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计生委授予淄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新泰“全国计划生育宣传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国艺术规划领导小组、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民间文学集成编辑委员会授予淄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
联党组书记张文“先进工作者”称号。
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淄博市委宣传部党员教育科科长刘文彬“全国优秀党员教育工作者”称号。
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淄博市再生资源公司离休干部于跃田“全国离、退休老干部先进个人”称号。
文化部、人事部授予淄博市文化局副局长、群众艺术馆馆长赵佳英“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共青团中央授予博山区白塔税务所赵顺昌“全国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国家教委授予淄博五中王斌章、淄博一中由辛基、淄博七中马云亭、桓台县一中曹永昌、桓台县实验小学金树
侠、沂源县小学李学基、博山区七中石毓基、淄博十中陈明、淄川区张庄中心小学孙兆敦、张店区兴学街小学南其
彩、张店区四宝山榆树小学武守舜、临淄区职业中专王福荣、临淄区第一职业高中于世登、高青县一中成士江、周
村区实验学校李荣茂“全国优秀教师”称号。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授予民进淄博市副主委赵学勤“全国民进会员先进个人”称号。
商业部授予沂源县商业车队孙学利、高青县食品厂吕沛华、淄川酿造厂赵传芳、淄博饭店贾向伦、淄川食品公
司苏学俊“全国安全行车百万公里标兵”称号。
水利部授予淄博市水利水产局水政科科长于洪启“全国先进水政工作者”称号。
卫生部授予淄博市卫生防疫站环境监测科科长李进贤“优秀环境卫生监督员”称号。
山东省委授予林秀华(女)、薛忠华(女)、单台阶、田淑明、曹元芳、刘圣友、鞠俊瑞、孙秀芳(女)、李
振华、田书江、徐化齐、王焕军、秦成兰(女)、周尔梓“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山东省委授予王本富、李丹祥“山东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周村区鲁周股份公司百货组组长曹叶华、临淄区粮食局工人杨在德、淄博第五毛巾厂工人关
萍、沂源县鲁村煤矿掘进一队队长孙启民、高青县棉纺织厂工人耿忠华、山东铝厂氧化铝厂工人闫昌秀、淄博丝织
二厂工人周美琳、山东白杨河电厂综合车间管道班班长刘松亭、山东辛店电厂锅炉运行班班长王光明、山东新华制
药厂五车间氯酯组组长沈建设、淄川煤矿工人刘长顺、淄博卷烟材料厂炊事班长窦红光、博山化工厂工人桑忠良、
淄博市饮食服务公司面食组组长范春秀、淄博汽车运输公司工人孔静、山东南定热电厂工人曲纪臣、淄博市牵引电
机联合公司工段长崔守顺、淄博市张店区工会主席王淑甲、淄博矿务局工会主席卫景风、淄博东风汽车大修厂厂长
张维金、桓台县农业银行主任宋作家、淄博市金属材料公司副科长孙树俊、淄博市第一医院内科副主任毕作木、淄
博无线电二厂总工程师苏怀祥、淄博电业局工人李开基、淄川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风玲、淄博市邮电局维护中
心主任李建新、淄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民警程学远、淄博粮食机械厂科长孙鹤远、淄博第一中学校长杨运德、山
东省陶瓷公司经理王尔孝、淄博潜水电泵厂厂长高乃祥、淄博市煤气公司经理张永国、淄博沙发厂厂长寇祖山、淄
博第二毛纺织厂厂长苏成立、博山区税务局白塔税务所税收员赵顺昌、淄博第二棉纺织厂工会主席国树超“富民兴
鲁”劳动奖章。
先进个人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计生委授予淄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新泰“全国计划生育宣传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国艺术规划领导小组、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民间文学集成编辑委员会授予淄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
联党组书记张文“先进工作者”称号。
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淄博市委宣传部党员教育科科长刘文彬“全国优秀党员教育工作者”称号。
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淄博市再生资源公司离休干部于跃田“全国离、退休老干部先进个人”称号。
文化部、人事部授予淄博市文化局副局长、群众艺术馆馆长赵佳英“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共青团中央授予博山区白塔税务所赵顺昌“全国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国家教委授予淄博五中王斌章、淄博一中由辛基、淄博七中马云亭、桓台县一中曹永昌、桓台县实验小学金树
侠、沂源县小学李学基、博山区七中石毓基、淄博十中陈明、淄川区张庄中心小学孙兆敦、张店区兴学街小学南其
彩、张店区四宝山榆树小学武守舜、临淄区职业中专王福荣、临淄区第一职业高中于世登、高青县一中成士江、周
村区实验学校李荣茂“全国优秀教师”称号。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授予民进淄博市副主委赵学勤“全国民进会员先进个人”称号。
商业部授予沂源县商业车队孙学利、高青县食品厂吕沛华、淄川酿造厂赵传芳、淄博饭店贾向伦、淄川食品公
司苏学俊“全国安全行车百万公里标兵”称号。
水利部授予淄博市水利水产局水政科科长于洪启“全国先进水政工作者”称号。
卫生部授予淄博市卫生防疫站环境监测科科长李进贤“优秀环境卫生监督员”称号。
山东省委授予林秀华(女)、薛忠华(女)、单台阶、田淑明、曹元芳、刘圣友、鞠俊瑞、孙秀芳(女)、李
振华、田书江、徐化齐、王焕军、秦成兰(女)、周尔梓“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山东省委授予王本富、李丹祥“山东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周村区鲁周股份公司百货组组长曹叶华、临淄区粮食局工人杨在德、淄博第五毛巾厂工人关
萍、沂源县鲁村煤矿掘进一队队长孙启民、高青县棉纺织厂工人耿忠华、山东铝厂氧化铝厂工人闫昌秀、淄博丝织
二厂工人周美琳、山东白杨河电厂综合车间管道班班长刘松亭、山东辛店电厂锅炉运行班班长王光明、山东新华制
药厂五车间氯酯组组长沈建设、淄川煤矿工人刘长顺、淄博卷烟材料厂炊事班长窦红光、博山化工厂工人桑忠良、
淄博市饮食服务公司面食组组长范春秀、淄博汽车运输公司工人孔静、山东南定热电厂工人曲纪臣、淄博市牵引电
机联合公司工段长崔守顺、淄博市张店区工会主席王淑甲、淄博矿务局工会主席卫景风、淄博东风汽车大修厂厂长
张维金、桓台县农业银行主任宋作家、淄博市金属材料公司副科长孙树俊、淄博市第一医院内科副主任毕作木、淄
博无线电二厂总工程师苏怀祥、淄博电业局工人李开基、淄川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风玲、淄博市邮电局维护中
心主任李建新、淄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民警程学远、淄博粮食机械厂科长孙鹤远、淄博第一中学校长杨运德、山
东省陶瓷公司经理王尔孝、淄博潜水电泵厂厂长高乃祥、淄博市煤气公司经理张永国、淄博沙发厂厂长寇祖山、淄
博第二毛纺织厂厂长苏成立、博山区税务局白塔税务所税收员赵顺昌、淄博第二棉纺织厂工会主席国树超“富民兴
鲁”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