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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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经济犯罪案件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把查办贪污贿赂
等经济犯罪大案要案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办案工作取得新成果。全年立案侦
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29件,其中贪污案61件,受贿案181件,挪用公款案29件,偷税抗税案54件。通过办
案,追缴赃款和赃物折款1324.6万元。查办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取得新成果的主要标志:一是立查的大案要
案多。329件案件中,大案187件,副县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18件,大要案计200件,占61%。二是查办党
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中的经济犯罪案件17件,比上年有新的进展。三是群众
举报保持良好势头。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2318件,在立案查办的329件经济犯罪案件中有283件
来自群众举报,占86%。四是投案自首人员明显增多。通过办案和法律政策宣传,全市有71名经济违法犯
罪分子携款102万元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交待问题,投案自首人数是近年来最多的。
为了推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不断取得新成果,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来抓,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工作中坚持突出打击重点,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和有影响的案件;不断
强化侦查意识,提高综合运用各种侦察手段破案的能力;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
,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
持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保证了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赵庆华)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
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依法惩治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了全市的政治稳定和
社会安定。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人犯173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49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
案犯252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614人。市、区县两级检察院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严打斗争
和多种专项治理活动。坚持把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恶性暴力犯罪,重大盗窃、车匪路霸、牢头狱霸
,流氓团伙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作为打击重点,全年批准逮捕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特大案
犯804人,提起公诉891人;批准逮捕团伙犯罪案犯567人,提起公诉646人。对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重持
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活动,做到快审、快捕、快诉,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赵庆华)

执法监督工作
1994年全市检察机关增强执法监督力度,保障了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全
年依法纠正以罚代刑、以教代刑的刑事案件3件5人,提出抗诉4件,追捕漏犯5人,追诉63人,不起诉19人
,对91名不构成犯罪和没有逮捕必要的人犯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问题
提出纠正意见29次。民事和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原判决、裁定的民事、经济、行
政案件102件,立案审理32件,提出检察建议纠正的2件。法纪检察,查办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案件7件,查
办刑讯逼供、非法拘禁、重大责任事故、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69件。监所监督,对监管改造活动中的违法
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6次,依法对1683名罪犯减刑,假释决定进行了严格审查,对78名不符合减刑、假释条
件的提出纠正意见。控告申诉监督,受理各类申诉案件59件,立案查办13件,经复查纠正3件,受理群众
来信来访2761件。

(赵庆华)

乡镇检察室工作
1994年,全市乡镇检察室机构建设和检察工作有重大突破。截至年底,全市检察机关共设立乡镇检察
室26处,辖53个乡镇,占全市建制乡镇总数的47%,居全省检察系统第一位。乡镇检察室发挥的作用:一
是查办经济犯罪案件的前哨阵地作用。检察室充分利用置身基层、贴近群众的便利,积极查办经济罪案,
成效显著,全年立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6件,其中大要案38件,分别占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总数的20.4%和
19.4%。二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市乡镇检察室还同87个村庄和乡镇村办企业建立联系点,聘请
46名乡镇知名人士作为执法执纪监督联络员,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召开座谈会,密切了检察机关
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三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服务保障作用。乡镇检察室结合办案开展综
合治理工作,全年上法制课187场次,并针对某些单位管理存在的漏洞,帮助建立规章制度192条。协助其
上级主管部门对13个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了重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告急事件30件;针对乡镇村办企
业和农村干部挪用公款公物比较普遍的情况,在一些重点村庄和企业查办了一批案件,开展了“公款公物
还家”活动;结合办案和综合治理,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00多万元。

(赵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