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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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1年,全市物价工作遵循国务院提出的“既要稳定物价,又要振兴经济”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控制物价
水平,调整价格结构,加强价格管理,深化价格改革,促进经济振兴”的物价工作方针,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和
加强农业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严格控制物价总水平,完成了省下达的物价控制目标。是年,由于经济生活中一些深层次矛盾没有根本解决,
价格结构和价格管理体制中的不合理状况依然存在,国家又在价格改革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控制物价的任务十分
艰巨。为此,全市各级政府继续实行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管住、管好重点商品和敏感商品价格,
做好国家重大调价项目出台的准备,实施和监督保障工作,坚持依法治理物价,保持了市场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市场物价涨幅控制在计划以内。1991年,全市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总指数为106.8%,比上年增幅增长1.6个百分点。
其中全市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06._8%,增长3.5个百分点,服务项目价格指数106.9%,比上年下降24.6个百分点。
主要分类指数变化是:食品类109.9%,衣着类105.7%,日用品类107.1%,药及医疗用品类107.8%,书报杂志类
105.3%。
深化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了一批价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调整了石油、钢铁、铁路货物运
价、城镇平价粮油、民用燃料、自来水和部分药品的价格,完成了水泥价格并轨。同时,调整了平价粮油制品、部
分毛纺织品、 化纤原料、铝制品等市管产品价格;放开了一批价格。经市政府批准,6月11日放开了百货、五金交
电、 陶瓷、塑料制品、化工、建材等9类78种市管产品价格,由企业自主定价;放宽了价格政策。为了鼓励技术进
步和新产品开发,放宽了新产品的试销期限,允许新建、扩建的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国家统配产品在试产期内全部由
企业自主定价。为了搞活流通,允许物资企业对品种、规格、型号不对路的计划内外同类物资进行调剂串换。停止
了商品提价权上收一格的审批办法。取消了电冰箱、洗衣机、地产自行车和黑白电视机的提价申报制度和差率控制,
从而进一步放松了控制物价的力度。这些措施,对促进生产,搞活流通,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和改进物价管理。在对区县属以上企业实行企业定价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1991年又在乡镇企业中推行了
这项制度。另外,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开展农村电价的整顿工作。积极开展物价监督检查、明码标
价和“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

整顿农村电价
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农村电价既高又乱,加重了农民负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遵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
署,市政府组织物价、电业等部门,自9月起开展了农村电价的整顿工作。经过广泛调查、论证、测算,根据地区、
用途不同,分别确定了农村分类综合电价的最高限价,自199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农村分类综合电价比现行价格
平均降低0.031元/度,初步解决了农村电价既高又乱的状况。

清理整顿乱收费初见成效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1991年市物价局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经市政府
批准, 废止不合理收费项目38个,降低收费标准14个,吊销《收费许可证》134个。在此基础上,指导各收费单位
普遍建章立制,提高依法收费的自觉性。通过清理整顿,乱收费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变。受省物价局委托,还
对省管的标准计量、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

(刘增华)

平价粮油调价方案顺利出台
为了逐步理顺粮油价格,搞活粮油流通,促进节约用粮,减轻财政负担,国务院决定从1991年5月1日起调整平
价粮油统销价格。全国调价方案涉及山东省的有标准面粉、粳米、玉米、花生油、精炼棉籽油、菜籽油。省政府决
定, 淄博市执行济南市的价格,即:标准粉由50公斤18元提高为28元;粳米由50公斤16.80元提高为32元;玉米由
50公斤9.60元提高为15元;花生油由50公斤83元提高为231元;精炼棉籽油由50公斤76元提高为190元;菜籽油由50
公斤80元提高为208元。 市管价的以平价粮油为原料的相关制品,一律在现行价格基础上加粮油提价额和相应增加
的费用,税金同时进行调整。粮油统销价格提高后,为了不使城镇大多数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受到大的影响,国务
院决定按照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给城镇居民适当补偿。
为了确保这项改革措施顺利出台, 避免引起大的社会震动,决定在6月底以前全市一律不出台新的提价项目,
各方面不得“搭车”涨价;商业、供销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要加强市场管理和物价监督
检查,对违反物价政策、哄抬物价者要严肃处理。由于各项保障措施得力,粮油调价方案如期顺利出台,广大群众
思想稳定,市场丰富,物价秩序正常。

(刘庆霞)

企业定价许可证制度在乡镇企业推行
按照市政府(1990)103号文件和市政府办公室(1991)6号文件的要求,在1990年对区县属以上企业全面实行
企业定价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自1991年3月6日起对全市乡镇企业推行企业定价许可证制度,于10月底顺利完成。
全市乡镇企业颁发《企业定价许可证》1904个,其中工业企业1744个,商业企业160个。举办物价人员培训班44期,
培训企业物价人员1921名;颁发《物价员合格证》1930个,其中新增物价员1891名。这项制度的建立推行,使物价
工作延伸到了乡镇企业,为开辟物价工作的新领域,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淄博市价格信息中心成立
经市委、 市政府批准,1991年10月6日,市物价局组建全市第一家价格信息咨询服务机构——淄博市价格信息
中心。该中心以为政府决策服务、为物价部门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基本宗旨,提供价格信息和价格咨询。年底,该
中心人员已经到位,各种设备安装完毕并开始运行,并同中国价格信息中心、省价格信息中心进行了联网。

(宋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