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淄博市委宣传部“党建杂志发行先进单位”称号。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张店区计生委“全国城市计划生育先进集体”称号。
中国少年工作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授予张店区“全国红领巾助残先进区”称号。
卫生部授予淄博市中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淄博市卫生防疫站“全国放射卫生先进单位”
称号。
民政部授予临淄区、周村区、桓台县“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区县”称号。
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周村区、临淄区“双拥模范区”称号;授予市民政局“双拥模范单位”称号。
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淄博市邮电局“山东省明星企业”称号。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授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淄博市分行“群众性科研先进单位”、“投资调查项目审查先进单位”、
“全国陶瓷投资信息网络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