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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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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20年,在一季度全市房地产行业经济指标大幅下降形势下,二、三、四季度房地产市场逐步恢复常态化运行,各项主要指标逐月好转。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66.95亿元,比2019年增长17.1%;商品房施工面积3129.45万平方米,增长6.0%。全市新建房屋网签44531套,网签面积545.4万平方米,分别下降3.5%和4.3%。其中,新建住宅网签37707套,网签面积483.5万平方米,分别下降5.6%和4.9%。批准预售51132套,批准预售面积623.4万平方米,分别下降18.9%和22.6%。其中,住宅批准预售40638套,批准预售面积523.2万平方米,分别下降21.2%和23.2%。 【新建商品房市场】 2020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请市政府印发《淄博市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从机制上保证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到位。印发《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后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和工作流程,有效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及时组织售后服务政策宣传,对相关规定进行解读,对区县主管部门和企业提出明确要求。先后对全市76家开发企业、89个项目进行检查指导,提升企业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组织召开全市售后服务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市售后服务工作运行情况,对工作开展较好的新东升、创业两家企业进行现场观摩。淄博市加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售后服务管理的典型做法,得到省住建厅的充分肯定,并转发各市学习借鉴。以“有解思维”处置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制定处置政策,加强调度督导,综合运用市场、政策、经济等手段,针对不同项目、不同问题以“有解思维”逐个化解,至年底,201个问题项目得到妥善处理。制定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并组织召开一次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对2个开发项目的备案价格进行研究确定。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精神,做好新区范围内商品住宅预售价格备案工作,并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非限价区域内商品房进行合理定价,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项目备案价格过高、价格调整幅度过大情况的发生。全年共完成市属开发项目价格备案业务127栋,价格调整业务3600余户;楼盘表建立28栋,楼盘表变更9笔。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淄博市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应急预案》《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应急演练方案》和《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应急演练脚本》。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对商品房销售广告发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代理销售行为、代理新建商品房转移和抵押登记行为、合同签订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规范。全面推行房屋网签备案,在省内率先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与住建部系统联网的基础上,推动完成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税务、公积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修改完善《关于加强商品房价格备案网签合同备案及合同变更与撤销管理的通知》,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有效防止一房多卖、炒作期房等扰乱市场的行为。全年办理市属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9810件、网签合同撤销77件、合同变更17件。 【二手房市场】 2020年,全市二手房网签13912套,网签面积141万平方米,分别比2019年下降15.4%和16.5%。其中,二手住房网签13824套,网签面积140万平方米,分别下降14.8%和11.7%。二手房过户25214套,过户面积256.3万平方米。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有关部署要求,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全市实现4家重点企业开展长期租赁业务,其中2家入选山东省首批32家住房租赁骨干企业,共有租赁房源4066套,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强化租赁中介的备案管理,细化工作措施,进行专项整治。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要求,调研政府性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对标深圳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任务清单,制定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细化措施。 【房产经纪机构】 2020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各区县主管部门做好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备案和监管工作,并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调研。对标深圳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任务清单,制定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细化措施开展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抽查估价机构12家、经纪机构89家。结合房地产中介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拟定《淄博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董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