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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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连续6年实现收支平衡
1990年财政工作经过多方努力, 克服重重困难,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2008万元,比
上年增长9.41%,增收7067万元。本年度财政支出67101万元,比上年增长18.37%。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1990年财政增收节支工作主要抓了以下4个方面。
一、调整财政紧缩力度,支持生产流通发展。各级财税部门本着既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又有利于发展经济的
原则,从政策和资金投放上适当放松了紧缩力度:允许所有企业实行联购联销承包责任制,对企业收购推销地产品
的,按一定比例提取销售提成;对冷背残次产品降价销售造成损失的,给以适当照顾;支持停工待工企业恢复生产,
开展自救;对企事业单位购买省内部分专控商品,适当放宽社控审批手续;发展财政信用,灵活调度资金,帮肋企
业解决临时周转困难。同时,充分利用财税部门联系面广、了解情况多的特点,与企业建立联系点,帮助企业挂钩
搭桥,调剂余缺,解决工商矛盾、“三角债”、拖欠税款和解决产品积压等问题。
二、倾斜政策,培植涵养财源。对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桓台、沂源、高青3个县,凡财政收入创300万元的乡镇
给予扶持; 对其他5区,凡财政收入过800万元的乡镇给予扶持;对财政收入过亿元的区和实现利润过300万元的企
业重点扶持,全年投放扶持资金近3000万元。
三、 狠抓扭亏增盈。建立扭亏增盈与企业负责人利益挂钩制度,与10户盈利企业和8户亏损企业签订扭亏增盈
责任书;建立扭亏增盈基金,帮助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
四、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政法纪。开展财税物价大检查,查出违纪金额2767万元;组织粮食企业专项检查,
查出违纪金额2000多万元;压缩审批专控商品3539件,金额2126万元,查出违控金额875万元。

金融宏观控制有所改善,信贷资金紧中有活
1990年金融工作贯彻国务院“双紧方针不变,适当调整力度”的精神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
缩一般,适当调节,提高效益”的贷币信贷政策,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大力筹集融通资金,
搞好适时适度调节, 搞活信贷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截至年底,全市各项存款增加16.7亿元,比上年多增加7.2亿
元, 总额达72.4亿元,其中城乡储蓄增加11.34亿元,比上年多增加2.52亿元,储蓄存款余额连续突破30亿元、40
亿元大关, 达到44.4亿元。全年先后开办国外、国内保险种类63个,实现人民币保费总收入10661万元,突破了亿
元大关,比上年增长33.1%。全年实际发行地方重点建设债券6000万元,比上年增长5倍。集资、融资工作的发展,
扩大了银行信贷资金来源, 到年底全市各项贷款增加14.5亿元,总额达74.6亿元,增加额比上年多增加5亿元,支
持了国营骨干企业生产、农副产品收购、外贸出口产品收购和商业、物资、供销企业收购。同时积极帮助企业清欠
和挖掘物资、 资金潜力,全市共清理拖欠15亿元,占应清理数的79%;挖掘物资、资金潜力5.5亿元,占年初排查
总额的63.2%。有力地促进了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发展。

金融秩序进一步好转
1990年,全市金融系统按照金融法规加强帐户、结算、集资、现金和利率等管理,基本解决了金融秩序方面存
在的“几乱” 现象。全市共清理各类帐户53534个,占应清理户数的85%,其中撤销多头开立帐户4248个,取消合
并各类长期不动帐户9287个;全市县以上金融机构参加同城票据交换,65%的城市信用社代签人民银行汇票,代签
面比上年增加30%, 加上恢复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功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取消8个金融性公司,非银行金融
机构经过省行治理整顿验收已全部合格;对县以下企业内部集资规范化管理,全市各类集资基本纳入管理轨道;发
展证券交易市场,全市设立10个证券交易柜台,总交易额达2100万元;对全市所有机关、国营企事业、集体企业全
部实行工资基金管理;进行两次利率调整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并及时进行利率抽查;完成稽核项目24个,其中省下
达项目8个, 市自定项目16个,共稽核金融机构533个行次,各类存贷款额34.7亿元,查出各类违规违纪金额3.1亿
元,纠正处理1.86亿元。

实行税收征、管、查分离征管模式
在1989年征、管、查三分离试点的基础上,1990年制定了《关于推行征、管、查分离征管模式的实施意见》,
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到年底,全市试行征、查分离的基层分局(所)48个,征、管、查三分离的基层分局(所)17
个。为了加强稽查力量,市税务局组建稽查大队,各区县局成立稽查队。推行这一改革措施,使税收征管制度日趋
完善。

(曾繁忠)

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1990年全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历时4个月,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6312.34万元;其中自
查违纪金额2581.34万元, 重点检查违纪金额3731万元;应补交入库1822万元,已补交入库1789万元,入库率达到
98.2%。这次大检查的主要作法和特点是:1.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国务院关于开展财政、税收、物价大检查的通
知下发后,市大检办立即起草下发《关于迅速安排所属单位开展1990年三大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改变了往年先
开动员大会再自查的工作程序。税利较大的机械、陶瓷、一轻和化工医药4个系统在8月份就组织单位自查与互查。
9月20日全市的自查工作全面铺开;2. 正式建立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作为副县级办事机构挂靠市财
政局,具体负责全市3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3. 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为了搞好对市直单位的检查,市大检办以
财政部门为主,抽调了11名有实践经验、政治素质较高的同志,专门负责市直单位的3大检查工作,仅用1个月时间
就突击检查了128个单位,共查出违纪金额276.7万元。4.从严要求、分级把关。在重点检查中,将自查、互查不利
的系统和单位首先排查,查出问题从严处理;做出了在省里组织的检查验收中,哪个区县出了问题,由哪个区县负
责,被省抽查收走的违纪金额全部由区县自行负担的规定,促进了自查工作。
12月, 国务院工作组高度评价了淄博市的3大检查工作。市大检办被授予全省1990年度税收、财务、物价大检
查先进集体称号。

(宗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