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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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全年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085件,审结1022件;受理二审刑事案件
102件,审结97件,结案率分别为上年的108.6%和140.9%。判处死刑(包括死缓)罪犯38名。在刑事审判工作中,
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同时积极开展“反盗窃”、“打拐”、
“打假”等专项斗争,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司法
建议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案情事实、适用法律、定罪量刑层层负责,严格把关。1992年,市中院上报
上诉和复核的刑事案件全部维持了原判,各基层法院上诉发回改判率也明显下降。

(郑淑英)

加强经济审判
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为改革开放、为发展经济服务的方针,大力开展经济审判工作。1992年共审理一审经济纠纷
案件4759件, 审结4475件,结案诉讼标的额达19234.27万元,是上年的2.5倍,创历史最高记录;受理二审经济纠
纷案件152件,审结139件。在经济审判中,两级法院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渠道,广辟案源,并积极开展了以依
法清债为主的专项治理。为了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市区县法院以全省开展的执行大会战为契机,领导挂帅、落实
措施, 狠抓了案件的执行工作。1992年执结案件964件,执结标的额达2093.82万元,较上年增长了209%,维护了
法律的严肃性,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郑淑英)

积极开展民事、行政、告诉、申诉审判
1992年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6578件, 审结6519件,分别比上年增长65.7%和62.1%;二审民事案件289件,审
结269件; 受理行政案件49件, 审结51件(含上年转3件),分别比上年增长48.4%和50.4%;处理各类申诉案件
181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160件。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坚持疏导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安定的
原则,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以调解为主,扩大办案的效果。对行政审判,排除干扰,大胆收案,积极慎重的妥善
审理。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行政诉讼法;遵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群众的告诉申诉案件。

(郑淑英)

加强科学管理和调查研究
1992年全市两级法院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良性发展
轨道。特别对岗位目标责任制,合议庭、审委会工作制度,“三优”“天平杯”竞赛细则,审判员、书记员工作细
则,办案质量、数量与出差补助挂钩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论证修订,加强了广大干警的责任感,提高了广大干警的
积极性, 收结案数及诉讼标的额大幅度增长, 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进一步加强了调研宣传工作,
1992年市院上报简报信息被山东省法院采用转发27份, 被最高法院采用转发5份;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全市两级法院
新闻、理论文章稿件221篇,其中国家级报刊发表110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郑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