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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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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淄博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精准方略,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模式,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落实精准方略,狠抓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市474个贫困村稳定退出,8.6万户15.7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淄博市推进扶贫改革试验区工作的做法在全国座谈会上作交流,国务院扶贫办领导给予充分肯定;“第一村医健康扶贫帮扶模式”荣获中国扶贫(健康扶贫类)十大优秀案例;沂源县危房改造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激励;1名扶贫干部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1名扶贫干部获全国脱贫攻坚奖。 一、坚持统筹推进,大扶贫格局持续巩固提升 一是构建完善运行体制。建立“市抓统筹、区县推进、镇办抓落实”工作机制,年内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等10余次研究扶贫工作,市级领导同志专题调研调度扶贫工作27次,897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3.4万名干部结对帮扶,474个企业定点帮扶。二是大力推进专项扶贫。各级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3.07亿元,比2018年增长29.3%。其中,投入1.45亿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65个,带动2.85万户贫困户4.88万人增收。规范提高项目“四率”,2014—2018年建成的1055个项目全部见效,实现收益8946万余元,分红20.39万人次。全年发放扶贫贷款2771万元,贷款余额5619.21万元,无一笔逾期。三是加快推进“五通十有”。整合行业资源,查缺补漏,全面巩固提升474个贫困村“五通十有”建设水平。各级安排行业扶贫资金2.18亿元。投资9千万余元,完成71个氟超标村饮水安全和78个村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投资3448万元,完成贫困村公路新改建25公里、路面大中修20公里;投入1500万元,实施1.42万亩土地整治扶贫示范项目,省定“五通十有”重点村实现高质量退出。投入2200万元,在淄川区、沂源县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提升工程,全部达到90平方米,且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活动开展有序;无村卫生室的180个贫困村全部实现标准化村卫生室服务覆盖;打造集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文化活动器材、文化活动队伍、文体小广场等“5+N”模式综合文化活动室,全面提升474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效能;全市新增有线电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281户。四是积极推进社会扶贫。围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季送暖”,放大“10·17”扶贫日效应,开展“过暖冬、过好年”“金晖助老”等扶贫公益活动90次,筹集款物1747万元,提供志愿服务1.5万人次。42个镇设立总额3040.8万元的扶贫救助资金池,救助4.4万人次。动员爱心企业300家参与扶贫,创建社会扶贫示范点36处。市属国有企业拿出利润的3%用于扶贫脱贫,2019年共投入327万元。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搭台、行业部门牵头、爱心企业捐助、社会组织运行、慈善人士参与的大扶贫格局。五是加力推进扶贫协作。投入2200万元,援建滨州产业扶贫项目7个,带动贫困人口1.48万人;淄博企业在滨州完成投资13.1亿元,带动就业2894人。持续深化对口扶贫协作石柱县工作,援助资金6520.12万元,比2018年增长39.2%;实施扶贫开发项目46个,带动745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二、坚持核心标准,“三保障”体系巩固提升 一是医疗保障更加高效。投入6831万元,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额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扶贫特惠保”,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职工医保的贫困人口分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保障范围。严格落实各项医疗减免政策,选派两批“第一村医”207名,普通门诊实现分段报销全覆盖。制定特困人群再救助办法,实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六重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费部分降至10%以内。全市贫困人口住院8.3万人次,住院医疗费用3.9亿元,报销减免3.1亿元,贫困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自负比例降到淄博历史最低点。二是教育保障更全面。建立贫困家庭在校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过程资助制度,实现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补助全覆盖,因贫失学辍学得到根本解决。对2019—2020学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基础信息进行比对及免补资金测算,共为7105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落实免补政策,涉及免补资金近2600万元。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1560名贫困家庭在校生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468万元;对全市疑似失学辍学情况进行全部摸排,建立控辍保学台账,按照“一生一案”,给予1695名失学辍学儿童劝返复学、心理疏导和学业辅导;建立“一保二帮三访”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教师及同学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孤困境儿童1697人,社会人士爱心助学留守儿童132人,送教上门服务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346名;投入159万元,完成改扩建贫困村幼儿园6处。三是住房安全更牢固。建立“六统一”(统一鉴定、统一招标、统一补助标准、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结算)危房改造机制,改造危房4733户。对单人户、老龄户的危房,提供“周转房”122户,所有贫困人口全部住上安全住房。计划总投资6.67亿元,完成高青县常家镇、黑里寨镇、木李镇3个镇17个村1443户5275人脱贫迁建任务。截至2019年年底,筹集资金5.95亿元,一期工程42栋楼1392套完成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期工程13栋456套实施主体工程建设。 三、坚持改革创新,长效脱贫机制稳固提升 一是深化扶贫改革试验示范。投入专项资金3796.1万元,实施扶贫改革试验项目26个,其中投入1000万元,实施10个薄弱村提升示范工程;投入480万元,实施1500余户“八有八达标”幸福指数提升工程。“两项制度”衔接与融合范围扩大到3个区县。以沂源县为试点,设立集体资产管理运营中心,与项目产权所有方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实行专业化、公司化项目监管。二是探索实施防贫保险。以周村区、沂源县为试点,投入490万元,为贫困人口、低保对象、非贫低收入户和低保边缘户等2.9万余名低收入群体,购买防贫保险,防控因病因灾因意外等致贫返贫风险。实现理赔1071人次、336.87万元。三是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5家扶贫示范园、49家扶贫企业兑现奖励345万元,激发市场主体带富能力。以镇、村为主体,积极建设积分爱心超市,让贫困户通过参与扶贫项目、参加技能培训、改善家庭卫生等获得积分,凭积分到积分爱心超市兑换商品。张店、博山、桓台、高青、沂源5个区县建成积分爱心超市31个,共兑换价值20万元物品,惠及贫困人口2.4万人次。以沂源县为试点,制定“两业融合、双百工程”奖励办法,对发展产业或务工增收的贫困户、村集体年自营收入增加的村、小微扶贫站点和带富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着力克服贫困群众“等靠要”的不良习惯,充分调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主动性。四是建立即时帮扶机制。对因灾、因病、因意外出现的临时困难户,统筹低保兜底、临时救助等措施,给予即时帮扶。建立镇办临时救助小额备用金制度,实现困难群众快速救助,全市纳入即时帮扶的困难群众4862人。 四、坚持补齐短板,稳定脱贫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聚力攻克深度贫困。投入1.1亿元,继续支持20个市定扶贫工作重点镇统筹实施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和薄弱村提升工程。开展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各级书记遍访市定扶贫工作重点镇、474个贫困村和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解决问题1.1万余个,落实帮扶资金1000万元,新建项目400余个,深度贫困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二是聚力抓“老弱病残”特殊群体稳定脱贫。农村低保线提至每年5150元,覆盖低保人口2.8万户4.2万人。实施精准康复救助、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改造和“阳光家园”托养六项工程,惠及残疾贫困人口5.3万人次。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惠及贫困人口1.1万人。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惠及老龄贫困人口4.9万余人。聚焦失能、半失能贫困人口,设立扶贫专岗652个、虚拟岗位499个、小微扶贫站点896个、公益岗位1310个,发放务工薪金2000余万元。三是聚力推进问题整改。开展脱贫成效“回头看”,逐村逐户逐项目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贫困户脱贫稳定性、扶贫项目和贫困村“三类”整改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制定《全市扶贫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办法》,建立暗访督查通报制度、常态化约谈制度,累计发现、整改问题13类29项8541个。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严肃追责问责45人。 (市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