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7&rec=55&run=13

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反贪污贿赂斗争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按照“积极办案,立足深挖,提高质量,扩大效果”
的总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取得了显著效果。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
罪案件221起, 其中贪污贿赂案180起,占81.8%;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46万元。在惩治贪污贿赂
犯罪中,突出抓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认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利用召开检察长会议、现场表彰会、侦查工作会
议等有利时机,坚持不懈地组织检察干警学习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精神,逐步深化了各级领导和检察干警对深入开
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重大意义的认识。检察干警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连续奋战,顽强拼搏,以旺盛的革命斗志和饱
满的工作热情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
二、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在案件线索多而侦查力量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坚持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市区
县院检察长亲自办理大案要案,坚持深入第一线认真负责地组织侦破工作,实施现场指挥。全年查处万元以上大案
和副县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65起,大要案占29.5%。比上年上升了9个百分点。
三、提高侦查意识,加强侦查工作。针对贪污贿赂犯罪作案手段日趋狡猾隐蔽的特点,进一步加强了侦查工作。
第一季度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侦查员业务培训班,分析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制订了相应的策
略和对策。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认真分析不同侦查对象的具体特点,把握每个具体案件中各种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采取灵活的侦查方法和策略揭露和证实犯罪;注重利用法律赋予的各种侦查手段,在获取证据上狠下功夫,做到用
确凿的证据制服犯罪分子,提高了案件的侦破能力。与此同时,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打击重点,在
挖“窝案”、“串案”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效果。

(孙麦英)

刑事检察工作
1992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惩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全
市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734起、1139人,审理后批准逮捕688起、104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
855起、1323人,审查后起诉757起、1180人。在打击刑事犯罪中,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参加各项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市委的部署,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和开展了“打拐”、
“扫黄”、“反盗窃”等专项斗争,对专项斗争中的案件,特别是杀人、强奸、抢劫、重大伤害、爆炸等重大恶性
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做到不在检察环节上贻误战机。
二、 继续坚持重、特大案件的提前介入制度。全市在审查批捕环节上提前介入91件、117人,在提前介入中,
共防止错捕25人。 在审查起诉环节上提前介入97件、116人。通过这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配
合,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质量,锻炼了干部,及时有利地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三、加强了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通过审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案件,共对83人作出不捕决定,对
7人作出不诉决定,追捕人犯14名,追诉人犯23名。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98条次,对法院的判决
裁定提起抗诉2起。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力求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全市起诉部
门还组织开展了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 4月份,市检察院刑检二处检察员孙广兴和博山区检察院刑检二科检察员周
志强在全省检察系统组织的优秀公诉人评比中,被评为省级优秀公诉人。

(孙麦英)

法纪检察工作
1992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查办“侵权”、渎职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五类重点案件和大要案。全市共受理
各类法纪案件273起,比上年增长19.74%,立案侦查71起。一是突出查办了五类重点案件和重特大案件。全市共立
查重大责任事故、 玩忽职守、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侵宅五类重点案件64起,占立案总数的90.14%,比上年
增长15.52%; 立查重特大案件38起,占立案总数的53.5%。二是结合办案,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了综合治理工
作, 全市法纪检察部门运用法律手段,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通过调解纠纷,消除矛盾,平息事
态49起。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共举办各种专题宣讲会176场,上法制课114次,印宣传材料2万余份,
受教育人数达3万人次。三是运用法律检察职能,加强与有关行业、部门的联系,全市新建联系点8个,参与组织各
种类型的安全大检查37次, 帮助企业建章立制250余条,提检察建议513条,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426次;通过综合
治理工作,使9个濒临倒闭的企业起死回生,22个企业扭亏增盈。

(孙麦英)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992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保障公民控告、申诉权的行使。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民
来信来访1499件次,属检举控告的1287件次,申诉的79件次,做到了及时处理无积压;各类举报1133件,提供经济
犯罪线索455件,从中立查经济法纪案件202起,立查不服不起诉、不服不逮捕、不服免诉的申诉案件19起,通过复
查改变原决定6起。 同时,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还积极开展“文明接待室”活动,促进控申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
度化,市检察院控申处被省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和“办案先进单位”。

(孙麦英)

检察技术工作
1992年,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检察技术设施建设,突出办案工作,使全年的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
是办案数量大幅度增加。 全市检察技术部门共办理各类案件1084件,比上年增加119%。其中文检案件32件,痕检
案件9件, 法医学检验499件,司法会计检验10件,现场勘验239次,文证审查72件。二是办案水平有较大提高。市
检察院技术处在10月份一周内就突击办理了淄川区和沂源县3起重大恶性事故案。5月份,市检察院技术处刘业唐受
高检院技术局的委托,代表全国检察系统参加了由中纪委交办的“湖南省曾宪喜申诉案件”的文件检验会检工作,
显示了较高的水平,受到最高检察院有关部门的好评。三是基础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全市检察系统共新增技术人员
4名, 新增技术用房30平方米,筹措13万余元的资金购置设备。为了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市先后有13名同
志分别到有关院校学习深造和参加全国、全省检察系统举办的法医、文检、摄像、司法会计、技术干部培训班学习。

(孙麦英)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1992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以办案为重点,积极开展工
作。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经济案件42起,其中民事案件18起,行政案件8起,经济纠纷案件16起。初查后
立案1起, 对其余41起均作了妥善处理。审查判决书101份,接待上访56件66次,参加法院庭审活动3次。淄博市民
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受到了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通报表扬。

(孙麦英)

监所检察工作
1992年, 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了对看守所检察、劳改检察、劳教检察、监外罪犯考察等方面的工作。在4月份
全省劳改、劳教派驻检察机构评比中,驻省第一劳教所检察室和驻淄博市劳教所检察室被评为先进集体,其他参加
评比的检察室也都达到优秀成绩,受到了省检察院检查组的好评。全年对监管改造活动出现的违法行为共提出纠正
意见38次,办理劳教人员犯罪和劳改犯重新犯罪案件7起、11人,均作了有罪判决。提出安全检察建议487条,消除
各类事故隐患56起。积极开展了对减刑、假释案件的法律监督,认真办理了“两劳”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案件,
基本实现了劳改、劳教检察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看守所检察工作的规范化。

(孙麦英)

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组织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从严治检”的方针,始终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
抓。1.牢固树立检察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学习贯彻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开展
解放思想、 扩大开放的大讨论,全市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认识不断深化。4月份,市检察院党组在深入调查
研究、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实施意见》。7月份,
结合贯彻“九检”会议精神,进一步强调和贯彻了“一心一意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工作中坚持做到三点,
一是正确处理打击与服务的关系,通过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
打击经济犯罪中的职能作用。二是认真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转换过程中的一些“踩线”、“擦边”案件,拿不准的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
报告请示,做到执行法律严肃认真,确保了办案质量。三是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拓宽服务领域。通过
实地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服务的新途径,抓住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建立了一套开展法制宣传、检察建议、
建立联系点等综合法律体系,使服务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2.坚持经常性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党史党
建教育、作风纪律整顿和执法执纪大检查,使广大检察干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廉洁执法、
秉公执法、文明执法。3.在系统内开展了一系列争先创优活动。5月份,市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淄川区检察院检察长姚文淮被授予“模范检察长”称号。结合贯彻“九检会”、“双先会”精神,市检察院下发了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先进、找差距、创一流、作贡献”活动的决定和向模范检察长姚文淮学习的决定,全市检察
系统掀起了学先进事迹、 创一流业绩的热潮,激励了干警“爱岗位、争一流”的进取精神。4、引入竞争机制。市
及各区县检察院在继续开展“业务对口评比活动”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及有关的奖惩办法,使工
作实绩与物质奖励挂钩,奖勤罚懒,鼓励竞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干警的精神面貌及各项检察工作都有了新变化、
新起色。5.大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共输送93名干警到检察官培训中心和高等院校学习,25名干警参加了法律
函授学习, 76名干警参加了成人自学考试,58名干警参加了成人高考,262名干警参加了法律专业证书班转升大专
班学习。1992年底,全市检察干警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已占76.8%,大大提高了干警的整体业务素质。

(孙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