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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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2年, 市房地产系统认真贯彻中央2号文件和党的十四大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
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
提前完成全市住房解困工作任务。
年内, 市、区两级房管部门经过研究部署,采取层层包干、多渠道筹房等措施,全市148户人均2~3平方米的
住房困难户中有141户解困, 基本完成任务。此外,还完成43户人均居住面积3~4平方米和4~5平方米的困难户的
解困工作,比原计划提前了一年。为此,淄博市被省建委向国家建设部推荐为全国住房解困工作先进单位。
重点抓了房改方案的论证申批和实施准备工作。 组织了第二次全市房改调查,共调查单位1157个,住户35968
户;举办21期培训班,培训人员4065人,为房改方案修改论证和研制配套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组织了对房改
方案的全民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全市参加讨论的单位1034个,占单位总数的71.6%,参加讨论人员近30万人。
市、区县召开房改专题座谈会29次,参加人数370多人,收集各种建议和意见720多条。在调查讨论的基础上,对提
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了收集整理,对房改方案作了进一步论证修改和完善,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研究同意后,
于9月份正式上报。制定了房改方案实施工作意见和13个配套办法。
进一步加强房产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 1992年,共验换私房证件49101户、284.36万平方米,占应验收证总户
数的92.97%;新确权发证2041户、39.06万平方米。全年共办理房屋买卖手续2363起,建筑面积45.3万平方米,交
易额达7925.4万元, 创历史最高水平;办理租赁手续2933起,建筑面积11.19万平方米,交易、租赁监理率分别达
到100%和85%。
加强房屋拆迁和直管住宅的管理及政策法规建设。 对全市54名拆迁管理骨干进行业务培训, 完成拆迁工作量
26.2万平方米, 发放拆迁许可证130个,统一拆迁率达64%。为加强房屋拆迁和直管公房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
步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通知》和《外商、侨胞、港澳台胞购房办法》,制订了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起
草了淄博市危房鉴定管理办法,编写了《拆迁释义一百例》。
扩大营业房面积,增加租金收入。年内全市改造开发营业房面积3330平方米,年增租金收入26万元。年内新接
管直管公房10.65万平方米,全市直管公房总面积达到320万平方米,租金收缴率达99.7%,超过了建设部的规定标
准。
抓好房屋综合开发和房屋建筑设计。全市房管系统年内共新开工房屋面积49.5万平方米,竣工11.5万平方米。
其中, 市房屋综合开发公司除完成东北村小区4600平方米公建外,在潘庄小区又新开工32栋楼房,8万平方米,创
年开工量最高记录。与香港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草签了合资开发潘庄居住区的协议书。房屋建筑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
都有较大提高,1992年设计收入实现翻番,首次突破百万元。
做好危房保安全工作。上半年,通过全面普查,共查出危破房72处、1.66万平方米,及时进行了维修,保证了
广大住用户的安全。
发展住宅科技,做好科技转化工作。一是成功地进行了屋面防水材料的研试和推广,解决了多年来的建筑质量
通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二是开展了危房技术鉴定和安全管理工作。三是进行了房屋抗震加固研究和试点工
作。

(王伟)

淄博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淄博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山东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于1992年10月公布实施。

一、房改的基本原则

1.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改变由国家、集体包下来的旧办法,建立三者合理负担,共同
解决住房问题的新机制。
2.坚持租、售、建并举的原则。改变低租金、无偿分配的住房制度,逐步把住房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纳
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轨道。
3.坚持统一政策的原则。房改是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确保方案实施,重要政策、原则和必改项目,全市必
须统一。
4.坚持机制转换的原则。改变现有的资金分配体制、计划管理体制,完善各项配套改革,形成一种新的住房制
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

二、房改目标

“八五”目标:以改变低房租、无偿分配住房为基点,住房租金达到三项因素(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计
租水平, 实现“以租养房”。人均居住面积达到8.6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65%。建立城市、单位、个人三级住
房基金,奠定机制转换的基础。
“九五”目标:到2000年,住房租金达到五项因素(前三项加投资利息和房产税)的成本租金水平。人均居住
面积达到9.6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80%左右。建立健全住房资金的融资体系,初步实现住房资金的良性循环。
长期目标:住房租金达到八项因素(前五项加土地使用费、保险费和利润)的商品租金水平,实现每户有一套
实用、方便的住宅,居住条件和环境有较大改善,形成完整的房地产市场和住房金融体系,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
化。

三、改革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

1.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①提租补贴。五区城镇范围内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月平均租金每平方米使用
面积提高到0.5元。对租住公房的职工按标准工资或退离休费的5%发给住房补贴。对住房超过标准的住户,超出面
积实行加租。
②推行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按职工月标准工资的3%交纳,两者均为职工个人所有。
③新配住房买债券。淄博市住宅债券由市人民政府委托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行和偿还,委托市建行房地产信贷
部代理。债券认购基数按住宅造价的15%计算(35元左右)。债券实行低息,不计复利。5年后一次归还。
④出售公有住房。新房按标准价(建筑造价加征地和拆迁补偿费)计算。在房改起步的一两年内,标准价和建
房综合造价之间的差额由购房职工所在单位承担。旧房按重置价成新折扣为基价。一次付清购房款者给予售价14%
的优惠, 每多付10%给予2%的优惠。首次付款不得低于30%。分期付款年限新房20年,旧房15年。买房款付清并
住满5年的可以出售。
⑤集资合作建房。集资建房以单位投资为主,个人出资为辅。个人出资应在房屋造价的20%以上;合作建房以
个人集资为主,单位和政府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扶持。
⑥建立住房基金。建立城市、单位、个人三级住房基金。住房基金坚持“统一筹集、集中管理、专户存储、专
款专用”的原则。
2.《方案》分三步实施:第一步,1993年1月1日起,实施提租补贴;第二步,1993年下半年开始推行住房公积
金和住宅建设债券;第三步,1993年末开始出售新、旧公有住房,推行集资、合作建房。

(牛建国)

低层楼房加层解决住房困难
1992年,市直机关房管所为缓解住房紧张状况,为无房户排忧解难,积极开展楼房加层工作。加层住宅地处张
店城区各规划生活小区之中。全年竣工加层楼10栋,共5344平方米。加层房屋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
用先集资后住房的办法,产权归国有,集资者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理权。凡单位集资者可以继承使用,变更住户须
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单位(住户)不用时,退还房管部门,扣除使用期间折旧(按40年期限)费后,退还余
款。年内解决住房困难户100余户。

(张鸿平)

设计产值突破百万元大关
1992年,房屋设计收入突破百万元大关,比上年增长1.5倍。各类设计方案在全市设计方案评比中有4项获奖,
其中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农村“小康屋”住宅设计在全省方案评比中获三等奖。年内主要抓了4个方面的工作:
1.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实行工程工日定额管理,奖金与贡献大小挂钩,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年内全员劳动生
产率达4.36万元/人,在全市同级行业中名列前茅。2.更新设备,向科技要效益。年内筹资10万元,购置了微机和
绘图机,初步改变了一张图纸绘几天,一套图纸成月干的落后局面,工作效率大大提高。3.在提高业务水平上下功
夫。年内,先后派出两批人员南下广州、东去青岛学习考察,拓宽视野。组织部分同志参加短期专业培训和成人自
修大学学习,不断提高文化、业务水平。4.关心职工生活,把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作为当务之急。筹资70万元新购住
宅12套、888.6平方米,使租住农村住房的职工全部迁入新居。

(荣饮山)

淄博市房屋拆迁办公室成立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淄博市房屋拆迁办公室于1992年10月31日成立。该办公室为服务性事
业单位,编制10人。其主要职责是:承接市直党政机关、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和市直设立的城市建设(房屋)综合
开发(经营)公司委托的拆迁业务,年拆迁工作量约在6万平方米以上。

(王宜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