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8&rec=115&run=13

综述
1993年,全市物价工作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努力保持市场物价总水平相对稳定,加强价格
改革力度,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化价格改革。在价格结构性调整方面,积极稳妥地组织了石油、棉花、工业用盐、部分中西药、城市自
来水、管道煤气、石油液化气、集中供热、地方水泥和部分化纤原料价格的调整,对五区直供电量实行综合加价,
制定了农村分类电价的最高限价和对村民的结交价格;在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先后放开统配水泥、机电产品、部分
钢材、粮食收购和煤炭的价格,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价格形成的市场化程度。
二、强化价格管理。1、在全市首次实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基金征收单位的年审制度。7月至年底,市及
区县物价部门共抽调102人, 组成23个年审小组,对全市3785个执收单位1992年度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审验,共吊
销《收费许可证》110个,废止不合法收费项目33个,换发《收费许可证》1763个,补发《收费员证))337个。通
过年审, 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4230万元,取得了治理乱收费的阶级性成果。2、开展企业价格管理的基础建
设。继续在全市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根据价格管理要求,将三色标价签改为两色标价签。进一步开展市级物价计量
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 至年底共推选出参选单位81个。3、开展物价监督检查。1~7月,各级物价检查机构先后开
展了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为重点的多项专业检查。 8~12月,开展财税物价大检查。全年共查处价格违
法案件256起, 查出违价金额433.65万元。通过强化价格管理,全市市场零售商品物价总水平保持了相对稳定。全
年零售商品物价指数比上年升幅8.9%,低于全省城市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
三、加强服务职能。先后组建了中国价格电讯网淄博枢纽站和中国价格信息中心淄博分中心。发展《价格信息》
订户773家,编发《淄博价格信息》51期、《供求价格快讯》100期,提供信息7万余条,发展微机网络终端户13家。
在做好价格顾问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物品价值认定,主动为企业进行价格公证。

区县级物价机构改革
1993年,市编制委员会决定撤消区县物价局,物价行政管理和物价监督检查职能归并工商行政管理局。至年底,
除张店区外,其他各区县已全部实施。

(刘增华)

调整城镇居民公有住房房租价格
根据《淄博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自1993年1月1日起统一提高市辖五区城镇范围内的直管公房和单
位自管公房房租标准,提租标准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50元(维修费、管理费两项因素计租水平)。

(宋作峰)

实行新目录电价
根据国家计委、 电力工业部计物价[1993]1119号文和省物价局、电力工业局(1993)鲁价重字第152号文件
规定, 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目录电价。淄博供电区5区直供电量除居民生活照明电量、定向高进高出电量、来
油加工电量外,其他各类用电均在新目录电价基础上实行综合加价,加价标准为4.34分/千瓦时。

(刘增华)

调整综合水费标准
自1993年7月1日起,全市统一调整工业生产、经营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综合水费标准。工业生产、经营用优
质地下水综合水费每吨1.30元,其中水资源费、附加费0.90元,供水成本费0.40元;工业生产、经营用劣质地下水
综合水费为每吨0.90元,其中水资源费、附加费为0.50元,供水成本费0.40元;工业生产、经营用地表水硬度不超
过25德国度的水资源费、附加费每吨0.50元,超过25德国度的为每吨0.20元;工业生产、经营用矿坑排水,属于打
井减压疏干的按开采地下水标准收费,属于巷道排水回用的水资源费、附加费为每吨0.20元;城镇居民生活用优质
水每吨0.70元,其中水资源费、附加费0.30元,供水成本费0.40元。

(宋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