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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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4年全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总目标,狠抓了城市综合整治。制定了整治方案,对城区的窗口单
位、主要街道、商业繁华区、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309、205国道等实施了全
面、彻底的整洁,拆除占压红线残留建筑12.3万平方米,清洗装修建筑墙面98.8万平方米,建透景围墙
1.39万米,铺装人行路17.5万平方米。在环卫管理上做到了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道路保洁实行主次
干道“夜扫日保制”,垃圾清运落实了以车组为单位,分段定时,专人管理,夜清日查制度,垃圾、粪便
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年内,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好成绩。投资748万元,新建高温堆肥好氧发酵处理场4个,日处
理垃圾能力986吨,占市区垃圾总产量的87%,使张店、周村、临淄、淄川4区生活垃圾全部得以无害化处
理,全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57.3%。完成博山区、高青县垃圾填埋场地建设。投资475万元,建
成启用垃圾转运站19座,总数达38座;投资123.2万元,新建公厕22座,新购环卫专用车辆、机械设备23
台(座),使环卫专用车辆总数达129台,环境卫生整体效益大幅度提高。在城管监察队伍建设上,坚持
依法治市,在全市推广了淄川区城管综合管理和“城管执勤岗亭”的作法,把重点管理场所逐步纳入定点
管理轨道。年内查处违章建筑3420次,不规则广告牌8470个,治理占道摊贩30万人次,查处违章率达98%
以上。

(傅晓迪 槐永刚)

《淄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淄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于1994年10月13日正式公布实施。该办法分为总则、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
理、法律责任及附则六部分。

(傅晓迪 槐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