于减少和预防犯罪,与学校、社区、油田
企业单位开展法制共建活动。以少年法庭为阵地,采用“圆桌式”审判,寓
教于审,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罪犯,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二是积
极开展综治共建,与辛店街道办事处、东城沂河路北居委会共同开展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办事处、居委会遇到的涉法问题,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和
咨询,协助办事处、居委会加强和完善“大治安、大信访、大调解”的综治
工作机制。三是开展法制宣传,与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密切配
合,联办《法治社会》、解答法律咨询等节目。通过互联网站拓宽法制宣传
和法律服务的范围。开展“平安东营”《信访条例》“保护知识产权”等宣
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均收到良好
效果。四是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为消除隐患,防微杜渐,针对突发性事
件,制定《关于处置危机事件的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通过强化人防、
物防、技防措施,全年没有发生任何治安问题。

【典型案例】 1、东营中院审结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2005年7月13日,
东营中院一审审结了周巨、包连江、刘爽、姚佳、于悦、孙凯等6人贩卖、
运输、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该案是东营市建市以来参与人员最多、毒品数量
最大,跨越时间最长,又属于新类型毒品的重大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9月至2004年4月,包连江、姚佳经营豹豪演艺吧期
间,与在广东省打工的周巨取得联系,从广东购进摇头丸和“K粉”贩卖。
其中,周巨、包连江、姚佳、于悦结伙贩卖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142克,
含有苯丙胺类(MDA、MDMA)成分的毒品531.34克以及含有氯胺酮等其他毒
品成分的毒品;刘爽为周巨等联系购进毒品,从中渔利,被查获含有苯丙胺
类毒品成分的毒品226克。孙凯贩卖含有苯丙胺类等成分的毒品4.74克及其他
毒品成分毒品。法院依据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在犯罪中的作用,依法对上
述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以上至15年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1至5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2、东营中院审结首起知识产权诉前临时措施案件。2005年5月,东营中
院审结首起知识产权诉前证据保全和诉前禁令案件。被申请人东营市黄河口
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申请人丁洪安许可,在所出版发行的宣传画册《风光
独秀——黄河口》中采用了申请人拍摄的3幅照片。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
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且被申请人的侵权行为仍在持续进行之中,为维护其
合法权益,2005年5月12日,申请人丁洪安向法院提出诉前禁令及诉前证据保
全的申请,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停止发行并收回已发行的载有申请人摄影
作品的宣传画册《风光独秀——黄河口》,对该宣传画册依法进行诉前证据
保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东营中院立即组织审判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及
有关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及时与立案庭协商,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申
请人的申请进行评议。经评议,合议庭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在责令申请人依法提供担保后,中院民三庭制作了民事裁定书,并依据申请
人的申请,于当日下午17时到达被申请人设在河口区政府驻地的代办点,对
被申请人发行的宣传画册《风光独秀——黄河口》依法进行证据保全,并在
第二天上午,向被申请人依法送达停止发行并收回已发行的载有申请人摄影
作品的宣传画册的诉前禁令。至此,该起知识产权诉前证据保全和诉前禁令
案件在受理后24小时内顺利审结。

【其他工作】 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2005年1月19日,在开展ISO9001
质量认证的基础上,东营中院又顺利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ISO14001:1996环
境管理体系及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现场审核,2005年3
月1日正式注册,成为全国首家达到“质量、绿色、健康”标准的法院,形
成一整套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和人性化管理的经验,建立“无缝隙”的
管理体系。为把管理经验由感性上升为理性,组织撰写并出版69万字的《法
院实用管理学》,对法院管理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索,该书被人民法院出版
社列入“审判与管理”科学文库。
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再上新台阶。东营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建成集计算机
网络技术、数字化语音视频技术、多媒体图像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数据库
技术“五位一体”的科技法庭,实现了各类证据的可视化展示、远程证人作
证、远程观摩和网上庭审直播;建成“数字化”档案室;研制开发出法院执
行业务管理系统。2005年10月20~21日,全国城市信息化工作现场会议在东营
召开,与会人员100余人到中院参观考察信息化工作,并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东营中院被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确定为中德、
中英刑事审判改革合作项目试点法院。东营中院分别与德国、英国同行进行
“刑事审判方式”“刑事案件事实与真相”改革项目的试点。试点的主要任
务是通过完善证人出庭、保障辩护人的权利、规范法官庭外调查、发挥审判
长的作用、改革审判委员会和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等,为刑诉法修改提供实证
依据。根据试点要求,出台了试点方案,完善了案件目标组、对比组数据库;
加强了与侦查、公诉机关的联动。中院法官应邀赴德国主持了模拟庭审,英
国法官也到东营实地研修,通过交流切磋,相互受到启迪。
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在加强法院有形资产建设的同时,东营中院也强化
精神层面的“软实力”建设。2005年11月15~16日举办了由最高人民法院、中
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40余名专家、学者、资深法官参加的“法院
文化”论坛;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
加强文化建设,优化文化环境、培养文化氛围、加强人文管理,为建设现代
化法院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提升了广大干警的精神境界和文明素养,
增强了法院工作的“软实力”。东营中院加强精神、行为、制度、物质形态
和文化建设的经验,在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暨法院文化建设理论研讨
会上得到推广交流。
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
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在市委、市人大的领导、监督下,
制订了《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通过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提请人大常
委会任命,全市产生人民陪审员79人。人民陪审员来自于机关、社会团体、
部队、企业和农村等,具有广泛代表性。经过省、市法官学院法律知识培训
和考试,于2005年5月1日正式上岗。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判案件103件,
对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和公信力起到积极作用。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
东营法院从2005年5月下旬开始,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
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开展“公正与效率”
和“裁判文书质量”问卷调查等渠道,查摆出各类问题56个。在找准问题的
基础上,按照“无缝隙”管理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对近年来制订的380余项
规章制度逐项审查,进行全面的“废、立、改”,共废止制度24项,修订78
项,新出台制度41项,形成240余万字的《法院管理制度汇编》,覆盖了法院
工作的各个方面。活动开展以来,法院规范化管理水平、法官和其他工作人
员整体素质、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满意程度都进一步提高,达到了预期目
的。在全省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经验交流会上,东营中
院作了《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对审判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典型发言。
法官职业化改革。东营中院被最高法院、省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
助理试点单位”和“全省法院法官职业化试点单位”,东营市委转发了《市
法院关于法院队伍建设职业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东营中院确
定法官员额,产生法官助理,对书记员、法警等其他工作人员推行单独序列
管理。在全国法院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东营中院作了“关于法官助
理的条件、来源及发展方向初探”的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