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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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

[概况] 1994年,东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5个行政科室和4个事业单位。共有职工
40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工作人员28人。
1994年,东营市全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目标,在省考核中,继续保持一等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初步实现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良性循环。(1)出生人口略有减少,部分县区出现结构性回升。据抽样调查,截止1994年底,全市共出生13858人,同比减少36人,出生率为8.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42%。,与去年持平,比计划目标低6.58个千分点。广饶县、利津县出生人口呈现结构性回升,广饶县总人口已趋于零增长。(2)计划外出生持续下降,计划生育率稳定上升。1994年,全市计划外出生160人,同比减少37人,降低18.8%。全市计划生育率达到98.8%,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高出责任目标3.8个百分点。(3)女性初婚人数增加,晚婚晚育率上升。1994年,女性初婚14539人,同比增加2927人,增长25.2%;晚婚、晚育率分别为98.9%和97.8%,同比分别提高了2.3个和7.6个百分点。

[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奖惩] 1994年,分年中和年底两次对所辖县、区、乡镇、办事处(不含东城、河口办事处及孤岛镇)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共抽取348个样本村,调查24万多名群众。按考核量化标准,5个县区、57个乡镇、办事处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其中,东营区、广饶县、利津县、河口区荣获一等奖,垦利县荣获二等奖;有24个乡镇荣获一等奖、27个乡镇荣获二等奖,6个荣获三等奖;利津县北岭乡不予表彰,汀河乡受“黄牌”警告,垦利县高盖镇计划生育率低于80%,被列为市重点管理单位,实施“一票否决”,“五大责任人(镇书记、镇长、分管书记、镇长及计生主任)”不予提拔。

[创建“三为主”合格村] 1994年,全市有902个行政村达到了“三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节育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合格村工作标准,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50.2%。年初,制定出台了《村级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办法》、俨三为主”合格乡镇、村标准》两份规范性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了创建“三为主”合格乡镇、村工作。(1)完善了村级计划生育组织工作网络。在各行政村配齐了专职计生主任及专(兼)职统计、宣传、药具管理、服务人员;建立了育龄妇女小组,选调了小组长,并较好地解决了计生人员的待遇与报酬。(2)初步建立了一套融管理与服务、制约和激励于一体的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规章制度。(3)进一步完善了村级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截止1994年底,市、县、乡、村四级服务阵地已承担了全市95%以上的四种计划生育手术量。广饶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已被省计生委评定为优秀服务站。村级育龄妇女受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面已达85%以上,应知应会及格率达80%以上。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步人规范] 1994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各县区、乡镇(办事处)均设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在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各级对所辖内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档案。逐步落实了孕情跟踪、妊查、避孕药具供应随访等系列化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

[计划生育管理实现微机信息化] 1994年,全市5个县区、57个乡镇计生办全部配齐了计算机,在统计、人事、政策、宣传和办公诸方面,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其中垦利、东营两县区已分别实现了整体联网。东营市已成为全省第一家市、县、乡三级全部实现微机信息管理的地级市。
(张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