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聚焦主责主业、依规依纪依法,以事争一流、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以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为引领,以强化督查狠抓工作落实为抓手,以全员培训强化内功本领为保障,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监督首责】 2019年,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推动监督常态常在。创新监督体制,探索建立“1+5+N”的日常监督模式,由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牵头,协调调度5个监督检查室,并由监督检查室协调调度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管企业、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实现监督工作的“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动、一起落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丰富监督手段,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状况,分析研判把握政治生态情况,把日常监督做实。突出“关键少数”监督,持续开展区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三个层面的述责述廉,跟上述责述廉真实性情况抽查核查,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11月29日,召开区县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议,市纪委委员向18名述责述廉对象提出质询询问问题81个,对3名评议靠后的提醒谈话,取得好的监督效果。深化派驻监督,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领导管理的意见(试行)》,扎实开展“驻在日”监督、廉政谈话,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督促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协助驻在部门开展重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
【精准问责】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省纪委调查处理旱厕改造、“大棚房”和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填埋固废等问题,实事求是开展问责。对博山区、沂源县“大棚房”问题涉及的17名责任人依规依纪作出问责处理;对桓台县荆家镇里仁村旱厕改造落实不力问题涉及的15名责任人进行查处问责;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指出桓台县博汇集团、辰龙集团非法填埋工业固体废物,有关单位对此监管不力、“以罚代管”等问题涉及的13人作出问责处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失误、激励担当,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全省率先创新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全市实施容错纠错工作流程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容错纠错7个步骤,使容错纠错工作可操作、可量化、可实施;制定《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破解澄清保护难题,实施容错纠错、澄清保护6起6人,提振了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自身建设】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高标准开展市纪委监委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严从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标准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全员培训,举办3期综合业务培训班,选派115人次参加上级调训,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开设“齐韵清风”讲堂,开展“书香伴我行”活动,促进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一体提升。高标准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五严禁、十不准”和组织人事纪律“八严禁、十不准”铁规铁纪,开展3轮内部专项检查,聘请21名特约监察员,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人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严肃处理。按照省纪委要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市管企业和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开展系列党建活动,机关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制度建设】 2019年,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分类处置、案件线索处置、日常监督、容错纠错、澄清保护、问责审核把关、案件通报曝光、舆情处置、优质案件评选等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制定出台《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工作规范》,包括37项具体制度规定,从请示报告、文字综合、会议服务、干部队伍管理、机关党建、后勤服务、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作出制度性规定,全面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基础设施建设】 2019年,市纪委监委成立齐正园管理服务中心,为顺利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保障。按照“一拖二”总体布局新建市级留置场所,在离市区较远的高青县和沂源县建设留置分所。从严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纪委监委集中办公的要求,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市纪委监委机关东区办公楼两侧的齐商银行淄博分行、市人保公司办公场所划归市纪委监委,调整成为一个整体院落作为办公场所。年内完成总体规划、装修装饰、信息化和景观绿化等施工方案设计工作。
【保障企业发展】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跟进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支持保障企业发展八条措施,从大力支持各级干部为企业“站前台”“当后盾”、监督涉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将职能部门涉企服务情况纳入党委巡察重要内容、严厉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公务人员“污点”记录惩戒机制、精准容错免责和及时澄清保护、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和第一时间受理处置涉企问题等8个方面作出规定。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和专题部署会议,制定具体方案,成立“支持保障企业发展办公室”,建立涉企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绿色通道”,强化对涉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相关职能部门侵害企业利益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清除制约企业发展障碍。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利益问题17件,通报曝光5起典型案例。
(蔡文迪)
【概况】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聚焦主责主业、依规依纪依法,以事争一流、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以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为引领,以强化督查狠抓工作落实为抓手,以全员培训强化内功本领为保障,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监督首责】 2019年,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推动监督常态常在。创新监督体制,探索建立“1+5+N”的日常监督模式,由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牵头,协调调度5个监督检查室,并由监督检查室协调调度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管企业、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实现监督工作的“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动、一起落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丰富监督手段,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状况,分析研判把握政治生态情况,把日常监督做实。突出“关键少数”监督,持续开展区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三个层面的述责述廉,跟上述责述廉真实性情况抽查核查,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11月29日,召开区县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议,市纪委委员向18名述责述廉对象提出质询询问问题81个,对3名评议靠后的提醒谈话,取得好的监督效果。深化派驻监督,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领导管理的意见(试行)》,扎实开展“驻在日”监督、廉政谈话,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督促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协助驻在部门开展重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
【精准问责】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省纪委调查处理旱厕改造、“大棚房”和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填埋固废等问题,实事求是开展问责。对博山区、沂源县“大棚房”问题涉及的17名责任人依规依纪作出问责处理;对桓台县荆家镇里仁村旱厕改造落实不力问题涉及的15名责任人进行查处问责;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指出桓台县博汇集团、辰龙集团非法填埋工业固体废物,有关单位对此监管不力、“以罚代管”等问题涉及的13人作出问责处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失误、激励担当,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全省率先创新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全市实施容错纠错工作流程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容错纠错7个步骤,使容错纠错工作可操作、可量化、可实施;制定《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破解澄清保护难题,实施容错纠错、澄清保护6起6人,提振了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自身建设】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高标准开展市纪委监委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严从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标准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全员培训,举办3期综合业务培训班,选派115人次参加上级调训,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开设“齐韵清风”讲堂,开展“书香伴我行”活动,促进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一体提升。高标准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五严禁、十不准”和组织人事纪律“八严禁、十不准”铁规铁纪,开展3轮内部专项检查,聘请21名特约监察员,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人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严肃处理。按照省纪委要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市管企业和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开展系列党建活动,机关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制度建设】 2019年,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分类处置、案件线索处置、日常监督、容错纠错、澄清保护、问责审核把关、案件通报曝光、舆情处置、优质案件评选等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制定出台《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工作规范》,包括37项具体制度规定,从请示报告、文字综合、会议服务、干部队伍管理、机关党建、后勤服务、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作出制度性规定,全面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基础设施建设】 2019年,市纪委监委成立齐正园管理服务中心,为顺利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保障。按照“一拖二”总体布局新建市级留置场所,在离市区较远的高青县和沂源县建设留置分所。从严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纪委监委集中办公的要求,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市纪委监委机关东区办公楼两侧的齐商银行淄博分行、市人保公司办公场所划归市纪委监委,调整成为一个整体院落作为办公场所。年内完成总体规划、装修装饰、信息化和景观绿化等施工方案设计工作。
【保障企业发展】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跟进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支持保障企业发展八条措施,从大力支持各级干部为企业“站前台”“当后盾”、监督涉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将职能部门涉企服务情况纳入党委巡察重要内容、严厉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公务人员“污点”记录惩戒机制、精准容错免责和及时澄清保护、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和第一时间受理处置涉企问题等8个方面作出规定。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和专题部署会议,制定具体方案,成立“支持保障企业发展办公室”,建立涉企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绿色通道”,强化对涉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相关职能部门侵害企业利益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清除制约企业发展障碍。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利益问题17件,通报曝光5起典型案例。
(蔡文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