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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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90年,市保险公司拓宽服务领域,提高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 保险业务持续发展。是年,市保险公司开办的保险种类扩大到63个,比上年增加3个;承担的保险责任总
额达185.3亿元, 比上年增长4.1%;全市有1459个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比上年增长3.18%;有42.26万户家庭参加
家庭财产保险, 比上年增长1.32%;有105万人参加各种人身保险,比上年增长13%;保险业务总收入突破亿元大
关,达到10661亿元,比上年增长33.1%。
二、 经济补偿作用进一步发挥。市保险公司全年处理各种保险赔案22290件,总支出2610.1万元,比上年增长
12.3%。其中国内财产险处理赔案8573件,支付赔款2118.1万元;人身险给付13697人次,给付金额481.1万元;涉
外业务处理赔案20件,支付赔款23100美元,折合人民币10.9万元。
三、 经济效益稳步提高。是年,市保险公司实现利润2643万元,比上年增长56.75%,全市保险职工人均保费
达到27.8万元,即人均利润达到6.9万元,在全省保持了领先地位;运用保险资金1700万元,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
四、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可喜成果。全市保险系统有8个单位获得或保持了“文明单位”称号;全系统9个单位全
部被市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1990年,市保险公司有7项经营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即人均保费、人均利润全省最高;综合赔付率全省最低;
人身险全市人均交费第一;养老金保费全省第一;货运险保费全省第一;家财险承保面全省第一;小麦火灾承保面
全省第一。

1990年淄博市保险业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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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保费收入(万元) │比上年增加(万元) │比上年增长% │占全市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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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689.9 │2645.9 │32.89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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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 │2850.4 │701.8 │32.66 │2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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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 │2087.7 │482.8 │30.08 │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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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 │1507.1 │442.2 │41.53 │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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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 │1406.1 │301.3 │27.27 │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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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 │909.8 │263 │40.66 │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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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 │770.2 │178.6 │30.19 │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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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 │4683 │47.2 │11.21 │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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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 │325.6 │123.1 │60.79 │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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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 │364.7 │141.8 │63.62 │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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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乃文)

企业财产保险焕发新的生机
企业财产保险是淄博市的老险种,1990年由于受市场疲软、企业资金短缺的影响,展业和续保都遇到困难。市
保险公司面对现实,积极采取措施巩固业务。一是与各家银行协商解决全市金融系统财产的投保问题。二是靠专业
银行对企业提供贷款解决投保的资金问题。三是保险公司对续保工作实行责任到人,保险职工和代办单位任务明确,
奖罚兑现,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四是发展机器损坏保险,增加保费收入。由于措施得力,企财险种不但没有滑坡,
而且焕发出新的生机,全年保费收入达到1953.6万元,比上年增长45.62%,承保比重列全省之首。

(翟乃文)

货物运输保险费收入居全省之首
1990年,市保险公司把货物运输险列为业务工作的重点,全年办理此项业务138531笔,收保险费1652.8万元,
列全省第一, 比上年增长31.78%。市保险公司发展货运险采取了六项措施:一是年初召开全市货运险代办工作会
议,理顺代办关系,表彰行进,落实代办任务。二是服务工作做到“二到站,一走访”,即每月收取保费到站,支
付劳务费到站,节日期间上门走访。三是抓好投保大户工作,如货运量较大的东风站,市、区公司领导多次到站帮
助解决实际问题,该站保费收入达504.7万元,占全市铁路货运保费收入的39%。四是解决部分企业保额不足问题,
通过深入企业了解运输货物的价格,为足额投保掌握准确的依据。五是搞企业与铁路联合代办,调动多方积极性,
如山东陶瓷公司实行联合代办后, 由年交保费5万元上升到16万元。六是开展公路货运险业务,全市代办单位由上
年的60个增加到90个,收保险费364.7万元。

(翟乃文)

开办蔬菜塑料大棚保险
1990年10月市保险公司在张店试办蔬菜塑料大棚保险业务。该区蔬菜局为配合这项保险业务的开展,决定从发
展蔬菜生产基金和乡镇工副业生产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为菜农承交一定比例的保险费,减轻农民的交费负担。是
年, 该区房镇乡率先投保,伞乡307个蔬菜塑料大棚得到了经济保障,区蔬菜局和乡政府各为菜农承担三分之一的
保险费。至年底该项保险收保费1万余元。

(翟乃文)

个体工商户踊跃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990年5月8日,市保险公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
出通知,在全市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职工中广泛开展人身意外伤害满期还本保险。通告要求,凡由市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应积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其中关系到生命安全、人
身健康行业的人员必须投保。通知发出后,先在淄川区进行试点。该区保险公司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宣传发
动, 1个月即动员承保2414人,收取保金92.1万元,仅淄川服装市场一个营业点就承保1421人,承保人数占摊位总
数的118%,收保金54.2万元。市保险公司等4部门又及时在淄川组织现场会,推广淄川经验。至年末,全市参加该
项保险的达3823人,交纳保金145.8万元。

(翟乃文)

涉外保险业务收入迈上60万美元新台阶
1990年, 市保险公司涉外保险业务开办的保险种类发展到12个, 保险金额增加到1.83亿美无,保险业务收入
61.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44.59%。其中纯外汇收入40.9万美元,占收入总额的66.18%。是年,市保险公司巩固了
与各专业银行、市外经委、市商检局的代办关系,又发展了市外汇管理局的代办关系,在全市增加服务网点,方便
保户投保。 在与企业的业务往来中, 市保险公司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如齐鲁建筑陶瓷厂1989年从科威特贷款
690万美元引进一套釉面砖牛产线, 由于企业无保费资金来源, 经多次上门展业没有进展。 为了争取外汇保费,
1990年市保险公司帮助该厂向科威特要求增加了保险费贷款,投保了2.38万美元的安装工程险。

(翟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