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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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召开的重要会议

一、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会议于1月4日在张店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选举工作办公室主任王秀在会上作了关于全市换届选举工
作的情况通报。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

二、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会议于2月19日至20日在张店举行。 听取了市政府秘书长段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对市九届人大第五次会
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柴金起所作的关于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孝儒所
作的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淄博市第十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淄博市第十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关于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三、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于3月2日至10日在张店举行。 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共470名, 其中工人、 农民占40.64%, 干部占
29.36%,知识分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占27.87%,驻军和武警部队占2.13%。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
52.98%,中专中学文化程度的占44.68%,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34%。代表中的中共党员占71.30%,妇女占21.49
%。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453名。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长韩新民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袁忠良所作的《淄博市关于1992年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3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翟纯生所作的《淄博市1992年财政
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庆照所作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市法院院长苏长荣所作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于润义所作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
作报告》,并分别通过了关于上述各项报告的决议。会议经过充分酝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陈庆照为淄博市第
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耿佃杰、康寿美(女)、姜瑞芝(女)、肖永蕃、洪立民、李咸信、王谋洪、王孝儒为副主
任,王孝儒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上1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当选为副主任,杨树茂为秘书长,马厚芳等26人为常委会
委员;韩新民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学刚、常志钧、王和先、张守增、曹钟书、关玛莉(女)为副市长;选举
决定苏长荣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润义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淄博
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还选出了53名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于3月26日至27日在张店举行。 会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市人大
常委会1993年工作要点和人事任免事项。

五、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于4月12日至13日在张店举行。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新华制药厂厂长贺端浞在会上传达了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会议学习了《地方组织法》,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庆照向4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和47名市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并提出了任务和要求。

六、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于6月10日至12日在张店举行。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耿佃杰传达了全市经济工作座谈会精神;副主
任洪立民传达了江泽民同志在全国“人代会”和“政协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乔石同志在第八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会议还听取了市土地管理局局长王钦德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管理
法》情况的汇报;市科委主任王立庆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专利法》情况的汇报;市城乡建委主任聂
振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情况的汇报;市经委副主任杜希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
贯彻执行《企业法》和《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性
法规制定程序的暂行规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七、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于7月22日至24日在张店举行。 市委书记杜祥荣到会就当前全市经济工作和建设“三名城、四中心”等问
题作了讲话。会议听取了市计委副主任董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199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局长翟纯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199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邱延佐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市
农业局局长刘有先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开展“四清理、三整顿”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检察
院副检察长屈志新代表市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反贪污、贿赂斗争情况的汇报;市城乡建委主任聂振钰受市政府委托所
作的关于起草《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
员王孝儒所作的关于《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民族侨
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姜瑞芝通报了全市旅游工作视察的情况。会议通过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
工作暂行办法》和人事任免事项。

八、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于9月19日至21日在张店举行。 会议在第四次会议审议基础上,再审并通过了全市第一个地方性法规《淄
博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后公布实施。同时,会议初审了市长韩新民提交的《淄博市孝
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会议听取了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分行行长刘其恒所作的关于整顿金融秩序,加
强宏观调控情况的汇报;市税务局局长刘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税收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市民委主任商
嘉友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民族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永蕃通报了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视察的情况。会议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立法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九、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于11月10日在张店举行。会上专题审议通过了《淄博市孝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待报请省人大
常委会审批后公布实施。

十、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于12月13日至16日在张店举行。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咸信通报了全市贯彻实施《统计法》的调查
情况;听取了副市长关玛莉所作的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快人才培养”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市交通
局局长张可君受市政府的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淄博经济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市
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黄忠效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城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
主任房怀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外经外贸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林业局局长考明金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奋战
5年基本绿化淄博工作情况的汇报;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顺祥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我市两级法院贯
彻执行《行政诉讼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了《淄博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通过了淄
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关于确定淄博市市树、市花、市徽、市标和市歌的议案》和人事任命事项。

(曹传庆)

1993年通过的重要决议、决定

一、《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批准了市长韩新民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
〈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政府工作报告》既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工作的成绩,也实事求是地分析
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符合淄博的实际情况。决议指出,上届市人民政府在过去的五年里进行了卓有成效的领导和
组织工作,忠实地履行了政府职责。今后五年,是我们沿着十四大指引的方向,全面加快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发展,
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三名城四中心”的极为关键的历史时期。《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后
五年工作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建议,符合中共十四大和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符合全市实际,经
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各级政府和全市人民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扩大开放,优化结构,提高效益,
依靠科教,加速发展,力争经济发展速度高于前十年水平,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继续保持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决议指出,全面完成今后五年的各项任务,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
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要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
机构改革,下决心精简机构和人员;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实现政府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
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廉政建设,清除腐败现象,真正做到勤政、务实、高效、清廉。

二、《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3年计划安排意见报告的决议》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原则批准市计划委员会主任袁忠良受市政府托所作
的《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3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决议指出,1992年全市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是好的,圆满完成了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各项计划,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
绩。1993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符合中共十四大和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符合全市实际情况,
是积极可行的。

三、《关于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市财政局局长翟纯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
于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决议指出,1992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预算执行情
况是好的,组织实现了收支平衡。1993年的预算草案安排,符合中共十四大和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体现了统
筹兼顾、有保有压的原则,是积极审慎的。

四、《关于淄博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上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庆照所作的《淄博市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这个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淄博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
的五年间,常务委员会始终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严肃认真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
项职责,全面落实市九届人大历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在历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促进了全市两个文明建设,
保证了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会议对市九届人大常委
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决议要求: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认真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
本点”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保证和促进改革开放作为重要职责,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
权,及时审议、决定全市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搞好地方立法,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一步密切与代
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继续完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能,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两个文明建
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关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院长苏长荣所作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过
了关于这个报告的决议。决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认真履行职权,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
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为加快改革和扩大开放,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
局面,促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六、《关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检察长于润义所作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
了关于这个报告的决议。决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认真履行职权,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和经济犯罪活动,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依法治市和法律
监督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职能作用,为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改革开放
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曹传庆)

认真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1993年,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
一、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抓好经济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常委会不仅坚持每次例会都听取审议
一两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还利用调查、视察、检查等形式,先后对《企业法》及《条例》、《税收
征管法》、《统计法》、《专利法》等十几部经济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常委会于4月下旬到5月上
旬,组织委员、代表对《企业法》及《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
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法》 及《条例》 的学习宣传,深化各项改革,完善配套措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决制止
“三乱”,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等意见和建议。10月份,又组织市、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有关
部门的同志共100多人,分9个组,到8个区(县)的150多个基层单位,对《统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
针对某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法制观念淡薄、统计数字不实、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等问题,提出严格执法,加强基础工作,
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搞好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抓好中央宏观调控措施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落实,促进改革和建设的健康发展。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先
后3次听取了人民银行淄博分行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汇报, 并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全市落实宏观调控措施、整顿
金融秩序情况进行了调查和视察,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责成有关专业银行限期解决。
三、围绕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搞好调查、视察,深化监督。常委会组织
了3次较大规模的视察活动。 5月底到6月初,组织市、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共70多人,对全市农民
负担问题进行了视察;6月下旬,常委会组织了旅游工作视察;8月份,常委会又组织了高产优质高效农业视察。针
对存在的问题,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另外,各专门委员会还分别组织了人防设施建设和开发利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社会福利工作、乡镇企业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等小型视察,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对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标准化工作、山区和沿黄乡镇教育、劳改劳教、农业技
术推广、大武水源地水质污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14项专项调查,为常委会正确行使监督职权提供了依据。
四、抓好执法检查和典型案件查处。常委会除在例会上听取审议“两院”有关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监督外,还
于11月下旬会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全市各区(县)和有关部门的“二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
同时, 常委会还通过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控告,抓了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先后对4起违宪违法的典型案件,采
取听取汇报、调查研究等方式,查明情况,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曹传庆)

地方立法
1993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孝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两部地方性法规,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公布实施。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常委会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
组织领导,把地方立法工作作为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新突破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地方立法与调查监督相
结合;三是集思广益,不断提高法规文本质量;四是把立法与学习宣传法规结合起来。

(曹传庆)

认真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立了“关于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淄博经济发展”和“关于发展教育事业,加快
人才培养”两项议案。由于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的共同努力,已基本落实。“关于加强交通设施建设”议案中涉
及的15个建设项目, 已有2项列入省市建设计划,5项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4项列入市公路交通规划。“关于大力
发展教育事业”议案,市政府制定了发展高等教育、创办淄博大学的初步方案,并建立了领导机构。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 代表们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94件。内容涉及经济建设、城建、环保、公用事
业、计划、劳动、社会事业、政法等方面。其中部分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大会期间就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办理,
并答复了代表。闭会之后,常委会又召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提出了具体要
求。 截至8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在已答复代表的建议中,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46件,占建议总
数的25%;正在解决或已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的124件,占67%;因受财力、物力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13件,占7
%;供参考的2件,占1%。从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总建议的95.1%。

(曹传庆)

完善工作制度
为使各项规章制度更适应形势发展和人大工作的实际,常委会认真研究修改和完善了历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
关制度、办法、规定。同时,还制定和通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
等5项规章制度,使常委会和机关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曹传庆)

依法行使任免权
1993年,市十届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严格依法办事,先后任命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名,其中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12名;市政府组成人员52名;市法
院审判人员24名;市检察院检察人员10名。批准任命区、县检察长8名。免去了1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

(曹传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