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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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4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一、二审案件8943件,审结8882件,收结案数量分别比上年增长23.4%和22.7%。同时,在法院自身物质建设等各方面也都取得了新成绩,创出了新水平,为全市和油田的改革开放,社会稳定,以及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建设、繁荣昌盛做出丁新贡献。

[刑事审判] 1994年,全市两级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568件1078人,审结564件1099人,均为历史最高水平。与上年相比收案件数和人数分别增长33.3%和34.6%,结案件数和人数分别增长32.4%和42.2%。一审刑事案件的处理情况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的51人,无期徒刑的17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57人,5年以下有期徒期和其他刑罚的255人。一审刑事案件的平均审期为32天,大部分案件都在一个月内审结,审结的所有刑事案件没有超审限的。年内,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罪犯425人,占罪犯总数的61.1%,高于全省和全国的比例。比1993年提高4.7个百分点。同时,办案质量也有了很大提高,大部分县区法院做到了上诉无改判,无抗诉和无申诉,中院取得了上诉案件三年无改判的好成绩。
在1994年的刑事审判中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强奸、杀人、抢劫、重大盗窃等方面的大案要案突出;二是盗窃胜利油田生产设备物资的犯罪居高不下,并且团伙犯罪严重,最多的合伙作案达17人;三是经济犯罪案件明显增长;四是青少年犯罪占的比例大,判处的罪犯中不满十八岁的30人,十八岁至二十五岁之间的352人,共占犯罪总数的54.9%。

[民事审判] 1994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5010件,审结4994件,与上年相比,收案增长41.7%,结案增长41.5%。中院受理二审民事案件数量分别增长21.3%和14%。为搞好民事审判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改革民事审判方式。在办案中实现了以当事人举证为主,庭审调查为主,合议庭定案为主的“三个转变”,简化了立案手续和办案程序,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二是加强了业务指导。两级法院的民庭都由过去的办案为主转变为搞好业务指导为主。中院采取了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事审判例会做法,边检查督促工作进度,边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边搞好业务培训和讨论解决疑难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民事审判的深入开展。三是调动广大民事审判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吃大苦耐大劳,以辛勤的汗水换来了民事审判的丰硕成果。在民事审判中涌现出了许多办案多贡献大的庭室和个人。如广饶县城关法庭全年审结民事和经济纠纷490件,人均结案70多件;东营区泰安路法庭全年结案454件,人均结案76件。同时,还加强了对民间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及时调解处理了大量纠纷,消除了矛盾隐患,促进了安定团结。

[经济审判] 1994年共受理各类一审经济纠纷案件3134件,审结3109件,诉讼标的额达30377.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案数量增长75.9%。中院受理二审经济纠纷案件60件,审结61件,与上年相比收结案数量分别增长22.4%和69.4%。其中,中院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369件,诉讼标的额为21143.46万元,结案数量和标的额分别比1 9 9 3年增长485.7%和143.5%。1994年在经济审判工作中,在努力多收案、多办案的同时,探索出了“法律服务经济建设一条龙全程服务”的新路子,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热烈欢迎。省高院对于这一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了推广。经济审判在服务范围广、经济纠纷多的情况下,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相结合的方法,解决了不少经济纠纷。其中用非诉讼手段解决经济纠纷93件,标的额达5470万元。

[行政审判] 全年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7件,审结13件,收案数量与上年持平,结案数量比上年下降23.5%。还协助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案件117件。利津县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件,比1993年增长50%,还执行行政案件49件。东营区法院主动参与了五台山路和广利河改造工程的法律服务。先后参加服务150多人次,及时解决了住房拆迁和土地使用方面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