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检 察

视图

档案浏览器

【概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疫情防控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用劲,“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全面发力,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41人、提起公诉4292人,衡量检察业务质量、效率、效果的核心评价指标持续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17起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76个集体、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和首批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齐鲁最美检察官”等一批先进典型,市检察院连续6年受到省检察院通报表扬,周村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新冠疫情防控】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市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制定24条检察服务措施,主动承担战“疫”社会责任。坚持依法防控,起诉妨害疫情防控、“借疫敛财”等犯罪10人,桓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假借售卖口罩诈骗案被最高检评为涉疫情典型案例。坚持法律监督不断档,针对监管场所全封闭管理的新形势,综合运用视频监控巡查等方式,对全市10处监管场所进行不间断监督,开展疫情防控检查986次,发出检察建议7份,确保全市监管场所安全无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市工商联出台11条保障措施,深入223家企业问计问需,帮助联系解决原材料运输不畅、防疫物资短缺等困难,助力企业加速“重启”。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020年9月11日,市检察院牵头落实的市委“一号改革工程”第172项改革任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顺利完成结项,在全市初步建成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打击和惩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更加有力。全年依法起诉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8人。对侵害企业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快捕快诉57人,综合运用民事抗诉、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理涉企纠纷案件20件。对涉嫌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依法提出缓刑建议,依法不捕不诉38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9人,向企业经营者释放司法善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85件251人、起诉68件483人。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检察监督,提前介入案件40起,提出引导取证意见1830条,纠正漏捕、漏诉56人,监督立案10人,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全面推行“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治”模式,制发检察建议268件,推动对矿产资源、旅馆业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制作的扫黑除恶微视频《罪与罚》被中央政法委授予“致敬扫黑英雄特别奖”,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受表彰作品。 【涉农领域法律监督】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危害脱贫攻坚的犯罪,加强对涉农领域案件法律监督,对侵农害农、恶意欠薪、集资诈骗的81起案件快捕快诉,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查封、扣押赃款赃物,追回群众养老钱、血汗钱,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70万元。推动检察环节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依法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5万元,救助355人,同比上升165%。深化定点扶贫,两级院结对帮扶困难群众603人,帮助挂包村解决行路难、吃水难等问题37个。 【环境保护公益诉讼】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刑责治污”,加强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双管齐下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依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34件61人,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09件。 【平安淄博建设】 2020年,全市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041人、提起公诉4292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从严惩治邪教组织犯罪,办理了全市首起宣扬恐怖主义案。坚决维护公共安全,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案件1816人,为群众安全出行筑牢法治屏障。坚决维护群众财产安全,起诉盗窃、抢夺等侵财型犯罪720人。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利用网络赌博等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155人。起诉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498人。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91.7%的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妥善处理来访265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513件,全部做到7日内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面推开检察听证,207起案件通过公开听证面对面释法理、解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依托检察建议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延伸,围绕窨井盖管理、出租车行业规范等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8件。 【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4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2件。周村区检察院针对涉中成药犯罪案件鉴定难等问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医药专家召开论证会,对中成药司法保护作出有益探索。 【未成年人检察】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件79人,对64名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建成“一站式”检察关护中心,集询问、取证、心理疏导于一体,避免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把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实做细。两级院检察长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依托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整治校园安全隐患。 【刑事检察】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发挥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85件、撤案89件,纠正漏捕、漏诉197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7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强化对驻淄2所监狱的“派驻+巡回”监督,审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312人,提出减刑、假释、监狱刑罚执行监督意见116件,督促拟减刑假释的职务犯罪罪犯全部履行财产性判项。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清理,监督收监执行46人。 【民事检察】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内涵规范、指引检察履职,坚持裁判结果监督与审判程序监督并重,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抗诉、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9件,对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91件。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全过程,办理和解、撤回监督申请等息诉案件172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2件。 【行政检察】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健全完善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的发现、受理、审查、纠正机制,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95件,提请抗诉8件。同步加强对相关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3件,促进依法行政。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攻坚,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实质性化解72件。 【公益诉讼检察】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立案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94件,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192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通过办案,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1.3亿余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金3200万元。 【职务犯罪检察】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6人,提起公诉51人,审查起诉马某、陈某某等省部级、厅局级大要案,办案成效得到最高检和省检察院肯定。1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例。对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立案侦查2人,均依法作出实刑判决。 【全省检察机关首次公益诉讼观摩庭活动】 2020年8月25日,市检察院起诉的山东麟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全省首次观摩庭审活动在淄博举办。有关领导和部分住淄省人大代表等20余人观摩庭审,并听取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汇报。 (邵晓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