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5&rec=100&run=13

综述
1990年,淄博市环境保护工作以市长目标责任制为龙头,深入宣传环保法规,不断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强化
环境管理,从而取得了可喜成绩。
年内完成限期治理18个项目中的17个(齐鲁石化公司建设10000立方米事故池工程需要调整),共投资3048.86
万元。 年增废水处理能力547.21万吨,废气处理能力34.27万标方/小时,每年少排放污染物25552.34吨,回收物
资6809.3吨,节水488万吨,年创经济效益458.2万元。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烟尘控
制区覆盖率等20项指标,经考核取得50.9分,比规定指标高11.4分。完成各城区的噪声功能区划工作,划定居民文
教区24块,面积21.33平方公里,占5区1县(不包括高青、沂源县)城区总面积的25.1%;新增烟尘控制区9.6平方
公里, 完成目标任务的106.7%;新建3条型煤生产线,年增生产能力3万吨,全市年生产能力达12万吨;焦化煤气
工程完成年度计划。年内市环保局组织编制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八五”计划》和《十年环境保护规划》及《淄博
市环境保护发展战略》,成立了淄博市环保局行政复议委员会;沂源县环保局成立了排污收费所;高青县成立了环
境监测站; 淄川区在6处乡镇设立环境保护中心站;周村区在4处乡镇设立环保办公室。全市107处乡镇办事处共设
立环保办公室37个,有环保助理员117人。
1990年,全市区属以上企业用于污染治理投资为7179.3万元,其中环保局投资366万元,占总投资的5.1%,共
治理各种污染源76个。 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8251.97万吨,处理率和达标率分别为64%和35%。烟尘排放量
124781吨, 工业粉尘排放量为2.98万吨, 分别比上年减少1142.89吨和3.9万吨。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
37.15%, 比上年提高了约2%。区县属以上企业排污收费征收面为100%,乡镇企业达85%。全年收费额比上年增
长18.1 3%。在小清河两岸打井27眼,解决了38个村庄28068人的吃水问题。年内在城区建成5个安静小区。

开创环境管理新路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1990年,市环保局紧紧围绕国家推行的八项环境管理制度,通过强化监督职能,使城乡环境管理日趋规范化、
制度化、程序化,走出了一条环境管理新路子。1.完成了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工作。按照省下达的淄博市每天
向小清河排放COD总量需削减9吨的指标,开展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口整修、培训监测人员、审核排污量和污染物
排放总量等基础工作,按照污染负荷确定了16个试点单位,制定了“淄博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2.完成了淄川、
博山、周村、临淄区和桓台县的噪声区划工作,整个区划工作通过污染源调查、区域交通噪声现状监测、数据统计
分析、编写区划技术报告4个阶段,绘制了功能区划图,并全部通过专家评审。3. 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
“三同时”管理制度。全年共审批新建项目50个,“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4. 定期督促检查市长环境目标
责任制中重点污染源的治理情况, 论证、落实了小清河省控9个重点污染源治理方案并全部立项,进行了饮食灶消
烟除尘的改造试点。博山区环保局实行“三检查、一监督”(自我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监督),加
快了企业的环境治理步伐。 沂源县政府对6个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的决定,其中已完成治理项目的东风化肥厂日减
少废水排放3000吨。高青县环保局强化对油田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经验。

1990年全市污染治理投资一览表

┏━━━━━┯━━━━━━━━━━━━━━━━━━━━━━━━━━━━┯━━━━━┓
┃单位 │治理各种污染源投资额(万元) │合计 ┃
┃ ├────┬─────┬───────┬─────┬───┤ ┃
┃ │治理废水│治理废气 │治理固体废物 │治理噪声 │其它 │ ┃
┠─────┼────┼─────┼───────┼─────┼───┼─────┨
┃张店区 │418.70 │877.05 │124.00 │19.7 │33.64 │1473.09 ┃
┠─────┼────┼─────┼───────┼─────┼───┼─────┨
┃博山区 │114.54 │107.50 │33 │4 │ │259.04 ┃
┠─────┼────┼─────┼───────┼─────┼───┼─────┨
┃淄川区 │20.545 │30.79 │ │ │ │51.335 ┃
┠─────┼────┼─────┼───────┼─────┼───┼─────┨
┃临淄区 │3235 │1594.83 │240.5 │4.7 │1 │5076.03 ┃
┠─────┼────┼─────┼───────┼─────┼───┼─────┨
┃周村区 │25.72 │50.07 │ │1.50 │ │77.29 ┃
┠─────┼────┼─────┼───────┼─────┼───┼─────┨
┃桓台县 │19232 │3.56 │6.318 │ │5.522 │207.72 ┃
┠─────┼────┼─────┼───────┼─────┼───┼─────┨
┃沂源县 │31.24 │3.5 │ │ │ │34.74 ┃
┠─────┼────┼─────┼───────┼─────┼───┼─────┨
┃高青县 │ │ │ │ │ │ ┃
┠─────┼────┼─────┼───────┼─────┼───┼─────┨
┃总计 │4038.065│266730 │403.818 │29.90 │40.162│7179.245 ┃
┗━━━━━┷━━━━┷━━━━━┷━━━━━━━┷━━━━━┷━━━┷━━━━━┛

注:高青县无该项统计数字

执行新规范、监测上水平
1990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依据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完成了城区大气、大气降水、地面水、地下水及
饮用水源地、噪声等各项例行监测任务,全年共取得监测数据19940个,比上年增长32.1%。年内在张店区建成3个
大气自动监测子站。从1990年1月1日起,开展了SO 2、NOx、TSP等7个项目隔日24小时连续监测,高质
量的按时向国家和省提供数据;完成大气降水的监测57次,测得PH值小于5.60的酸雨4次。分别在5月、8月、10月3
个水期, 对省控11个断面和市控5个断面的水质进行每期两次的采样分析。在4月和9月对临淄大武水源地、太河水
库、 山东新华制药厂自备井等5个点位水中酚、氰、铬等17项指标进行了测定,为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提供了
依据; 在6月和12月上旬对各类功能区的噪声进行了24小时连续监测,掌握了噪声污染状况。承担了22个重点企业
的粉尘和4吨以上锅炉烟尘以及22个省控重点废气污染源监测任务, 为环境管理和城市综合定量考核提供了依据。
上半年还对山东铝厂电解铝厂含氟废气无组织排放源进行了专题监测、调查、研究。对污染的排放强度与监测采样
布点的内在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取得初步成果。年内完成了大气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S02年日平均值、
城市地面水COD平均值等9项指标的监测,并对第四砂轮厂的污水处理站、淄博制酸厂酸性废水治理工程、山东铝厂
水泥厂3号窑电收尘改造等限期治理项目进行了竣工运行监测。 承担了山东农药厂烧碱及全氯乙烯工程、桓台县磷
肥厂等1 0个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本底调查以及博山特种陶瓷厂等单位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监测。

环境科研工作取得新成果
1990年, 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共研究7个课题,其中“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研究”、“猪龙河桓台段水污染
控制规划研究” 、“淄博市城区环境噪声评价与研究”、“孝妇河水自净能力研究”4项研究课题已完成;“张店
城区环境规划研究” 、“水中有机磷测定方法研究”以及“乡镇环境规划研究”3个课题完成了当年确定的计划进
度。“孝妇河水自净能力研究”通过省级鉴定,“猪龙河流域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研究”获1990年市科研成果二等奖。

强化环境监督监察认真处理来信来访
1990年市环境监察处制订了《淄博市环境保护设施监察制度》。上半年集中力量对18家电镀厂点的电镀废水处
理设施进行了重点监察,结果表明:电镀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率都达到了90%以上。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
组织各区县完成了环保治理设施的建档工作。 通过对区属以下306个企业、1512套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摸底,按行
政区划、 年度、类型、行业等建立档案879份,同时将废水、废气、粉尘等分类建立了环保设施档案,摸清了全市
环保设施的数量、投资、管理、使用等情况,为领导决策和强化监督奠定了基础。
年内市环境监察处认真处理人大、政协提案、人民来信来访和污染事故处理工作,全年共受理、接待群众来访
35件(次) ,其中反映废气污染的13件、废水污染的14件、噪声污染的8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4件,全部进行
了妥善处理、落实和回复。1990年,通过对4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为受害群众索赔经济损失238万余元,维
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环境宣传规模大、效果好
199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淄博市以学习宣传贯彻《环保法》为重点,配合
“6·5”世界环境日,掀起了两次环境宣传的高潮。
3月份, 市环保局与市委宣传部、司法局联合下发文件,部署《环保法》宣传工作任务,召开《环保法》宣传
月新闻发布会。市及各区县负责人通过电台、电视台发表讲话。市人大召开了《环保法》理论学习座谈会,部分人
大代表和政法界、企业界及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6·5”世界环境日期间,市委副书记杜祥荣、
副市长王和先等同志走上街头看望“《环保法》红领巾宣传站”的小学师生,带头宣传,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各区县利用文艺节目、书画展览、环城赛跑和在电视上开辟栏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年内市环
保局先后与淄博日报社、市电台、电视台分别开办了“环保专栏”、“环保之声”、“环保枞横”等环保专题宣传
节目。与电视台合拍了专题片《正是春风拂绿时》和环保法宣传教育片《为了人类的生存》。其中《正是春风拂绿
时》 获第四届全省法制电视教育节目展评三等奖。据不完全统计,在2次环境宣传高潮期间,全市共张贴各种宣传
标语800条、悬挂过街横幅40余幅,出宣传栏、黑板报14期,制作宣传牌107块,散发各种环境宣传材料5000余份。
12月25日, 在纪念《环保法》颁布实施1周年之际,举办了全市《环保法》知识竞赛。《半岛环境报》与省宣教中
心在全省联合举办了环保法知识竞赛和《环保法》征文活动。1990年市环保局被评为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治理污染
淄博市环境保护公司在环境治理项目的应用研究、工程设计、施工和环保咨询等方面勇于开拓,牢固树立服务
思想,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年内完成污水治理项目10个,锅炉改造工程14个;先后在高青县、
市教育局幼儿园、淄博服装二厂、交通银行、污水处理公司等单位进行了锅炉安装和城区集中供热施工,逐步摸索
出一条中小型城区集中供热的新路子。配合各区县环保局购进价值40多万元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同时,努力扩大
业务范围,先后在广饶、垦利、滨州、东营、利津等地开展服务,实现销售额100万元。年内,共完成产值760万元,
实现利税60万元,推动了全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

(周雁凌 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