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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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1年,淄博海关贯彻“促进为主”的工作方针,围绕“巩固中求提高,扎扎实实上台阶”的工作目标,认真
完成了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征税、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等任务。全年共监管进出口货物货值3177万美元,
征收关税193万元,灵活贸易登记备案合同360个,进口料件金额4212万美元。到年底,登记备案“三资”企业达69
家,报关注册企业51家。
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为重点,结合海关工作特点,举办了“社会主义信念”教育讲座30
学时,论文研讨会2次,党史党建知识讲座80学时,深入工厂、农村、部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5次,关员的海关意识
和职业道德进一步增强。年内,以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狠抓了廉政建设。一是抓制度的健全、完善
和落实,严格实施了《海关工作人员与工作对象交往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和外出工作制度、礼品纪念品处理制
度;二是抓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聘请淄博、东营、惠民三市(地)分管副市长(专员)、三市(地)纪检、监察、
外经等部门负责人及本市五区三县区县长共20人为廉政监督员,实施监督、批评、建议。同时狠抓了廉政教育和领
导骨干带头作用的发挥。 据不完全统计,1991年全关共谢绝宴请、拒收礼品100人次,关员上交拒收无效的礼品、
纪念品价值千余元,省市新闻单位8次专题报道海关廉政做法和成效。
年内,淄博海关分别被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城市社教先进单位、党史党建理论学习先进单位,机关党支部
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党支部, 团支部被评为全市优秀团支部和学雷锋先进集体。6名同志分别被评为省、市先进个
人。

(刘晓东)

转关运输货物监管
1991年,淄博海关积极发挥内陆海关的作用,扩大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先后组织两批人员,分别到南方边境的
九龙、拱北、广州等海关,北方边境的满洲里、二连、丹东等海关,就陆运、空运转关中的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实
现了淄博海关辖区的进出口货物,凡具备条件的,均就地办理海关手续实行转关运输,方便了进出口单位。
监管工作中,坚持24小时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采取由各业务环节批注作业时间等措施,加快单证流转。提
高工作效率;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灵活方便措施,为企业排忧解难。中东海湾战争期间,辖区内海运出口的
货物,为避免战争危险,多数改为大陆桥陆运出口,出现了货运量剧增造成的发货时间无常、手续不全、报关质量
不合标准等问题。海关及时加强了申报、查验等岗位的力量,又积极协助进出口单位按标准正确报关,并对个别手
续不全的货物,采取担保放行,后补办手续等办法,使进出口货物全部得以顺利通关。11月份,中日合资昭云水产
有限公司首次向日本出口86箱、 价值1万多美元的活赤贝,由于缺乏经验,在赤贝最后存活期才向海关申报,但又
不具备转关条件,淄博海关派关员连夜押运货物至首都机场,办全手续空运出口,既维护了国家和企业的声誉,又
避免了经济上的损失。

(刘晓东)

立足海关工作,支持搞活大中型企业
淄博海关把搞活大中型企业的工作重点放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增强科技实力,调整产品结构,扩大出口和开
展加工贸易上,制定了《淄博海关支持搞好大中型企业的九条措施》。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并指导大中型企业用足
用好国家的优惠政策,积极妥善处理其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特殊问题;运用关税杠杆,鼓励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和加速
国产化,大中型骨干企业进口应税货物,纳税暂有困难时,可实行分批纳税或先放货、后纳税;简化手续,方便承
担出口任务的大中型企业出口退税;优先在大中型外贸、工贸企业中推行保税制度;加速大中型企业有关事项的审
批、手续的办结等。
淄博海关为落实这些措施,先后带队深入到各区县的经贸主管部门和15家骨干企业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20次,
现场办公会15次, 答复和解决有关设备、原料进口、加工贸易管理等实际问题30余个;发现较重大的政策性问题2
个, 分别通过报告和信息手段上报,为上级部门宏观决策提供了依据;及时制止违反国家政策的典型事件2起,避
免了国家和企业的损失。此间,还向企业提出建议3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80多份,提供政策咨询100多次。

(刘晓东)

强化关税征管
1991年,淄博海关在强化关税征管工作中,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1.完善关税征管工作体系。年内,加强了审
价、归类工作,较为全面地收集了价格资料;建立留取货样制度,设立样品室,增加有关人员的商品知识;严密作
业程序,搞好税收稽核。关税征管工作体系的完善,为确保关税计征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年内,多次发现并及时
防止了低报、瞒报价格、伪报品名,籍以偷逃关税的事情。2.提高征税工作质量。对每一笔税款做到慎重核算,重
大问题及时请示, 确保准确无误。通过先征收保证金,后放货等措施,防止拖欠税款。全年征收关税193万元,代
征税100万元,均及时解缴国库,无拖欠税款现象发生。3. 落实国家有关关税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减免税工作。既
对符合政策的及时审批,又严格执法,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实行了减免税须事先下厂实地调查、三级审批和重大减
免税关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还改减免税审批后口头通知企业为正式行文通知企业来关办理手续,同时通
报地方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这一做法受到了青岛海关和淄博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刘晓东)

开展保税业务
1991年,淄博海关大力推行保税制度,取得显著成绩。
鉴于辖区企业从事外向型经济业务经验尚不成熟,对国家优惠政策尚不够了解,淄博海关首先加强了宣传,并
在“三来一补”加工贸易业务中实行保税:即对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的料件,在进口时暂不征税(或不全部征税),
待加工成品返销出口时,再根据出口数量予以免税。从而减少加工单位的流动资金占用,降低加工产品的成本,提
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年内,淄博海关共为40多个加工单位的300个加工合同办理了保税,保税进口料件
达4000万美元。通过给予关税优惠,支持和鼓励了淄博市“三来一补”业务的发展。
为使加工单位的进口料件达到全额保税,淄博海关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批准建立“保税仓库”和“保税工厂”。
8月5日, 批准淄博塑料二厂为监管辖区内首家保税工厂。该厂系生产PVC透明硬片及二次成型制品的企业,总面积
60350平方米,年产量达5000吨,创汇200万美元。建成保税工厂后,进厂加工的进口原材料即可先不缴纳进口关税,
待加工成品出口时,海关给予免税,内销部分才子补税,每年可减少流动资金占用200多万元。
至年底,淄博海关已批准建立保税工厂2家,发挥效益可观。

(刘晓东)

打击和制止走私违规
1991年,淄博海关履行“把关服务”的职责,发挥宏观监控作用,打击和制止走私违规行为,成效显著。
强化基础,完善宏观管理体系。在关内,根据工作发展变化需要,充实调整案件审理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工作
制度,增加有关业务科的人员、设备器材配备;在外部,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召开由公、检、法、工
商、 税务等8个部门参加的打击走私协调会议,制定《打击走私工作联系配合办法》,初步建立起互通信息、情报
共享的社会综合治理网络。
突出重点,狠抓管理。针对全国反走私斗争的新形势和本辖区特点,确立了重点打击货运渠道走私和灵活贸易
渠道走私的指导思想。 在管理上,将保税货物和减免税进口货物作为监控重点。年内,查处了6起未经许可擅自出
售、倒卖免税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的案件和擅自出售、转让、挪用免税进口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的案件。
并多次制止了尚在萌芽中的类似事件,避免了国家与企业的损失。
针对辖区易发生类似走私、违规案件的情况,淄博海关一方面加强了灵活贸易的中期核查、核销及免税进口货
物的时效管理等后续管理工作,两次组织有关内容的抽查、普查,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另一方面加强法规政策的
宣传,提高有关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年底,分别召开了“辖区‘三资’企业经理座谈会”和“报关员会议”,为
促进企业进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刘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