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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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5年,市民政局圆满完成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涉及民政部门的20
多个指标全部达到国家A类标准,为东营市被命名为全省文明城市做出积极
贡献。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察机关规定的行风热线制度,认真解答社会群众
提出的问题,满意率达到100%。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和提案,对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提案一一进行回复,满意率达到100%。
对上级批转的人民来信, 认真调查处理, 及时做出回复,办结率达100%。2
005年,共向上级争取各类资金3155.9万元,先后获“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先进市”“全国地名设标先进市”“全省地名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精神文
明建设先进单位”等30多项荣誉称号。

【社会救助工作】 2005年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综合各县区实际情况,经市委、
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先后制定下发社会救助方面17个文件,涵盖全市社会
救助工作的各个方面,实现广覆盖、无缝隙。一是以应保尽保为目标,完善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城市低保标准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县由每人
每月210元提高到260元,广饶县、利津县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农村
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500元现金和500斤粮食提高到每人每年700元现金和500斤
粮食。据统计,全市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221户、6806人,比年初新增269户509
人; 全市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3976户20873人, 比年初新增1428户
2298人,新增人员已全部纳入保障网络,并及时发放了保障资金。在全国城
市低保通报中,东营市以人均月补助151元的标准列全国城市第十名。二是建
立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长效机制,完善农村五保供养体系。市政府下发关于进
一步完善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五保供养的范围、
对象、资金来源、管理制度等,使五保供养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位五保对象每年2200元提高到2500元、“零花钱”400元,
提高部分全部由市财政转移支付。目前,全市39处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
对象3452名,集中供养率达到96.37%。三是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完善自
然灾害救助体系。为进一步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的
基本生活,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的意见》(东政
办发〔2005〕7号),明确救助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并加强资金的监管力度,
在妥善解决春荒困难群众生活的基础上,加强对汛期自然灾害应急体系的建
设,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年内共下达省、市救灾资金1182.5万元,有效地保
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提高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水平,全面实施农村
特困群众安居工程。全市共投资1100万元,并积极争取油田支持,新建农村
特困群众安居工程1050户。9月2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
入住仪式暨总结表彰会议,全市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顺利超额完成任务。
五是解决因病致贫问题,建立城镇医疗救助制度。为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
水平,市政府先后下发《东营市城镇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
126号)和《东营市农民医疗保险大额医药费救助暂行办法》(第110号政府
令),决定从2006年起市财政每年拨款300万元,市民政部门每年从留成的福
利彩票公益金中提取100万元和3%,对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城乡居
民年度发生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的部分,城镇低保对象、烈属、因公牺牲军
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庭及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年度发生医药费用1万元以上的
部分,按比例实施医疗救助。

【社会行政管理】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把培育发
展农村经济协会作为工作重点, 开展专题调研, 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
《关于扶持农村经济协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全市农村经济协会已
发展到47个,河口的冬映红冬枣、广饶的畜牧业、垦利的蜜桃、利津的芦笋
等农村经济协会,为发展当地农村经济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加强民间组织
管理规范化建设,先后举办两期市管社团秘书长培训班,启动民办非企业单
位诚信建设活动,强化民间组织的社会责任。认真组织民间组织年检工作,
对优秀民间组织进行表彰,对非法民间组织依法查处,民间组织的发展环境
更加优化。市民政局、垦利县民政局、利津县民政局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山
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东营市有22个民间组织分别受到国家民
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表彰。指导各县区依法办理结婚、离婚和收养登记,2005
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7913对,离婚登记1680对,收养登记174件,合格率均
为100%。殡葬管理不断加强,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河口区建设东营市第二殡
仪馆,广饶、利津、垦利对殡仪馆进行改扩建,全市火化率稳定在98%以上。

【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圆满完成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1779个村
委会中已有1776个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有3个村因时机和条件不成熟未进行
换届选举。共产生村委会干部5281名,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人兼和
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分别达到96.2%和93.6%。同时,加大新任村委班子的
培训力度,组织25名村委会主任参加全省培训班。二是大力推进村务公开民
主管理工作。基本实现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是深
化社区建设工作。完成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继续推进社区规范化建
设,社区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建立了新的城市社区工作运行机制。

【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活动,为抗
日老战士颁发纪念章。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2005年两节期间,全市共组
织慰问团(组)300多个,赠送各类慰问金、慰问品475万元。市政府派出慰
问团走访慰问了驻西藏东营籍新战士和济南军区某部来东营市演练的官兵,
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东营区被国家表彰为军地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
位。认真落实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圆满完成1846名革命伤残军人的
换证工作。全面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并依法足额落实到位。
在全市普遍建立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医疗
保障体系。加大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力度,有1359名退役士兵被选为村两
委干部。积极做好烈士褒扬工作,省市两级共投入65万元用于烈士陵园建设。
全面完成年度内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争取上级支持102万元,用
于军休所的改扩建。东营区军休所被表彰为全省首批“星级军休所”。慎重
稳妥地组织了东营市原8023部队转业人员的体检。在现行政策框架内,积极
做好破产困难企业退役军人再就业工作,多渠道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实际
困难,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东营做出突出贡献。

【社会福利事业】 2005年,市、县区相继成立慈善总会,投资60万元在三县
两区建立了6个“慈善超市”,困难群众凭卡可以领到价廉物美的生活必需
品。2005年全市先后开展“慈心一日捐”和“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
动,共筹集善款1300多万元,棉衣、棉被28000多件,其他物资5394件。积极
开拓福利彩票销售市场,全年发行福利彩票1.2亿多元,募集公益金1200多万
元,全部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经市政府批准,
开工建设东营市儿童福利院和老年人福利院,将集中供养全市孤儿和城市孤
寡特困老人。加大对孤残儿童的收养救治力度,与中心医院联合开展“孤残
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为3例残疾孤儿成功实施“明天计划”康复
手术。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先后资助夕阳扶老工程、情暖万家工程、烛
光工程等8个慈善项目,累计安排善款381万元。全面完成全市87处福利企业
年检工作,在福利企业中安排残疾职工1780人。2005年,万达集团被表彰为
全国优秀福利企业,市民政局1人被表彰为全国优秀福利企业管理者。加强
社会救助站管理工作, 改革城市流浪人口社会救助制度, 全年受助人员达
1254人。全市设有老年福利机构11处,其中民营2处,集体办9处,共有老年
人床位1400张,占城市老年人口总数的1.58%,基本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

【区划地名工作】 建设并开通“东营地名信息网”,设置地名信息查询触
摸屏,举办全市地名书画摄影展,全面推进数字地名城市建设,数字化地名
建设经验在民政部长沙会议上进行推广。2005年,新命名68条道路,6个居民
小区,投入85万元,新设道路标志牌512块,受到国家四部委表彰,被命名为
全国地名标志设置先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