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淄博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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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工作基本完成
1990年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90)24号文批准建立交通银行淄博支行。为此,市委、市政府成立由
市长韩新民任组长、副市长刘建业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备领导小组。年内,筹备组
按照“1991年元月试营业”的目标,展开各项筹备工作。
一、基建施工。市政府确定市博物馆和天乐园商场一楼南端改作交通银行办公营业场所。两处的装修设计和施
工, 至12月中旬基本竣工并交付使用。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330平方米,其中营业大厅三个,700平方米;天乐园营
业处建筑面积464平方米,其中营业厅371平方米。经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基本符合规定。
二、选调干部。干部的选调,执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交通银行淄博支行选调干部的有关规定》。在市人
民银行、 各专业银行、保险公司和有关单位的协助和支持下,90名编制全部配齐。其中干部86名,工人4名。干部
中,从事过金融工作的54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19名。调入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了专业培训。
三、设置机构。内部组织机构设一处二室四部:即营业处、办公室、稽核监察室、综合计划部、信贷部、财务
会计部、人教保卫部。各科室制订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年底,筹备工作基本完成,具备试营业条件。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