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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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89年,淄博市土地管理局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制作和书写标语牌、大字
标语9735块(条),与淄博日报社联合举办了宣传《土地管理法》征文活动,与市曲协联合编印春节文艺宣传材料、
曲艺汇编等8500余册,制作大型宣传牌,在各种会议上、街头咨询站和元宵节群众扮玩活动场合进行广泛宣传,均
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市及各区(县)、乡(镇)的土地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各行政村全部建立了土地管理小组,
形成了四级土地管理网络。加强了对非农业建设用地的管理,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清理在建项目,压缩基建投资规模,
停缓建项目7个,节约使用土地88.79亩。全年共为6064个非农业建设用地单位(户)办理了用地报批手续。全面开
展了统一征地工作, 制定了《淄博市国家建设用地实行统一征用划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全年共为191个用地
单位办理了统一征地手续, 统一征地5952.01亩。认真抓了土地的执法监督检察工作,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占地案
件151起,退回土地54.68亩,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全市共收到人民来信310件,结案309件,结案率为99.6%;
接待来访153人次,有处理结果的148人次,结案率为96.7%,基本达到了年底无积案的要求。张店区和桓台县的土
地资源调查工作全部结束,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城镇国有土地申报工作全面完成,集体土地申报工作正逐步全面
展开,年内为8244个单位(户)所使用的9320宗地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的
原则, 积极开展了土地开发工作,全市共开发土地8298.07亩,其中开发耕地5793.17亩,分别超过计划的65.96%
和189.66%,分别比上年增长77.38%和88.27%。
1989年,淄博市土地管理局被国家土地管理局评为全国土地监督检察先进单位。10余项考核指标成绩显著,在
全省评比中,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统计、财务管理等项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全市被国家土地管理
局评为先进工作者1人;被省土地管理局评为“土地卫士”6人,先进工作者6人,土地资源调查先进工作者7人。

(郭英俊)

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1989年,省分配给淄博市非农业建设用地指标10600亩,实际征用、划拨、使用4554.83亩,为分配指标的43%,
节约土地指标6045.17亩,其中耕地4759.33亩。其主要措施是:(1)进行合理调整,减少耕地指标300亩,增加非
耕地指标。 (2)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主动上门服务,帮助用地单位协调关系,
完备手续,尽快办理报批手续。年内,先后为济青高等级公路淄博段、市焦化煤气厂、张店污水处理厂等11个单位
的1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服务, 得到了用地单位的好评。(3)进一步完善了用地管理程序,实行了《建设用地许可
证》制度。按批准权限,分别由市、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现场放线,测量坐标,核准面积,埋设界桩,填发
《建设用地许可证》,既便于监督,又避免了改变位置,改变性质和少批多占等违法占地现象的发生,同时避免了
土地纠纷。(4)建立了用地计划月报、季报和用地审批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了及时上报、日清月结。(5)实行了
用地管理百分考核评比制度, 半年检查一次, 年终总评,大大提高了用地管理人员的执法自觉性和工作主动性。
(6) 加强了对农村村民建房的用地管理,实施村庄规划,坚持旧村改造,严格用地限额。1989年,全市村民建房
共用地1354.29亩, 只占村民建房用地计划指标的48.37%,其中耕地333.07亩,占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指标的25.62
%。 (7)开展了对农村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的试点工作,制定了《淄博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行办法》,至年
底,全市已有5个区(县)的19个乡(镇)、91个村开展了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并收到了好的效果。

(郭英俊)

土地执法监督检察工作创出新路子
1989年,淄博市土地管理局共查处违法占地案件151起,违法占地面积416.75亩,共罚款235656元.拆除违法占
地建筑物面积7153.7平方米,退回土地54.68亩,有效地加强了土地执法监督检察。其主要做法是:1. 加强土地监
察队伍建设。 至年底,全年配备专职土地监察干部142人,市及各区(县)土地管理局除全部建立了监察科(股)
外,还建立了土地监察执法队;各乡(镇)、办事处建立了土地管理所,配备了专职土地监察员;各行政村全部建
立了土地管理小组,设立了兼职土地监察信息员,形成了市、区(县)、乡(镇)、村四级土地监察网络。2.制定
有关制度和办法,使土地监察工作走上了制度化和规范化。市及各区(县)土地管理局先后制定了《土地监察工作
百分考核评比办法》、《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执法监督检察的通知》、《土地监察工作守则》、《土地监察人员职
业道德规范》等,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办案制度和办案程序。年内市土地管理局向全市各区(县)派驻了副
科级土地执法监督检察员,实行定期考核和轮换制度。3.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了土地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淄川区是省、市土地管理局联合土地监察试点单位,经过一年多的试点,为淄博的土地监察工作创出了新路子。

(郭英俊)

土地资源调查工作富有成果
1989年, 淄博市土地管理局先后编写了《土地详查方法和步骤》 、《土地详查外业调绘与补测作业细则》、
《内业转绘、面积量算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调绘规程》和《淄博市土地详查验收办法》等,在实际工作中都起到了
较好的指导作用。张店区和桓台县的土地资源调查工作,于11月全面结束,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分别获得98分和
98.1分的优秀成绩。这两个区(县)的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质量,均在全省名列前茅,桓台县获省级三等成果奖。
临淄区运用土地资源调查成果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并及时总结了《制定规划、采取措
施、 切实保护耕地面积》的试点经验,摄制了《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的电视专题片。7月,省土地管理局在
临淄区召开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会议,推广了临淄区的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受到国家和省土地管理局的好评。

(郭英俊)

土地申报登记工作进展顺利
淄博市城镇土地申报登记工作于1989年4月全部结束。全市共申报100457个单位(户)、申报宗地92178宗,申
报面积17030.8万平方米。在青岛召开的全省申报汇总会上,淄博属于进度快、质量好、统计无差错的4个市地之一。
组织开展了权属调查和宗地测量工作,至年底,全市共有36868个单位(户)完成了权属调查任务,计36450宗地,
面积7731.98万平方米,分别占申报总数的36.7%、39.5%和45.4%。共有29936个单位(户)完成了宗地测量任务,
计28917宗地, 面积6534.7万平方米,分别占申报总数的29.8%、31.4%和38.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和《全国土地登记规则》的有关规定,截止1989年12月,全市共为8244个单位(户)所使用的9320宗地颁发
了《土地使用证》,发证面积为2217.48万平方米,其中为977个单位颁发了2073宗《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面积为
2072.63万平方米;为7247户村民颁发了7247宗《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面积为144.84万平方米。

(郭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