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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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4年,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原市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于9月21日分别挂牌成立。
山东省淄博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国税局),下设8个区(县)国税局,11个行政科室,5个直属
机构,1个事业单位。1994年底全市国税干部职工共计1339人。其中,市国税局76人。
市国税局隶属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是淄博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贯
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规,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的
税种征收管理;负责涉外税收工作和进出口货物的税收及退税工作;调查了解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
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
市国税局主要负责下列各税的征收和管理: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
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等共14种。
1994年是财税体制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也是新税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全市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经
受了税制改革、机构分设和完成税收任务三大考验,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税收任务。全年共组织工商税收
199832万元,占年计划的109.33%,比上年同期增长36.18%;“两税”共完成194172万元,比上年同期
增长42.19%,其中地方企业“两税”完成98944万元,同比增长22.49%;完成上交中央金库的“两税”
74829万元,占计划的100.14%。税收收入创历史最好水平。

(伦建华)

贯彻新税制促进经济发展
1994年1月1日新税制开始实行。全市国税系统采取广宣传、重培训、深调查、办实事、抓落实等措施
,使新旧税制顺利衔接,保证了新税制的正常运行。开展了“全国新税制宣传日”和“税法宣传月”活动
;组织了新税制电视大奖赛。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75期,培训各级财会、办税人员111587人次,培训面达
100%。
是年,市国税局坚持“积极实施,稳步推进”的方针,用好税收政策,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一是重
点解决2345户小企业向一般纳税人的转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新税制对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受到的
影响。二是解决了农产品和矿产品税负问题,对运费和废旧物品扣税问题提出了合理的解决办法。三是及
时落实国家出台的福利企业返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审批落实了324户福利企业,返还增值税达4832.4
万元。四是强化出口退税管理。4月份,市局成立了进出口税收管理机构,争取到了退税审批权,成为全
省享有退税审批权的4个地市之一。全年办理退税企业30户,共退税款3980万元,比上年增长2倍。

(伦建华)

强化稽查确保任务完成
1994年,市国税局在抓税收和机构分设的同时,狠抓了组织收入工作。9月底,从市局到区(县)局
都成立了税收领导小组。11月份,在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了“两税”检查和对重点企业进
行复查,检查面达98%,重点检查面达45%,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偷漏税现象的发生。
认真抓了清理欠税工作。严格执行了滞纳金制度、税款缓缴审批制度,实行了与欠税企业签订《清缴
欠税合同书》的办法,加大了清欠力度。本着清理旧欠,杜绝新欠的原则,在摸清欠税底数的基础上,有
针对性的制定了清欠措施20条。全年共清欠税款13657万元,其中1993年前的陈欠4583万元,保证了“两
税”增长目标的完成。
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坚持经常性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四个结合”,即税务稽查与税
务财务物价大检查相结合,与新税制执行情况检查相结合,与“两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增值税专用发
票稽核检查相结合。全年共组织796人,组成286个检查组,检查纳税人30018户次,其中有问题的户数
9069户,偷税3329户,逃税534户,抗税4户,查补税款7245.943万元。通过稽查,对政策执行中带有普遍
性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减少了跑、冒、滴、漏现象。11月份,按照省国税局的部署,对“五大户”(即
:利税大户、欠税大户、前几年减免大户、出口退税大户、内外资交叉户)进项、销项税款以及利用增值
税发票偷、漏税行为进行了重点清查。

(伦建华)

依法治税,实现税收征管制度化
1994年,市国税局把税制改革与征管改革一齐抓,健全了发票管理制度、纳税申报制度、税务登记制
度、税务检查制度,统一了各类征管台帐、执法文书、征管报表,使税收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为防止假票、错票、丢票对税收的干扰,市国税局抓了发票管理《办
法》和《细则》的宣传教育,实行了专人管理、专库存放、专帐核算、专车运送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
购领、使用、保管、结报等制度,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稽核和检查。全年共抽调税务干部694人,组
成281个检查组,对6195户用票业户进行了重点检查和复查。从1月1日启用新发票到7月1日换版,各类发
票1555.933万份,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349.69万份,没有在印刷、运送、发售、使用等环节发生问题。
加强征管基础建设。一是在税务登记方面,积极与工商部门联系,及时掌握税务登记业户的情况,统
一换发税务登记证,全年核发56649户。二是建立严格的纳税申报制度,在张店区实行“申报、代理、稽
查”三位一体征管模式试点工作,使企业主动申报纳税率达98%。三是加强了微机在税收征管中的开发应
用,年底全市使用微机征收检的业户达5000户。
建立重点税源检管、有关部门协税、人民群众护税的征管网络。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及时向党
政领导汇报,争取对税收征管工作支持;二是坚持及时、经常地同公、检、法、工商、金融等部门联系,
搞好协同作战;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发动和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狠抓了征、管、查三个环节,对有
意偷税、漏税、抗税的“钉子户”、“难缠户”进行了严肃处理。全年共立案查处涉税犯罪案件341起,
追缴税款628.66万元。

(伦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