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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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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20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9.5万户,比2019年增长6.03%;至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56.1万户,增长11.24%。 年内,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市场监管局承担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职责,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推进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承担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52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中心“企业开办”和“一窗受理”专区集中受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联合表彰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在全国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现场观摩会上作经验介绍;全省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现场会、全省标准化工作推进暨农业标准化服务现场会、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公开承诺现场会3个现场会先后在淄博召开。 【商事制度改革】 2020年12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淄博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113项涉企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分类推进审批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监管法治化、制度化和智慧化。 【政务服务“好差评”】 2020年,按照《淄博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将市市场监管局承担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纳入全市组织的“好差评”系统,政务服务工作由企业群众进行全面评价。 【市场主体监管】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新常态。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涉及部门数量从2019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的17个部门,扩展为19个,加上省级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任务涉及6个市有关部门、单位,总数达到25个。“两库”实现动态调整,全市共导入、录入包含市场主体与非市场主体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信息70.36万条,分业务专长标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4122人。全年完成计划282个、组织抽查434次,检查市场主体12616户。 企业年报工作实现新突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市场主体自主年报;同时借助网格员、税务、银行、信用协会等系统外力量,唤醒一批休眠企业。2019年度全市应公示企业125338户,公示121472户,年报率96.92%,位列全省第一。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实现新进展。代市政府办公室拟发《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9〕210号文件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存量信息清零、新增信息尽归”活动。牵头建立涉企信息归集调度督查制度。全年共归集涉企各类信息165885条。“互联网+监管”工作进入常态化。牵头成立市“互联网+监管”工作专班,代市政府办公室拟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市“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互联网+监管”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共认领监管事项清单1123条,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市级监管事项覆盖率99.86%,县级监管事项覆盖率99.33%;市级数据更新及时率90.58%,区县数据更新及时率77.51%;监管行为数据入库127.3万条;采用监管信息1667条。 【市场规范管理】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时关闭全市379处农村集贸市场(3月15日复市)、活禽交易场所19个、活禽宰杀点201个,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其列入全局20项重点攻坚任务,严格落实风险等级、“三定”、专项整治和市场评估通报“四项”制度,创新性地提出“集长制”管理模式。在沂源县召开现场推进会,指导各区县建立起31处农村集贸市场示范市场,示范市场中的食品经营业户食品流通领域许可证、健康证、营业执照实现持证“全覆盖”,散装食品销售业户防蝇、防尘措施全部防护到位。10月22日,全国部分省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现场观摩交流会在泰安召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题为《构建农村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市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经验介绍。配合文明城市复审,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通过复审验收。全市共规范无照经营366户,查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272起、从事违禁品经营者112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351份,罚没款4万余元。 【商标管理】 2020年,全市商标注册申请17904件,核准注册11467件,有效注册量65558件;新增“淄川粉条”地理标志商标1件,总量51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9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巡回宣讲活动,外向型企业负责人1000余人参加。开展“老厂老品牌”运用保护工作。积极协调市工信、档案等部门,对全市新中国成立以来,重点是1998年前后大中型国有集体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其中,陶瓷机械企业名单74家、纺织企业名单38家、轻工企业名单118家、化工医药企业名单37家。组织对全市92件“驰名商标”企业,30个中国名牌、88个山东名牌企业,11家中华老字号、32家山东老字号企业,逐一进行调查,掌握“老厂老品牌”运用保护工作状况。 【知识产权保护】 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以“知识产权服务助力复工复产、支持创新创业”为主题,重点开展知识产权宣传、知识产权进企业、知识产权原始创新保护、专利导航助农、高价值专利成果转移转化、商标专利质押贷款服务、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等七大活动。努力打造“知识产权万里行活动”品牌工程,为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加油。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市局关于深化“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依法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和恶意商标代理等行为。组织核查国家局派发的涉嫌无资质专利代理线索116项,核查结果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商标代理机构自查和强化行业自律,全市93家商标代理机构、64家商标代理律师机构填写《自查表》《承诺书》,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广告监督管理】 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38家传统媒体、42家互联网媒介进行监测,对中心城区的户外广告进行试点监测。监测范围监测频率位居全省首位。全市监测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等各类广告35359条2065696条次,涉嫌违法广告666条3526条次,均及时进行责令停止发布、限期整改或者立案查处,做到查看、审核、派发、处置、调度、督办“六及时”,在省局的监测工作中,全市连续20个月没有被抽查到涉嫌违法广告。加强导向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对违法广告采取查处与规范并举、指导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分类监管。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以养生栏目变相发布广告、“软色情”等低俗媚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市住建局、市金融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开展房地产、金融理财、非法集资、旅游信息和人民币等12项专项检查。责令停发涉嫌违法广告156条,开展行政约谈36次,处理投诉举报560件。印发全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细则,健全工作制度,厘清部门职责,构建协同共治格局。坚持行政指导与处罚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责令整改等手段,构建和谐执法环境。加强关于疫情广告监管,监测各类涉疫情广告3.6万条次,及时依法处置涉疫情违法广告线索26条次。至年底,全市共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件97起,罚没款165万余元。探索开展广告赋能,服务广告产业转型升级。桓台创智谷市级广告产业园升级为省级广告产业园,以省级广告产业园区为平台,以建立订单培养、合作办学、工学一体的实训基地为目标,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淄博技师学院共建大学生数字文化创意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区),入驻和孵化企业120余家。组织媒体到博山猕猴桃基地、雪菇种植基地开展“乡村振兴广告助农”推介活动。组织参加第十届“学院创意杯”“泰山杯”公益广告大赛,征集作品128件。其中,17件作品获得大赛各类奖项。 【食品安全监管】 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全省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现场会在淄博召开。全域推进“双安双创”。至年底,淄博市及高青县、沂源县、博山区、临淄区、淄川区、周村区先后被省食安委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市、区县。坚持“四个最严”标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和打击食药环假犯罪“昆仑2020”专项行动。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对全市572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市915家学校(幼儿园)食堂,873家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率为95.4%。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案件按时完成率99.02%,立案率100%。从严抓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工作,2020年完成9轮定期检测,累计摸排生产经营单位59365户次,检测人员样本123561人次、环境样本124484份、食品样本90492份。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副省长任爱荣先后到淄博调研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药品安全管理】 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药品零售环节第二类精神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清网”行动等专项检查。在全省率先开展一店一码登记管理,实现特殊药品的现代化监管。积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进展情况调研和跟踪服务,全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种6个,获得省级一致性评价奖补资金300万元、市级1450万元。根据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规模、质量管理水平、遵守法规的情况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对美白祛斑类等重点品种的网络抽检,制定化妆品网络抽检流程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规范。 【特种设备监管】 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种设备安全三年行动、拉网式大排查、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排查、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抓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全市定检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大力推行电梯“保险+服务”监管模式,完善“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立电梯安全社会保险分担机制,全市公共聚集场所电梯安责险覆盖率达到94.08%。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749家企业874批次产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188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2.28%、4.36%。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通过购买政府服务的方式,组织专家检查生产企业59家,发现问题隐患221个、涉嫌违法线索3条。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不正当竞争执法】 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推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树立“服务走在监管前”的工作理念,从“以打为主”转到“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试点,采取走访调研,座谈交流、人员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关于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举办首家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揭牌仪式。召开全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3个、联系点73个、示范企业2个、示范基地1个。从严打击会销虚假宣传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营销市场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加强会销市场监管的各项措施,建立并完善会销监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全面推行会销智慧化监管。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重点打击食品、农资和生活用品等行业混淆行为和从严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印发《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商业贿赂、违法促销等违法行为,全市开展竞争法规宣讲、培训、合规指导144次,立案63起,结案47起,罚款255万元,省局选用典型案例1件。扎实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对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明确职责分工。印发《疫情控制常态化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借助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加强对聚集式传销、网络传销的管控,继续巩固完善部门会商和协作查处等工作机制。重拳打击网络传销,立传销案件3件,结案2件,罚没款1565万元。规范直销行业发展,采取线上指导、线下行政约谈等方式,指导直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规范经营。加强直销监管,重点打击直销中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件虚假宣传案件,罚款40万元。深入推进全市“双打”的开展。制定《2020年全市双打工作要点》和《双打工作制度》。印发《2020年淄博市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方案》,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做好“双打”宣传工作。 【全市系统扫黑除恶】 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2020年全市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要点》《2020年市局扫黑除恶工作任务清单》,转发《关于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开展联合执法7次,出动执法人员2084人次,排查经营业户4366户,检查114个集贸市场。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场检查督导扫黑除恶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消费维权快速回应机制,完善首接负责、接诉即转、24小时备勤、领导带班、信息通报、严格奖惩以及节假日值班值守七项制度,实现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力争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100%满意;成立第二届淄博市消保委全委会,“大调解、大维权”协同共治新格局基本形成。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淄博市位居全国第9位、全省第3位;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引导推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创建单位数量和质量双增长,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全年全市受理各类投诉321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0.2万元;全市共参与申报放心消费创建单位9607户,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957户。 (袁 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