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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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民政工作概况] 1994年,东营市民政局下设办公室、社会科、优抚科、民政科、政权科、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社团科、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地名办公室(副县级)8个科室,下属福利院、福利公司、收容遣送站、募委办、新老兵转运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副县级)6个事业单位,总固定资产达1500万元,比1983年增长近14倍。到年底,市局编制达117人,实有干部职工109人,其中县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8人。县乡机构改革后,民政机构进一步得到加强,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418人。1994年,各项民政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有10余项工作先后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表扬。
一是加快了农村“两个层次”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全市乡镇五个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市共有26.25万人投保,收取保险费805.6万元。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任务指标。全年拨发救灾款共167万元,安排灾民口粮87万公斤,发放捐献衣物32万件,救济灾民1.27万户、4.45万人,有效地保障了受灾群众和特困户的基本生活。加强敬老院建设,印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5000册。以副补院产值达30万元,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春节前后,市六大班子领导带队,分五路走访慰问了6个乡镇、12个村的72户贫困户,看望了5处敬老院的105名孤寡老人,发放6500元现金、6500斤面粉、250件衣被及猪肉、糕点等折合2500元的慰问晶,保证了贫困群众过一个欢乐的春节。
二是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广泛、深入、稳步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加强。全市服务单位柜台或窗口全部设置“军人优先”标志,各停车场实行军车免费,双拥共建活动不断向前迈进。改革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经费管理办法,扶持优抚对象解“三难”奔小康,成效显著,其经验在全省推广。优抚法规配套建设继续向基层延伸,已有80%的乡镇先后出台了优抚法规实施细则。全年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1249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485人。烈士事迹编纂工作列全省第一。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住房、医疗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是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取得可喜成效。村委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有58%的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有54%的村制定了《规范化管理规定》和村民自治章程。积极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实行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居委会办实体,经济有了新发展。
四是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地名管理工作抓城镇带农村,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取得了较好成绩。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大典》和《山东省地名志》东营部分词条近15万字的征集编纂任务。搜集整理了市区东、西城80多条路、街的名称演变过程、修建历史和现状,并汇编成册。农村地名城市化管理试点工作在河口区义和镇进行。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5793对,合格率达100%,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99.7%,比去年提高6.9%。促进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受到市计生领导小组嘉奖,被评为计生工作先进单位。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采取措施,分类指导,禁止土葬。全年共火化尸体8383具,火化率达95.2%。社团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建立健全了社团管理工作八项制度,促进了社团健康发展,社团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全年共接待来信60件,来访295人次,处结率达100%。已有54个乡镇实现“三无”目标,在全省率先实现无一人进京上访,被评为省、市信访先进单位,协助综治部门共收容遣送96人次,对净化社会环境起到了应有作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1994年,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充分发挥稳定机制作用,民政工作重点逐步向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转移。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基本形成了两个不同层次互为补充、共同发展,覆盖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1、在乡镇普遍建立起了救助和服务型相结合的五个保障服务网络。(1)扶贫救灾保障网络。全市各级已建立救灾扶贫基金会57个,筹集资金165万元,全市扶贫8900户、31.2万人,脱贫6700户、23.5万人,先后救助灾民156万人次,帮助灾民建房6.9万多间。无论是重灾年还是轻灾年,灾民都安全渡过冬寒春荒,从没发生过因灾冻死饿死和外流、乞讨等非正常现象。同时,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救灾扶贫工作,为社会救灾对象提供生活保障和服务,扶贫工作由“输血型”转向“造血型”。(2)婚丧改革服务网络。全市农村已建立红白理事会1771个,婚丧服务站59个。全市违法婚姻明显减少,晚婚率逐年上升,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99.7%以上。推行火葬,禁止土葬,全市火化率达到95.2%,。(3)老年人保障网络。全市54处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300人,分散供养1700人,入院率达到41%。同时,对分散供养的老人重点做好粮款统筹及生活安排。积极引导敬老院发展院办项目,走以副补院路子,年创产值30万元,利润23万元。(4)优抚安置服务网络。全市已初步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地方性法规,优抚安置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市优抚对象48683户,按规定享受优待的12368户,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逐年提高,1994年户均优待金567元。(5)残疾人保障网络。以社会福利企业缴纳的福利基金、社会捐助款、社会救济金为经济支柱,以社会福利企业、各种经济实体和第三产业生产经营为依托,对残疾人提供保障服务。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已发展到138处,从业人员4373人,安置残疾人就业1795人,年产值突破2亿元,实现利税2686万元。
2、保障对象是全体农民(包括乡镇企业职工),以自我保障为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1992年开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1991]33号和鲁政发[1994]33号文件精神,全市由点到面逐步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成功地探索出一条“储备积累式”的农村养老保险新路子。到1994年底,59个乡镇全部启动,有1777个村、26.25万人参加投保,积累养老保险金1700万元。

[全市募捐工作卓有成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全市为灾区募集衣被工作搞得轰轰烈烈,扎实有效。截止10月底,全市有415个单位、20余万人踊跃捐献,共募集衣被32万件,其中市直各单位3.5万件,县区2.8万件,胜利石油管理局和石油大学25.7万件。10月26日上午8时,在市政府举行隆重的募集衣被运送仪式,市委常委、秘书长贾其贤、胜利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工会主席黄敏分别讲了话,24辆满载衣被的卡车,带着全市干部职工的深情厚意分别驶往河口、垦利、利津三县区,受到三县区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民政经济迅猛发展] 1994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努力发展民政经济,立足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形成了国家、集体、社会多形式、多渠道发展局面。全市地方财政安排民政事业费914.4万元,比上年增长16%。社会福利生产重点骨干企业和创汇企业不断增多。全市138处福利企业,实现产值2亿元,利税268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和26%,其中民政直属福利企业产值380万元,利税45万元。全年争取技改低息贷款430万元,整个福利企业出现了效益、速度、内部服务、关系协调四个突破的大好局面。积极探索社会福利奖券销售的新路子,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奖券540万元,积累福利基金12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80%,获全省一等奖。各级民政事业单位,用足用活优惠政策,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创收逐年增加。殡仪馆经营实现盈余27.88万元,较1993年增长55%。军休所生产经营收入达5.06万元,较1993年增长22%。民政经济的发展,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开展婚前健康检查工作] 根据省政府鲁政发(1993)145号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卫生局积极配合,联合下发东卫妇字[1994]2号《关于全市婚前健康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规定自1994年8月1日起,全市县区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范围内申请结婚登记的公民,必须进行婚前健康检查。经市卫生局、民政局批准的七个妇幼保健单位承担本辖区的婚前健康检查工作。到1994年底,已有2176对结婚当事人婚前健康检查合格,领取了结婚证书。
(初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