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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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1991年,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地为改革开放服务,自觉运用
检察职能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1.履行监督职责,强化打击职能。两级检察机关通过积
极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案件和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及时为企业发展挖出蛀虫、清除障碍,为企业创造
良好的法制环境。全年共在43个国营大中型企业查办经济、法纪案件133起。2. 强化法制教育职能,促进企业依法
经营。检察机关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通过上法制课、召开厂长(经理)座谈会、开展法律咨询等,提
高企业负责人的依法治厂意识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3.不断改善执法活动,注意保持企业生产、经营和流通的连续
性。在办理经济、法纪案件中,凡涉及企业领导、生产技术管理部门骨干人员的案件,做到及时向党委和上级主管
部门通报情况,建议采取适当措施,有效地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4.结合办案,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1)主动为企业牵线搭桥,解决因案发而引发的生产、经营中的困难。(2)结合办案为企
业追回拖欠款,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3)加快办案速度,缩短办案时间,为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争取时间。

(张瑞民)

坚持不懈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
1991年,全市检察机关继续坚持不懈地把反贪污、贿赂斗争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克服
困难, 积极办案,使斗争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新的进展。全年受理贪污、贿赂等经济案件线索366件,立案查办
307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9.8万元。其中,贪污、贿赂案265件,占86.3%,比上年多2.8个百分点,较
全省平均数高14.8个百分点。各级检察机关主要在深化上下功夫。一是深化认识。教育干警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
高度认识贪污、贿赂犯罪的严重性和复杂性,从反“和平演变”、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认识深入开展反贪污、
贿赂斗争的长期性和紧迫性,较好地克服了麻痹、松劲和畏难、厌战情绪,坚定了长期作战的信心。二是抓大案要
案和有影响的案件。全年立查大案49起、要案14起,大案、要案占立案总数的20.5%。三是开展举报工作。检察机
关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成果,及时查处了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对举报
有功人员实施了奖励,保护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调动了人民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全年受理群众举报
贪污、贿赂案件线索872件,从中立案227起,占立案总数的75.5%,比全省平均数高27个百分点。四是强化侦查工
作。市检察院成立了反贪污、贿赂局,各区县院也对侦查队伍作了进一步充实和调整,全市检察系统已形成一支拥
有118人的专业化侦查队伍。 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侦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办案制度。做到认真分
析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准确把握犯罪突出的行业和部门,在深挖上做文章,在收集证据上下功夫,取得
了“办一案带出一串”,“查一个挖出一窝”的好效果。全年侦破“窝案”“串案”167起,占立案总数的54.8%,
比全省平均数高5.3个百分点。

(张瑞民)

刑事检察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1991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从重从快”的方针,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护社会治安形势的稳定,
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人犯1273人,审结后批捕103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1828人,
审结后,向法院起诉1284人,免诉197人。办案中,两级检察机关严把质量关。坚持准确、及时、合法地打击犯罪,
主要抓了以下五点。
一、突出打击重点。坚持把杀人、抢劫、爆炸、盗窃枪支、持枪作案和破坏电力、通讯设备等严重刑事犯罪作
为打击重点,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了“打拐”、“反盗窃”等专项斗争,特别加强了对惯犯、累犯和
团伙犯罪的打击。 全年批捕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严重刑事案犯347人,团伙案犯270人,两项合计617人,占
批捕人犯总数的59.5%。
二、 坚持对重、特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环节上提前介入203案次,在审
查起诉环节上提前介入269案次。 通过提前介入,直接参与公安现场勘察、预审等活动,尽早熟悉案情,全面掌握
证据,加快了办案速度。同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适时予以监督、补充材料、纠正违法,密切了与公安机关的
关系,有效地防止了错、漏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工作制度、办案制度建设。刑检部门已形成各种办案制度十几种,主要有:以“专人阅卷、集体讨论、
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为主要内容的办案制度;提审被告人、复核主要证据的审查制度;审查终结报告制度;自侦
案件内部制约制度;自侦免诉案件审批制度;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对口评比制度;案件质量检查制度;提前介入制
度;内勤工作制度;刑检信息制度;优秀公诉人评比制度;综合治理制度等。这些制度涉及刑检工作的各个方面各
个环节,有效地避免和纠正了工作中的失误。
四、 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全年对124人作出不捕决定、对1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追捕人犯17人、追诉34
人, 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6案,同时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随时以书面或口头予以纠正,维护了法律的严
肃性。两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先后制定了《关于提高自侦案件质量的意见》、《关于执行高
检院《关于贪污、贿赂案件免予起诉工作的规定》的意见》等,内部制约关系已基本理顺,经济、法纪办案质量明
显提高。
五、 积极开展监所检察,加强对狱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全年办理“两劳”人员重新犯罪案件7起,教育转化反
改造尖子161名,纠正“两劳”单位监管改造活动中的违法行为36次。

(张瑞民)

法纪检察取得重大突破
1991年, 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法纪案件线索191件,立案侦查77件,比上年增加57.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8.8
个百分点,是历年办案最多的一年。年内法纪案件的特点是:1.重、特大案件比重大。全年办理重、特大法纪案件
7起,较上年同期增41.4%;2. “侵权”渎职案件大幅度上升,立查39起,较上年上升50%。3.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和玩忽职守案件比重大,年内立案51起,占法纪案件立案总数的66.2%。其中重大责任事故案件37起,玩忽职守案
件14起,分别比上年增加49.2%和55.6%;4.立查的“侵权”案件中,涉及基层治安人员多。其中,基层公安干警
5人、治安保卫人员10人,占35.7%。

(张瑞民)

综合治理取得新的社会效果
1991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在综合
治理的深度、广度上都有新的进展。1.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年内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两级检察长发表电
视、 广播讲话10次,出庭支持公诉713次,发表公诉词707篇,上法制课267次,在重点发案单位召开政策兑现宽严
大会16次, 组织参观省检察院举办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成果”大型展览,全市参观者达4万余人。区县检察院
分别组织以案释法演讲团,深入机关、学校、厂矿、农村广泛进行宣传,深受群众欢迎。因政策的感召,全市有46
人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从中立案21起。2.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化解不安定因素。全市检察机关在厂矿、企业、
学校、农村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52个。3. 加强对免诉人员和外执行犯的考察、帮教。全年对129名免诉人员,1031
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考察,落实帮教组织612个,协助有关单位落实帮教措施511条,并对个别有业务特长的人员
作了妥善安排,促进了改造。4.结合办案,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两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不推不拖,主动调解当事
人之间可能激化的矛盾和纠纷,使一些“告急”事端及时了结、化解。全年调处纠纷66件,避免可能发生的刑事案
件23起,消除了一些不安定因素。

(张瑞民)

检察技术工作迈出新步伐
1991年,全市检察技术工作以保证办案质量为宗旨,突出办案,狠抓建设,培训骨干,全面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是加快检察技术建设步伐。年内筹集资金20余万元,新购器材39件,计12万余元;高青县检察院建立了检察技术
科,至此,市、区县检察院检察技术机构全部设立。市检察院技术部门初步形成法医、理化、文件、痕迹检验、视
听技术等5个专业门类的检验鉴定中心。 淄川、张店、博山、临淄、周村、桓台6个区县检察院实现5年规划要求。
二是充分运用现有设备条件。 积极参与办案。全年办各类案件546件,较上年多24%;做文证审查51件;勘验现场
216次; 出具各类鉴定报告514份;检验尸体205具、活体231人。通过文证审查改变原鉴定机关的错误结论4件,退
回补充鉴定结论27件。 三是结合办案实践大胆进行理论探索,年内在全国性的会议上宣读论文3篇,在省院法医学
年会上宣读3篇。

(张瑞民)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始起步
1991年,市及淄川区、张店区、博山区、临淄区、周村区、沂源县检察院建立了民事行政检察处(科),已配
备干部13人。年内,主要抓了干部上岗培训,对近年来民事行政执法情况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程序方法等进行研
究探索,并拟定“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意见”,为工作的逐步开展奠定基础。

(张瑞民)

检察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区县检察机关始终把“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形式常抓不懈。一是坚持以学习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为主要内容的系统教育、反“和平演变”的形势教育。通过一系列的学
习和教育,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社会主义信念,增强了抵制“和平演变”的自觉性。二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检察机关制定了《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了监督机制:开好党组民主生活
会,加强内部监督;主动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请示汇报制度,争取领导监督;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的联系制度,争取社会监督。从而较好地发挥了战斗保垒作用。三是全市检察机关普遍开展了职业道德、职业责
任、职业纪律教育,制定了《关于廉洁勤政严格检察纪律的几项具体规定》,教育干警自觉过好“金钱关”“权力
关”“人情关”,做到秉公执法,文明办案。对检察队伍中发现的问题,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年内两次进行纪律作
风整顿, 第四季度开展了执法执纪情况大检查活动,先后走访单位133个,召开座谈会76次,给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发出征求意见信3397封。 年内,还开展了对口评比、优秀公诉人评比、争做优秀检察官等争先创优活动,有101
人立功受奖, 210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34人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评出先进集体56个。四是把干警业务培训作为
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 制定了检察干警教育培训5年规划。有计划地输送干警进高等院校和电大、业
大学习。 同时结合业务狠抓在职岗位培训。全市检察干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已达200人,占34.7%,取得高等教
育法律专业证书的达260人,占45%。

(张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