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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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1年,市房管系统按照“推房改、抓开发、促经营、强管理、重服务”的工作思路,坚持改革,突出重点,
加强领导,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
一、超额完成了住房解困计划。在上年完成全市特困户解困工作的基础上,年内又制订了三年完成全市人均居
住面积2~3平方米住房困难户的解困方案。据统计,全市有住房困难户245户,年内已完成111户,为全年计划完成
105户的106%。
二、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1.吸取外地经验,结合本市实际,认真探索了全市的房改思路,制订了总体方案
(讨论稿);2.推行并发展了几项单项改革:一是集资建房发展到74个单位(系统),个人集资额3000多万元,集
资新建住宅24.2万平方米, 安置住户4147户;二是推进住房有偿分配,全市共收回资金145万元;三是建立住房合
作社,在周村进行了试点,至年底入社社员614户,集资1300多万元,合作建房一期工程4.5万平方米住宅已竣工交
付使用,545户居民搬入合作住宅。
三、继续深入开展了“齐鲁杯”、“柳泉杯”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的开展,各项基础工作有新的提高,房
产管理已基本达到制度化、 规范化要求,房屋开发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其中两项创优良工程,房屋维修服务及
时率达95%以上,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品率在35%以上。
四、加强了房产行政管理。1.产权产籍管理扩大了范围,进行了乡镇公私房发证试点工作,抓了产权变动和产
权产籍资料管理上档次、上水平,为实现微机管理打下了基础。2.交易管理,全年共办理房屋买卖1052起,交易面
积18.58万平方米,交易额7701万元;办理租赁2860起,月租金额49.84万元,交易、租赁成交额分别比上年增长了
41%和15%,监理率分别达到100%和86%。3. 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对101个单位的40.33万平方米房产进行了接
管。4.加强政策法规建设。起草了《淄博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若干规定》,制订了《房屋估价标准》、《拆迁管理
工作规划》、《淄博市国有土地经营管理办法》及《淄博市国有土地经营试点方案》(草案)。5.抓了业务培训。
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期, 培训各类管理骨干108人,同时组织全系统121人参加了建设部举办的房产经营管理培
训班并全部结业。
五、加强了对直管公房的经营和管理。1.不断完善经营承包;2.扩大沿街生产营业用房;3.调整生产营业用房
租金标准;4.进行了住宅加层试验;5.开展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6.采取多渠道筹集维修资金的办法,即“谁使
用,谁投资,以资抵租”,联合投资维修,以及交纳“住房保证金”等办法,缓解了维修资金不足的问题。
六、积极组织了房屋综合开发。全年开工22.39万平方米,竣工12.84万平方米,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王伟)

开展群众性管房爱房活动
1991年,认真推广博山、周村等单位组织群众开展管房爱房活动经验,全市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群管组织网络。
博山、周村、临淄和市直各统管单位相继成立了管房爱房活动协调委员会。各统管单位由分管瓴导负责,以专业部
门为主,吸收有关人员参加,组成本单位的群众管房爱房组织。为加强房管部门与群众管房组织之间的联系,博山、
市直的群管组织还设立了联络员,住宅楼落实了楼长和单元组长。各群管组织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爱房公
约和爱房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宣传住房须知,公布损坏公房的赔偿标准。通过群众管房爱房活动的开展,在延长房
屋使用寿命、保持房屋完好率、减少专业维修人员、节约维修经费等方面收到明显效果。
为了推动全市群众性管房爱房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房地产管理局于1991年11月底,召开了全市群众管房爱房活
动总结表彰会,共表彰先进单位23个,先进个人22名。

(牛建国)

设计工作迈新步
淄博市民用建筑设计室,在“质量、效益年”活动中,打破“火柴盒”式千篇一律的设计旧模式,努力创新,
在平面组合合理、建筑造型美观、功能齐全、住用方便上下功夫,精心设计,反复论证,力求方案完善合理。1991
年全室共完成设计项目52个,设计面积比上年增长了18.6%,设计产值提高了75.64%。年内完成校舍达标项目9个,
其中淄博一中的校改达标被评为全市第一名; 推出实施住宅建筑新设计7个,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在全市新一代
住宅设计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个,三等奖6个。

(孙勇)

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走上正轨
199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
颁发了《淄博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若干规定》,市房地产管理局制订了《淄博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工作规则》、
《淄博市城市建设拆迁房屋分类标准及重置参考价格》,并印制了有关手续制度。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了拆迁工
作作法,明确了拆迁工作程序,理顺了工作关系。在市、区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五区三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都设
立了专(兼)职拆迁管理机构,五区及桓台县成立了拆迁办公室,配备拆迁工作人员45人。经省城乡建委批准,博
山区房屋拆迁办公室为二级拆迁资质;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张店、临淄、周村、淄川区及桓台县的房屋拆迁办
公室为三级拆迁资质。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年内淄博市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政策规定、手续制度、工作程序等
基本成龙配套,拆迁工作走上了正常的管理轨道。

(藏恩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