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环境质量控制 资料库:淄博年鉴资料库 章节:淄博年鉴(2021)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section/3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section/3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section/35/article/32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section/35/article/32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概况】 2020年,淄博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基本建成环境质量、污染源自动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自动监控数据系统互联共享,初步建成信息共享的全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包括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覆盖全市88个镇(街道)、市域边界等敏感区域实现自动监测全覆盖;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覆盖6个水源地、湖库、10个纳污管网、30个地表水断面;污染源自动监测,覆盖高空视频监控100处、污染源企业视频监控686处、环境空气质量视频监控174处。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编制完成《山东省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运维管理规范》,全面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8月9日起正式实施。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20年,淄博市全面完成年度及“十三五”减排任务指标。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查看中控实时及历史数据,督促企业环保治理正常运行,筛选出大气减排项目94个、水减排项目11个、农业源减排项目127个。3月,更新确定2020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789家,其中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71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10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共159家、其他重点管理单位49家。 【自动监控数据管理】 2020年,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督导全市581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工作,安装联网率达到100%。指导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共计联网104家、160个站点。督导电量监管平台联网,共计安装424家,联网424家。完成国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对全市联网的806家企业1298个站点数据修约管理,2020年数据传输有效率99.75%,达到国家和省里的要求(90%以上)。监督审查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4540万余个,监督审查城市空气、镇办空气、地表水、水源地、城市管网自动监控数据118万余个。通过分析平台数据,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处理,重点检查并按省6.0平台要求推送报警工单,并督促各区县分局积极落实核查相关内容,现场核实及处置率位居全省前三名。 【环境质量巡检、管理、考核】 2020年,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抽查全市空气站点、挥发性有机物站点、第三方质控站点164个,编制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及挥发性有机物空气站点质量月报,总计编制24份月度综合分析报告并提出精准管控建议42条。2020年,现场巡检全市水站506次,以实际水样比对、考核共计120个水站240台化学需氧量、氨氮设备,编写水质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检测报告110份。 【污染源巡检、管理、考核】 2020年,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根据《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检査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及相关人工监测数据,全市共检查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共309家(次),检查重点为故障时长较长、故障期间小时值超标次数较多的自动监测排污单位(站点),检查单位涉及石化、热电、造纸、纺织、医药、化工、制革、橡胶、汽车制造、城市污水处理等行业,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99家(次),下达整改要求284份。 【空气质量预测预报】 2020年,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召开环境空气质量会商会305次,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732份,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提出正式预警建议2次,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据高值提醒745次。 【监控信息化建设】 2020年,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健全完善“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制定平台建设方案,编写完成《淄博市生态环境综合信息调度指挥平台推送信息闭环处理办法(试行)》及配套的《淄博市调度指挥平台发现问题闭环处理机制》《淄博市生态环境综合信息调度指挥平台信息处理考核办法》。 【《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立法】 2020年9月,《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进行部门会签,该条例草案共5章41条,包括总则、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和数据应用、法律责任、附则。10月,《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经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淄博市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题进行地方立法,开创全国地市级城市的立法先河。 (田 赞) 编辑:宋琳琳 审定:尹庆峰 校对:张立民 李 建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