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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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工资统计与职工工资水平
1990年,全市职工年工资总额达134120.8万元,比上年增长15.99%。全民单位职工年工资总额106495.3万元,
比上年增长16.45%(其中中央属单位42868.4万元,省属单位11016.5万元,市、区县属单位52610.4万元)。城镇
集体单位职工年工资总额26896.8万元,比上年增长11.99%(其中省属单位802.4万元,市、区县属单位23100.6万
元,区县属以下单位2993.8万元)。“三资”企业职工年工资总额728.7万元,比上年增长371.04%。
1990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272元。区县属以上全民、集体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306元。全民单位职工年平均
工资2434元,其中中央属单位2742元,省属单位2610元,市、区县属单位2201元;区县属以上集体单位职工年平均
工资1868元,其中省属单位1912元,市、区县属单位1866元。此外,区县属以下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1397
元,“三资”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2292兀。
1990年, 淄博市生活费用指数为上年的105.2%,剔除生活费用指数上升因素,全市职工实际工资仍普遍有所
增加。其中,全民单位职工实际工资增长8.22%,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实际工资增长9.40%,“三资”企业职工实际
工资增长33.34%。城镇集体单位中,省属单位实际增长10.68%,市属单位实际增长7.42%,区县属及以下单位实
际增长10.08%。
在全市全民单位中,企业单位的年人均工资2532元,仍显著高于事业单位的2060元和国家机关的2020元。从隶
属关系分组看, 年人均工资按中央属、 省属、市属、区县属依次递减,中央属单位的年人均工资是区县属单位的
1.42倍;从行业分组看,年人均工资建筑业最高,其次是工业和运输邮电业。1990年农林牧渔业工资增长幅度最高,
但年人均工资仍处十二行业最后一位,建筑业的年人均工资是农林牧渔业的1.72倍。

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情况
1990年,全市全民单位职工年工资总额106495.3万元。其构成情况为:计时工资53006.5万元,占49.77%,其
中浮动升级工资4517.8万元;计件工资8605.5万元,占8.08%,其中浮动升级工资572.5万元;奖金19461.6万元,
占18.28%; 津贴21369.9万元,占20.07%;加班加点工资1601.8万元,占1.50%;其它工资2450.0万元,占2.30
%。
1990年, 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年工资总额26896.8万元。其构成情况为:计时工资13981.5万元,占51.98%,其
中浮动升级工资744.2万元;计件工资3309.4万元,占12.30%,其中浮动升级工资90.7万元;奖金3426.2万元,占
12.74%;津贴4932.1万元,占18.34%;加班加点工资370.4万元,占1.38%;其它工资877.2万元,占3.26%。
1990年, “三资”企业职工年工资总额728.7万元。其构成情况为:计时工资413.2万元,占56.70%,其中浮
动升级工资22.5万元;计件工资14.8万元,占2.03%;奖金137.6万元,占18.88%;津贴132.2万元,占18.14%;
加班加点工资11.0万元,占1.51%;其它工资19.9万元,占2.73%。

继续推行企业“工效挂钩”
1990年, 市、区县属全民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有405户,比上年增加17户,占市、区县属全民
企业总数的75.84%;挂钩企业职工人数为126058人,占市、区县属全民企业职工总数的76.23%。挂钩的形式有三
种, 一是工资总额同上交税利挂钩,46户企业47104名职工以这种形式实行工效挂钩;二是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
钩,采用这种形式挂钩的较多,有350户企业67440名职工;三是工资含量挂钩,实行的有9户企业11514名职工。年
内, 市劳动局、财政局对405户企业的挂钩基数再次做了调整。调整挂钩基数仍坚持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
长、职工工资水平增长低于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基数提高的幅度,以效益指标为准。
1990年, 挂钩企业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为26541.7万元,比上年提高10.3%,年终工资清算的结果是:应提工
资总额27433.4万元, 比工资总额基数高3.4%,但低于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4.8%的幅度;挂钩企业实发工资总额
29558.6万元, 比上年提高14.5%, 其中实发挂钩工资总额25447万元,比上年提高15.6%;挂钩企业年人均工资
2415元,比上年增加265元,提高12.3%;挂钩企业实现税利完成44825万元,比上年降低7.9%。
挂钩企业经济效益指标未完成致使工资下浮的企业有285户, 占挂钩企业的70.4%。其中按挂钩原则规定,工
资下浮到80%保底的企业有34户。

淄博市与省“工效总挂钩”试运转
1990年,省劳动局、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淄博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总挂钩的批复》,确定
淄博市属全民预算内企业244户(不含粮食企业) 的工资总额基数27086万元,实现税利基数40850万元,挂钩浮动
总比例1: 0.69,依此与省“总挂”;确定淄博市属全民预算外企业的工资总额基数2970万元,按预算内企业的平
均税利工资率计提挂钩工资与省实行“总挂”。
1990年,市属预算内244户全民企业实现税利43716万元,毛实现税利增加2865万元,净实现税利增加1966万元,
两项辅助考核指标上交财政收入计划和全员劳动生产率计划均完成,按“总挂”规定新增效益工资1340万元,应提
工资总额27934万元, 税利工资率0.65。 市属预算外全民企业实现税利增加185万元,按平均税利工资率0.65计提
120万元新增工资,应提工资总额3090万元。两项合计全民企业与省“总挂”的新增工资1424万元,应提工资总额3
1480万元,比省核定的基数提高4.7%;经济效益指标实现税利提高4.9%。工资清算结果表明,在1990年企业经济
效益滑坡的情况下,根据核定的基数和浮动比例,能够使全市挂钩企业的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保持略有增长的势头,
淄博市与省“工效总挂钩”试运转情况良好。

提高企业职工工资
1990年, 企业职工晋升工资除按国家规定的每年的3%晋级和企业上等级晋级等奖励晋级外,根据省劳动局部
署,主要进行了企业增加标准工资和挂钩企业的滚动浮动升级工作。
列入增加标准工资的市、区县属全民企业545个,职工1544.70人,实际增资的126291人,其中,增加半级标准
工资的21229人,增加一级标准工资的15840人,增加一级半标准工资的89222人,人均月增资16.87元;列入提高定
级待遇的52109人,人均月增资10.16元;增加标准工资与提高定级待遇合计月增资总额265.98万元。列入增加标准
工资的市、 区县属集体企业548个,职工114024人,实际增资的91959人,其中,增加半级标准工资的15297人,增
加一级标准工资的9425人, 增加一级半标准工资的67237人,人均月增资16.54元;列入提高定级待遇的34202人,
人均月增资9.84元;增加标准工资与提高定级待遇合计月增资总额185.68万元。
滚动浮动升级是“工效挂钩”企业中实行的一项工资晋升制度。1990年有77户企业审批了浮动转固定升级,其
中全民企业30户、 职工76167人,转固定升级人数为22850人,升级面29.9%,月增资总额32.45万元,人均月增资
14.2元;集体企业47户,职工29533人,转固定升级人数为8860人,升级面30.01%,月增资总额12.4万元,人均月
增资14元。

考工晋级试点效果良好
考工晋级工作,既使培训、考核、使用、工资待遇相结合,又为建立正常的工资晋升制度进行了新的探索,得
到企业、 职工和社会的好评。在1989年6户企业进行考工晋级试点的基础上,1990年又确定50户企业进行第二批试
点。其中全民企业28户,集体企业22户,全部职工71407人参加技术培训考核的技术工人28274名,至年底有32户企
业完成了应知、应会考试和劳动贡献考核,全部试点企业验收后按照择优的原则,将有12309人晋升工资。

全市工资基金管理检查
1990年,市劳动局为进一步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在全市全民、集体企业建立工资基金管理手册,严格审批企业
工资基金使用计划;上收职工转正定级审批权限,并由劳动、人事、财政、税务、统计、银行等部门组成全市工资
基金管理检查办公室,对全市2073个企业的工资基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整顿工资基金管理的混乱现象,取得
较好效果。
检查分自查和抽查3个阶段进行。 通过对2073户企业的自查报告汇总, 全市1990年1~4月份实发工资总额
37790.72万元,统计报表数为37089.70万元,少报701.02万元,其中坐支现金111.81万元,套取现金5.94万元,垫
支现金60.31万元, 其它形式支付522.96万元;私用劳动力11856人,发放工资总额83.62万元。市“工检办”抽查
了114户企业,占企业总数的5.5%,抽查的情况为,1990年l~6月份114户企业实发工资总额8189.10万元,统计报
表数为7834.29万元,少报354.81万元;私用劳动力4358人,发放工资总额216.26万元。
通过检查发现:在工资基金管理上,仍存在多发、乱发工资的现象,有的擅自提高津贴和补贴标准;私招乱用
劳动力现象比较严重,劳动力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统计人员流动性大,业务不熟,致使统计报表数不实;监督部门
作用发挥不够。这些问题发现后,已制订必要的措施,大部分得以纠正。

(张小博)

社会劳动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在巩固、完善、发展合同制工人、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基础上,1990年全市社会劳动保险覆盖面进一
步扩大。 年内,张店、临淄、周村3个区实行的临时工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广到博山区和桓台县。年底,4区1县共
为264个企业,7368名临时工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收缴养老金191.8万元。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继续在博山
区、临淄区和桓台县进行。年底,这3个区县为1708名乡镇企业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收缴养老金149.9万元。
同时,开始了工伤、医疗福利保险改革和“三资”企业中方职工养老保险的准备工作。

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与支付
1990年,高青、沂源两县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的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了全市社会统筹。由于集体企业的退
休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出现赤字,经市政府批准,把集体企业的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比例由23%提高到26%,保
证了统筹工作的正常进行。 年底,全市有1157个单位(其中全民650个,集体507个)的301616名固定职工、73233
名离退休职工参加了社会统筹。全年收缴固定职工统筹金12432万元,收缴率为97.2%,为73233名离退休职工发放
离退休费用12229.8万元。年内,为25095名合同制工人办理劳动保险手续,全市有2371个单位的104784名合同制工
人参加了社会统筹,实缴养老保险基金3355万元,收缴率为97%。

职工待业保险和管理工作
1990年,全市应缴纳待业保险基金的单位2059个,应收缴待业保险基金493万元(其中全民单位375万元,集体
单位118万元) , 实际收缴待业保险基金540.6万元(其中全民单位423.5万元,集体单位117.1万元),收缴率达
99.9%。此外,还补交1989年度欠交的待业保险基金36万元。
年内发放待业救济金、 待业职工医疗补助费6216元;投资60万元,分别在张店、周村和博山区建成3处待业职
工生产自救基地,其中1处属劳务加工型,2处属生产经营型,全部投产后,年经营收入可达950万元,创利税158万
元,安置劳力850人。

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1990年,全市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四个方面,积极努力,取
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全市办理职工离休、退休、退职4965人,其中全民单位3475人,集体单位1490人;离休359人,
退休4594人,退职12人。截至年末,全市离退休职工累计73233人,其中全民单位46554人,区(县)属以上集体单
位26679人。 年内,全市有1143个单位、66897名离退休职工增加了离退休费,月增金额84.4万元,人均12.63元。
其中全民单位650个、 41777名离退休职工,月增金额54.8万元,人均13.12元;集体单位493个、25120名离退休职
工, 月增金额29.6万元,人均11.81元。在1989年建立张店区、临淄区、博山区源泉镇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的基础
上, 年内,又建立周村区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并抓紧进行全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的筹建工作。9月份,举办了
淄博市首届离退休职工文艺会演, 有25个代表队、650多名离退休职工参加演出,丰富了离退休职工生活。另外,
还成立了淄博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为做好伤病残鉴定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提供了组织保证。

(岳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