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古发掘成果显著
由市、区文博部门组成的文物考古工作队,自1992年10月起对临淄水泥厂扩建项目用地范围进行了文物勘探和
考古发掘工作, 在M2039号西汉早期墓葬中获重要发现。已出土文物188件,其中铜器144件、银器9件、金器2件、
玉器17件、 料器2件。经初步鉴定,被列为国家一级文物的达10余件,其中青铜鹰爪灯盏、大型圆铜镜等属国内首
次发现,为深入研究西汉社会历史和齐文化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
1992年8月,市文物局和市博物馆,对周村区财政局在周村老龙窝街宿舍楼施工现场的5座元代墓进行了文物清
理发掘,出土了瓷器、铜钱、铜镜、铁环、铁钉等一批文物;墓葬内的彩绘和壁画、砖雕怪相镇墓兽尤为珍贵少见,
对研究元史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
(史庆沪)
12处文物保护点被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 由省政府公布的第二批216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淄博市有12处名列其中。它们是:张店区卫
固乡的黑铁山起义指挥部旧址,博山区西神头村的颜文姜祠,桓台县新城镇的王氏祠堂,忠勤祠,四世宫保砖坊,
高青县青城镇的文昌阁,沂源县土门镇的沂源猿人化石地点,上崖洞遗址,淄川区寨里镇的寨里窑址,临淄区齐陵
镇的后李遗址,孙楼乡的董褚遗址,皇城乡的大蓬科遗址。截至年底,全市共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
(史庆沪)
市文物店获文物商品自营出口权
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市文物店将独立开展文物外销活动,并获文物商品自营出口权。凡1795年(清乾隆60年)
以后制作生产的瓷器、玉器、书画、家具、钱币等传世文物,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鉴定后,即可直接销于国外、
境外客商和旅游者。年内,市文物店本着“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文物销售原则,积极组织货源,开展促销活动,
为国家出口创汇、销售文物800余件,创相当于30万元人民币的外汇。
(史庆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