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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20年,淄博市优良天数218天(国省控站点计算),突破自2013年以来最好纪录。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2015年分别改善42.9%和39.2%,改善幅度均列全省第1位。全市7个省控以上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6.76%和6.51%。小清河西闸断面和韩旺大桥断面2个断面达到省对市考核目标要求。省控以上断面21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水体,达到国家和省要求的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 【行政审批】 2020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815个,其中市局审批建设项目115个,研究各类许可事项188件,辐射类环评43个,后评价及固废专章备案20个。大力实施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对47个类别、351个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制定出台《淄博市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48个类别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对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19个建设项目实行临时性的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全力保障医疗物资供应。 【总量减排】 2020年,全市挖掘、筛选减排项目232个,将1205家重点排污企业纳入环境统计年报重点调查单位。全力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变更及注销,完成变更613家、注销16家,延续64家。组织开展两轮排污许可证质控核查,核查排污许可证515张。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初步反馈,淄博市四项污染物全部完成2019年减排目标。 【环境执法】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办理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4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75起。开展环境综合执法行动4次,对83家企业、229个问题提出整改标准和帮扶意见。开展夜间专项执法检查35次,检查帮扶企业300家(次)。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和执法登记备案制度,对列入清单的1201家企业实行分类、差异化监管,服务企业4973家次,现场执法844次,非现场执法687次,发现问题18个,立案处罚6件,减免处罚4次。在2020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比武竞赛中,淄博市获得团体综合考核第3名、环境监测第2名、应急管理第3名、环境执法第4名的好成绩。淄博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和临淄分局被省厅推荐入围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生态保护】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指导淄川区太河镇和高青县常家镇、花沟镇完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生态示范乡镇”的创建申报工作,太河镇和常家镇获得第一批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组织实施“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联合专项行动,491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环境安全】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将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上企业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对30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估,审核、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8张。组织开展全市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坑塘专项整治,排查固废、危废问题89个,坑塘问题46个。持续做好辐射环境安全。对全市40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906枚放射源和1190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492项,处罚企业1家。在全省率先实现对移动高风险放射源的实时监控。对全市4家单位20枚废旧放射源进行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收贮率为100%。全力做好鲁中环境应急物资库应急储备物资入库等工作。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717人次,检查企业813家,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603个。 【公众参与】 2020年,全市在各类媒体刊发环保相关新闻稿件1107篇(条)。其中平面媒体213篇(省级以上97篇),立体媒体214条(省级以上26条),网络媒体680篇。《淄博日报》头版、《学习强国》平台多次宣传淄博生态环境工作成效。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环境网、今日头条、大众网等60多家网络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淄博市“全员环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错时加油等重点工作;《环保热线》栏目播出42期;环境微信及时宣传生态环境亮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被中国环境报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环境微信被评为市“十佳政务类新媒体”,环境微博在市级榜单排名位居前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全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配合市人大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向污染宣战” 行动。 【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强力推进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起草、编制《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已整改、销号的反馈问题及信访件采取资料查阅、审核,随机抽查、日常巡查、重点检查等分类监管模式加以推进。截至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淄博市的26项问题完成整改24项,剩余2项正在全力推进;转办的771件信访件整改完成765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8项问题完成整改14项,4项正在全力推进;交办的280件信访件整改完成272件。省环保督察反馈的43项问题整改完成37项,6项正在全力推进;交办的268件信访件整改完成267件。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0项问题整改完成21项,9项正全力推进;交办的347件信访件整改完成343件。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为全系统环境执法部门配备红外气体成像仪(挥发性有机物)15套、手持式PID检测仪(挥发性有机物)50套。对18个环境空气质量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点开展2轮现场质控,核查谱图26352个,校正数据近百万个。督促全市77家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并完成对标改造。高标准完成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国家试点工作,建设由2处GC-MS环境空气质量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3处装置逸散区及31处无组织排放GC-FID自动监测站组成的东部化工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自动监测网络,建成东部化工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预警平台。 (厉建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