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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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0年,淄博市土地管理局继续深化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成绩,运用多
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国土观念教育, 全市成人知法率已达90%以上,被评为全省5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被
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山东省土地管理局推荐为全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先进单位。认真清理越权批地和其他违法
占地, 共查处各类违法占地案件984起。 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 全市有85.82%的乡镇、 办事处和
78.32%的行政村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 收取宅基地使用费765.31万元。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山东省土地管理局在淄
博开展的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和研究课题取得了8项成果, 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继续坚持“寓执法于服务
之中”,积极为重点工程建设和为用地单位服务的原则,普遍推行国家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征用的办法,全市共为
656家国家建设用地单位统一征地11044.77亩,缩短了征地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征地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受到用地单位和被用地单位的好评。坚持土地管理部门“一家”管地,“一支笔”批地,严把用地审批关,并实行
了批前、批中、批后的全过程管理,全年共批复建设用地6838.27亩,占年计划的76%,其中耕地3543.65亩,仅占
年计划的69.5%,共节省用地指标2161.73亩,核减节约土地344亩。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的原则,采取各
种有效措施鼓励复垦开发土地, 全市共投资545.47万元, 动用机械8.9万马力,总用工193.5万个,复垦开发土地
14568.74亩,其中耕地11606.49亩,保持了淄博耕地面积的相对稳定。分别在博山区和桓台县开展了城镇地籍调查
试点,进展比较顺利。1990年,市土地管理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年度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土地管理局评
为全省土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淄博市被国家土地管理局列为全国土地管理综合试验区。

(郭英俊)

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国土观念教育
淄博市土地管理局把进行全民国土观念教育作为1990年的工作重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教育。一是充分利用新
闻媒介开展教育。 年内市、区县有关领导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讲话8次;与淄博电视台、淄博人民广
播电台联合举办了“土地管理动态”和“前进中的淄博土地管理”系列报道,共发稿件62篇;在纪念《土地管理法》
颁布4周年之际, 与《淄博日报》联合举办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收到答卷1600余份;先后向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大众日报》、《中国土地报》、《淄博日报》发稿50余篇。
二是通过编印材料、制作版面等进行教育,与市委宣传部、司法局、文化局、计生委、教育局、广播电视局等部门
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民国土观念教育的通知》,市土地管理局编写印发了《国土观念教育参考教材》7500余册,
订购中小学国土观念教育课本1.5万册, 印发有关国土观念教育的宣传材料7万余册,制作宣传版面130余块,粉刷
永久性宣传标语5500余幅, 出墙报、黑板报320期,发公开信、宣传提纲、慰问信等30万份,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
会35次。三是寓教于乐,利用文艺形式开展教育。市土地管理局编印了12万字的开展全民国土观念教育的文艺专辑
《土地颂》。年底,市土地管理局组织了全市土地管理系统文艺汇演,共演出节目51个,并精选11个节目制成录相
发至各区县播放。 四是举办了全市土地管理书法绘画展览,展出作品150多幅,先后1000多人前往参观。通过以上
各种形式的教育,对宣传国情、国策,保护土地资源起了积极的作用。

(郭英俊)

清理越权批地和违法占地
为做好清理越权批地和违法占地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刘建业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清
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全市共组织1000多人参加了清理。通过自上而下的全面清查,市区
县政府未发生越权批地案件, 乡镇政府越权批地3起,占地3.99亩,均依法作了处理。在清理越权批地的同时,市
土地管理局还组织各区县对其他各类违法占地进行了全面清理。 全市共清查出各类违法占地案件981起(大部分为
历史遗留问题) ,合计占地1489.08亩。其中:国家和集体建设违法占地41起,占地923.68亩;公路沿线及城乡结
合部违法占建房经商516户, 占地371.36亩;村民违法建房424户,占地96.56亩。对查出的违法占地案件及时进行
了处理,共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2476平方米,退回土地226.64亩,罚款30余万元,补办976.64亩(含临时用地和特
殊用地)用地手续。

(郭英俊)

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
根据国务院文件和淄博市人大九届三次会议第8号议案,市政府于4月11日颁布了《淄博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
试行办法》 。市土地管理局上半年开始试点,下半年在全市普遍展开。截至年底,全市共有115个乡镇、办事处的
2645个行政村开展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分别占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的85.82%和78.32%。其中,已完成收费
的有1326个村,收取宅基地使用费765.31万元;宗地丈量调查1319个村;建立宅基地档案411232宗。实行农村宅基
地有偿使用,一是破除了宅基地私有观念,节约了土地,保护了耕地。二是促进了村庄规划的实施和村容村貌的改
善。三是理顺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廉政建设。四是减少了宅基地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五是引导农村资金
的合理流向,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六是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郭英俊)

《淄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国家验收
《淄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山东省土地管理局于1989年4月委托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
市土地管理局进行的全国第一个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和研究课题,于1990年10月圆满地完成了试点任务,
取得了8项成果:1、淄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2、淄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说明,3、淄博市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总结, 4、淄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项专题研究报告,5、淄博市土地利用现状图,6、淄博
市土地适宜性评价图,7、淄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8、淄博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图。1990年12月25~26日,由山
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菜阳农学院、国家土地管理局、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山东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淄博
市城市规划处、 淄博市计划委员会等单位的9名专家、教授组成的鉴定委员会,对淄博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
进行了鉴定验收。 鉴定认为:1、规划是淄博市建国以来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明确,结构调
整合理, 为编制市地级规划提供了经验,具有广泛的推广应用价值。2、规划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调查成果,进行了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承载力分析”课题研究,具有完
整而系统的科学依据。 3、规划采用了拟定土地利用调整指标和划分土地利用区域相结合的规划模式,对土地利用
进行了定量的指标分配和定位的区域部局。 工作中应用计算机技术,编制规划的方法有创新,有突破。4、规划自
始至终注重了部门参与和产业间的用地协调,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和较高的权威性。该项成果填补了全国市地级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白,居全国同类研究成果领先水平。

(郭英俊)

博山、桓台开展城镇地籍调查试点
1990年, 在城镇土地申报工作结束的基础上,全市共为30643个单位和个人分别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
《集体土地使用证》32852本,占应发数的70%,面积6207.37万平方米。全市已开展宅基地申报的有115个乡(镇)、
办事处, 2645个行政村,共申报411099户。已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的有14个乡(镇),32个行政村,25100户,
面积435.02万平方米,占应发数的20%。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市地政地籍的统一管理,年内市土地管理局在博山
区和桓台县开展了城镇地籍调查试点工作。博山区建成区面积为10平方公里,拟采用白纸绘制成1∶500地籍图,施
测单位为山东建材学院采矿工程系,年底已完成税务街办事处的权属调查和面积测量。桓台县建成区面积为6.18平
方公里,拟采用航测与遥感手段绘制成1:500地籍图,施测单位为淄博市勘察测绘院,年底权属调查结束。

(郭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