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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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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9年,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保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一主线,持续在控源头、治重点,建机制、强措施上下功夫,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不断推进。 2019年,受降雨量较往年偏少等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全省各地市大气环境质量均出现明显反弹。全市优良天数180天,比2018年减少29天,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分别改善9.1%和5.0%。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分别恶化5.0%、5.7%、3.0%和10.9%,综合指数6.23,同比反弹4.4%。综合指数改善率在全省排并列第7位,好于全省平均值(平均反弹5.2%),综合指数连续三年实现位次前移。全市16处市控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21.7毫克/升、氨氮0.72毫克/升,同比分别改善11.4%和21.7%。8个省控以上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21.8毫克/升、氨氮0.47 毫克/升分别改善13.5%和38.2%。 【生态保护】 2019年,淄博市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奖补机制,全年安排、使用各类环保专项资金20054万元。谋划开展生态环境规划,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课题研究工作,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信息数据审定,初步形成规划成果。启动淄博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初步完成报告编制。编制《淄博市化工企业聚集区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完成淄博市声环境功能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调整等工作。全力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整治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湿地、公园等违法违规建筑”“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区域生态得到修复,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2019年,淄博市严把“三条红线”,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市用水总量为10.30亿立方米,低于山东省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资源消耗下降达到目标要求,在省对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获得满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生态林业建设】 2019年,全市完成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70处,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7处,治理京津冀重点区域关闭矿山治理图斑29处,完成“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生态修复任务19处。大力实施植树造林,完成造林绿化5.1万亩,博山区创建为省森林城市,沂源县获批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全市公益林参保面积158万亩,其中共保体参保面积101.86万亩,超额完成省厅规定的承保比例。全力推进林业生产转型升级,1家企业获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填补了我市空白;8家企业被评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在第十六届中国林交会上,共有35个产品荣获金奖、6个产品荣获银奖,创淄博市历史最好成绩。 【绿色建筑】 2019年,全市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的新建民用建筑(含保障性住房)全部达到了绿色建筑一星级,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98%以上,建成绿色建筑346.34万平方米。全市有淄博恒大翡翠华庭等20个项目取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总建筑面积189.3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了省住建厅下达的60万平方米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任务目标。全市新增节能建筑613.33万平方米(居住424.14平方米、公建189.19万平方米),设计、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比例和建筑节能核实认可达标率均达100%。完成城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85万平方米,对42300户(建筑面积469万平方米)农房进行建筑能效提升。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9个,建筑面积12.25万平方米。联创科技等企业取得绿色建材标识。全市有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3个,其中文昌湖文昌嘉苑是全省最大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27个,总建筑面积51.24万平方米,施工面积116.43万平方米,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5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任务目标。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159.7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120万平方米的任务目标。有6类10个项目成功申报为2019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示范,获省财政奖励资金1669万元。 【绿色交通发展】 2019年,全市推广应用国家和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节能减排示范项目14个。养护大修工程旧路利用率、循环利用路用材料项目均达到100%。利用石渣、建筑拆除物填筑路基,2019年G309青兰线、S228黄临线共利用石渣10.4万方,利用建筑拆除物1.3万方;推行废旧沥青路面、基层等材料再生和循环利用,G309青兰线、S228黄临线、G205山深线、G341胶海线等项目共利用老路铣刨料7.4万方,利用老路石灰土处理路基1.8万方。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出租汽车保有量为6519辆,全部为清洁能源车辆。城市公交车新能源车辆2460辆,清洁能源车辆667辆,新增车辆全部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全市辖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为32.4%,较2018年略有提高。全市铁路货物发送量672.1万吨、到达量3065.7万吨,较2018年增长约6.2%。积极推进国三柴油营运货车淘汰,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加快国三及以下营运货车淘汰工作,全年国三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4010台。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合理引导重点产业聚集区实施“公转铁”“公转水”工程。 【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 2019年,全市完成浅层地下水压减511.65万立方米,深层承压水压减15.3万立方米,超额完成2019年度超采区治理目标任务。5月,淄博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2019年12月,淄博市率先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被山东省水利厅通报表扬。完成市级取水许可审批16件,其中延续发证4件,新发9件,变更3件;市级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6项。全市19个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方案均编制完成。积极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全市27家企业(单位)、社区荣获“省级节水型企业(社区)”称号;19家机关单位获得“淄博市节水型机关”称号。全年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8平方公里。全市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表)143项,市级项目30项;征收补偿费3384.71万元,市级1171万元;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9项,市级4项。 (宗 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