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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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抓住发展机遇,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机制。一是建立了淄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规范了房地产交易
行为。二是建立了房屋价格评估机构,三是积极引导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竞争。四是吸引外资1500万元(人民币),
建立了中港合资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五是为适应设计市场发展,继续加强软硬指标建设,设计室更名为设计院,
设计资质晋升为国家乙级。民用建筑设计院完成设计产值45万元。
加强房产行政管理。抓好房管政策的制定宣传和贯彻,强化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法规建设。对全市公有房屋进行
了统一验证, 完成军产登记发证26个单位, 64万平方米,扩大镇政府驻地发证53个产权单位,23万平方米,私房
23420户,23431处,17万平方米,公房变动管理987个单位,97万平方米。全市办理交易监理722起,12万平方米,
办理租赁监理843起。 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工作基本走上了依法拆迁的管理轨道,统一拆迁率达67%;年内完成委托
拆迁14.65万平方米, 动迁2583户,保证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法进行房产纠纷仲裁和行政复议。接管直管公
房40多万平方米, 全年全市直管公房总面积达到372万平方米,全市城镇人均居住水平达到8.17平方米/人。较好
地发挥房地产业协会的作用,努力提高《淄博房地产》的办刊质量,与全国60多个城市开展刊物交流,年内市房协
被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抓好房产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在经营管理方面,加强房租管理,提高资金效能,保证维修使用。搞好沿街营
业用房的改造开发, 年内新增营业房2万多平方米。在提高维修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在全系统开展了齐鲁杯竞赛活
动和维修服务社会调查,重点对市直91个统管单位、6000多住户进行了维修服务情况调查摸底,广泛征求了意见和
建议, 强化了维修服务措施。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搞好房屋的加层和安全鉴定,指导加层面积1.5万平方米,降低
了成本造价,完成危房鉴定1600多栋,1.1万多平方米。
树立市场经济观念,增强房屋开发和民用建筑设计竞争能力。一是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商品房屋的综合质量;
二是宣传促销,扩大市场占有率,三是多方筹集吸收资金,争取内外资2000多万元,为房屋开发提供了资金保证。

(王伟)

淄博市房改方案正式实施
1993年,淄博市房改方案在全市实施运行。为使《方案》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房改工作机构;对房改方案进行
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抓业务培训,年内举办培训班24期,培训单位1300多个,受训骨干近3500人。
全市公有住房提租补贴以4月1日起在五区范围内正式实施。截至年底,五区应参改单位1379个,已全部落实提
租补贴的1369个, 落实到位率达99.3%。桓台、高青、沂源三县的房改方案分别于1993年5、6月予以批复,沂源7
月1日正式出台, 桓台、高青两县年底前出台。实行提租补贴后五区二县(除高青县)月收租金总额258.49万元,
月发补贴总额209.36万元, 平均每平方米租金0.443元,户均月交租金额16.97元,户均月发补贴额13.74元。积极
引导区县优惠出售公有住房。 1993年,全市共出售公有住房12754套,建筑面积65.76万平方米,收回资金9914.09
万元,其中出售直管公房11420户,售房面积58.96万平方米。

(牛建国)

市房地产管理局两项工作受国家表彰
为改善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 市政府把住房解困工作列入为人民群众所办的实事之一, 市房地产管理局,自
1990年开始一直把此项工作抓在手上。 解困工作开始的当年全市46户2平方米/人以下的住房特困户即全部解决;
到1992年,全市283户2~3平方米/人的困难户全部得到解决。至1993年3~4平方米/人住房困难户基本得到解决,
且改善了部分4~5平方米/人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1993年,市房地产管理局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全国住房解困先进
单位。同年市房地产业协会被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授予全国先进协会,为全国26个先进之一。

(徐宁)

全市最大的房地产合资项目
1993年8月4日,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和香港联合置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资开发张店桑北路以北、柳
泉路以东2平方公里的房地产, 建立合营公司——中外合资淄博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为5000万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双方各出资50%,港方第一期资金已到位。2平方公里的开发项目计划6年内
完成,总投资约12亿人民币,年度开发规模34万平方米。

(温明勤)

建立固定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为适应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搞活房地产经济,1993年6月底正式成立淄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中
心”开展全市范围内公、私房交换业务、房地产法律服务业务、危房技术鉴定业务、房地产吞吐业务及房地产转让、
出租、抵押业务,并为外商、港澳台胞来淄博市投资开发房地产和购买房地产提供洽谈业务。“中心”的建立,规
范了淄博市房地产交易行为,改变了过去有市无场的局面。

(高宝玲)

淄博市房屋评估事务所成立
1993年6月5日,淄博市房屋评估事务所成立。该所主要负责全市范围内房屋买卖、租赁、赠与、保险、抵押、
拆迁补偿等价格及企业联营、参股、中外合资、兼并、破产等房屋的价格评估业务和有关咨询服务。该事务所系全
民所有制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在册人员10人。截至年底,该所先后进行了优惠出售公有房屋、房屋买卖、抵押、
破产、中外合资租赁等项目20个单位、65万平方米房屋的评估业务。

(王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