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5&rec=125&run=13

综述
1990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不断强
化监督管理职能把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做到放而适度、活而有序,管而有法,为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发挥
了积极作用,被评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单位。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大力加强市场建设和管理,相继建成了一批高标准、高水平、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专业
批发市场。市场体系有了较大发展,市场管理也迈上了新台阶。积极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对支农工业、基础工业、
出口创汇和产品适销对路的企业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对产品滞销,长线产品及饱和企业做了必要调整限制。清理整
顿公司取得较大成绩。通过对商标、广告、合同等方面的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维护了全市经济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在抓好行政管理的同时,大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
开,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全面加强廉政建设,淄川区工商局的经验和做法被省工商局和省监察厅在全省推
广。市工商局连续被市政府命名为“政务公开先进单位”、“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广泛开展“争当优秀工商所长”
和。争创文明工商所”活动,已有60个基层所被区(县)、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占基层所总数的71.4%,市局
及6个区县局分别获市、区县级文明单位称号。
注重加强基层建设。大部分工商所配备了政治指导员。单独建立党支部的所占基层所总数的65.5%。大部分所
改善了办公、食宿、交通、通讯等条件,稳定了基层队伍。市局、区县局、基层所之间层层建立工作联系点,密切
了上下级关系。

(刘进贡)

市场建设大发展
1990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狠抓市场建设,采用社会集资、引导村镇自办、企业投资等多种方式新建、改
建、扩建集贸市场72处,其中新建市场17处,总投资2866万元。全市集贸市场总数发展到401处,年成交额达9.1亿
元,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5.24%。集市贸易价格总指数比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
淄川区在对原服装批发市场考察论证后, 投资600万元,扩建营业面积8000平方米,增加摊位1304个,更名为
“淄川服装城”,基本满足了商户需求,继续保持了购销两旺的势头。周村区市场建设迈了两大步,上半年投资75
万元,重建1989年被雨雪压塌的下河农贸市场,兴建东郊蔬菜批发市场。为适应日益繁荣的纺织品批发市场的需要,
结合城区总体规划, 下半年投资1100多万元兴建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的“周村纺织大世界”,改变了纺织品批发
市场的交易环境。 胜利炼油厂投资100万元,兴建楼层与大棚相结合,水、电、暖齐全的新型农贸市场,建筑面积
3400平方米,是目前省内一流水平的农贸市场。其他区县市场建设也有不同规模的较大发展。

(刘进贡)

市场管理再上新水平
1990年,全市市场管理工作以推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不断增加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在统一衡器、计量,实行
明码标价,清扫假冒伪劣,打击非法经营,改善交易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绩。进一步加强
对机动车辆、农资、钢材、煤炭等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房地产等要素市场的管理方法也作了积极探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狠抓管理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争创文明集贸市场活动。年内,共有37处集贸市场被评为市级
以上文明集贸市场, 其中省级13处,周村下河农贸市场、淄川服装城(原服装批发市场)、临淄商场等3处市场荣
膺国家级文明市场的桂冠。 1990年12月17日~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刘敏学等一行7人专程来淄博考察市
场建设情况,对全市市场建设、管理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很高的评价。

(刘进贡)

加强企业登记管理
1990年,全市登记注册工商企业23206家,注册资金127亿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登记管理,并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继续对支
农工业、基础工业和第三产业给予支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如小水泥、小毛纺等16种长线产品实行严格控制,
促使全市产业、产品结构趋于合理。为启动市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允许企业经批准直接销售计划内出现积压的
产品,允许企业适当扩大、变更生产经营范围。同时对非法经营者进行严厉查处,保证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资企业” 有较大发展。截至年底,全市登记注册的“三资企业”已有38家,投资总额折合人民币33997万
元。另有60余个利用外资项目立项待批。为适应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市工商局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科对全市“三
资企业” 的发展情况做了专题调查研究, 向市政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同时为争取国家工商局授权直接登记管理
“三资企业”创造了条件。

(刘进贡)

经济合同仲裁再获全省一等奖
1990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解决合同纠纷、清理拖欠款为重点,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年
内鉴证各类经济合同1931份,金额7100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4.8%和37.2%;调解仲裁经济合同纠纷29281起,
比上年增长13.7倍, 解决争议金额3418万元。追究违约金、赔偿金37.75万元;帮助企业清理“三角债”3153宗、
计6178.4万元;为企业追回货款1972万元,避免经济损失1239.1万元。在全省经济合同仲裁工作评比中,市及5区3
县工商局再获全省仲裁工作一等奖。

(刘进贡)

华东地区经济合同管理协作会议在淄博召开
1990年10月13~17日,华东地区第七次经济合同管理协作会议在淄博召开。除苏、沪、浙、闽、赣、皖、鲁等
省市代表外,湘、冀及胜利油田的代表也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交流了第六次经济合同管理协作会议以来经济合同
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当前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研讨。会议认为:华东地区的经济
合同管理工作,贯彻党中央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在拓宽广度、增加深度、强化力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对几年来的协作予以充分肯定。在会上淄博市作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指导企业搞好经济合同管《以仲裁为重点,
开创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新局面》的专题介绍。

(刘进贡)

个体、私营经济有新发展
1990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市政府《关于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决定》,对个体和私营经济实施引导、
扶持和管理并举的方针,促使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得到大幅度回升。主要措施一是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长期发展个体、
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使之深入人心。二是帮助解决经营场地、资金、原材料供应等实际困难。三是在政策上鼓励
和支持个体户、私营企业为国营、集体企业代销、帮销商品,允许其经营除专营、专供和限制经营品种外的所有商
品; 四是坚决制止对个体户、私营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年内全市新发展个体户17296户,个体户总
数已达63974户,私营企业总数已达205户,分别比上年增长17%和38.5%;从业人员分别为106292人和3259人,分
别比上年增加16.6%和31.7%。在鼓励发展的同时,加强了监督检查,查处违章违法户5437户,清理出“假集体”
企业283户,对其中43户符合私营企业条件的、240户属于个体户的,分别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刘进贡)

经济检查卓有成效
1990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经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在加强经常性监
督管理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经济违法案件。年内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583起,其中千元以上投机倒把
案件331起,罚没款134万元,查获投机经营钢材3453砘、煤炭1853吨、水泥2470吨、汽油440吨、化肥683吨。与上
年相比,万元以上大要案下降50.5%,流通领域经济秩序明显好转。

(刘进贡)

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继上年市暨5区2县(桓台、高青)成立消费者协会之后,年内沂源县成立消费者协会,并以工商所为基点建立
分会83个。全市消费者协会机构趋于完善。各级消费者协会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强化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和机能。
广泛开展消费咨询活动, 指导合理消费,年内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万余份;组织消费者对全市23家国营、集体大商
店进行评比,评出“消费者满意商店”12家;协助、扶持商业企业单位成立消费者监督委员会、监督站等15个;会
同有关部门开展“查假清劣” 活动,查获各种假冒伪劣商品价值达300万元,并将典型案例多次公开展览;年内受
理消费者投诉1913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万余元,并妥善解决了部分久拖未决的纠纷案件,维护了消费者
合法权益。

(刘进贡)

清理整顿公司成效显著
1990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和市委、市政
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意见》 , 清理整顿公司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年底,依法撤消、合并各类公司
510家,占公司总数的31.5%,其中流通型公司265家,占撤并总数的51.9%。基本扭转了公司过多、过乱、过滥的
状况。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彻底清理了撤并公司的债权债务,帮助保留公司建章立制,使其健康发展。

(刘进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