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会议】 1月19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中共淄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连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海田主持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初炳玉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忠诚履行职责 主动担当作为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2月2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回顾总结2018年委机关工作,对做好2019年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初炳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5月31日,全市巡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市委书记周连华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海田对市政府部门单位推动解决巡察发现问题所作的批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初炳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高庆波主持会议。
9月10日,市纪委市监委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通报市纪委主要领导同志调整情况。市委书记江敦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初炳玉、孙庆雷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庆波宣布省委对市纪委主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
9月16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委机关开展主题教育作出安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庆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第五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
10月9日,市纪委市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和市纪委市监委支持保障企业发展八条措施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庆雷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月17日,深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庆雷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29日,市纪委召开2019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孙庆雷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18名区县党委、政府及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依次向市纪委全会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市纪委委员现场询问和评议。
12月4日,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王凯等21名特约监察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孙庆雷出席会议,向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重要活动】 1月20日,市纪委市监委举办新闻发布会暨第十一次开放日活动。通报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解读2019年重点工作,并就媒体关注的问题现场解答。
3月22日,市纪委市监委第一期“齐韵清风”讲堂开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初炳玉参加活动。临淄齐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姜健授课。
6月2—4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初炳玉带领各区县纪委监委、市纪委市监委机关部分部室、部分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赴对标学习单位江苏省扬州市及高邮市进行实地学习考察。
9月29日,市纪委市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实施《淄博市纪委市监委关于支持保障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试行)》,介绍出台《八条措施》的主要考虑、目的和框架内容,就有关措施的落实作了说明。
9月29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庆雷率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市委巡察机构、区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到焦裕禄纪念馆和故居,瞻仰学习焦裕禄光辉事迹和崇高精神,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11月26日,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到淄博市委党史研究院开展集体学习研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有关内容,围绕“党史、新中国史”专题进行交流研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孙庆雷主持会议并讲话。
【重要文件】
淄纪办发〔2019〕2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驻在部门配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4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5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强化机关党建引领作用 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纪发〔2019〕8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机关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全市实施容错纠错工作流程的意见(试行)。
淄纪发〔2019〕9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 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为“工作落实年”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的意见。
淄纪办字〔2019〕2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市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纪发电〔2019〕3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 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保障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17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印发《落实〈关于深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19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保障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试行)〉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22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纪检监察干部“五严禁、十不准”(试行)》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24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纪委市监委组织人事纪律“八严禁十不准”》的通知。
淄监发〔2019〕1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25号 关于印发《淄博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信访举报分类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28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蔡文迪)
编辑:胡 滨
校对:赵建国
杨建明
【重要会议】 1月19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中共淄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连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海田主持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初炳玉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忠诚履行职责 主动担当作为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2月2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回顾总结2018年委机关工作,对做好2019年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初炳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5月31日,全市巡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市委书记周连华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海田对市政府部门单位推动解决巡察发现问题所作的批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初炳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高庆波主持会议。
9月10日,市纪委市监委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通报市纪委主要领导同志调整情况。市委书记江敦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初炳玉、孙庆雷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庆波宣布省委对市纪委主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
9月16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委机关开展主题教育作出安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庆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第五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
10月9日,市纪委市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和市纪委市监委支持保障企业发展八条措施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庆雷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月17日,深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庆雷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29日,市纪委召开2019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孙庆雷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18名区县党委、政府及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依次向市纪委全会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市纪委委员现场询问和评议。
12月4日,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王凯等21名特约监察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孙庆雷出席会议,向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重要活动】 1月20日,市纪委市监委举办新闻发布会暨第十一次开放日活动。通报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解读2019年重点工作,并就媒体关注的问题现场解答。
3月22日,市纪委市监委第一期“齐韵清风”讲堂开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初炳玉参加活动。临淄齐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姜健授课。
6月2—4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初炳玉带领各区县纪委监委、市纪委市监委机关部分部室、部分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赴对标学习单位江苏省扬州市及高邮市进行实地学习考察。
9月29日,市纪委市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实施《淄博市纪委市监委关于支持保障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试行)》,介绍出台《八条措施》的主要考虑、目的和框架内容,就有关措施的落实作了说明。
9月29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庆雷率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市委巡察机构、区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到焦裕禄纪念馆和故居,瞻仰学习焦裕禄光辉事迹和崇高精神,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11月26日,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到淄博市委党史研究院开展集体学习研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有关内容,围绕“党史、新中国史”专题进行交流研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孙庆雷主持会议并讲话。
【重要文件】
淄纪办发〔2019〕2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驻在部门配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4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开展“工作落实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5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强化机关党建引领作用 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纪发〔2019〕8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机关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全市实施容错纠错工作流程的意见(试行)。
淄纪发〔2019〕9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 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为“工作落实年”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的意见。
淄纪办字〔2019〕2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市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淄纪发电〔2019〕3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 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保障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17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印发《落实〈关于深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19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保障企业发展的八条措施(试行)〉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22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纪检监察干部“五严禁、十不准”(试行)》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24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纪委市监委组织人事纪律“八严禁十不准”》的通知。
淄监发〔2019〕1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25号 关于印发《淄博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信访举报分类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淄纪办发〔2019〕28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蔡文迪)
编辑:胡 滨
校对:赵建国
杨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