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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关于化解企业融资 难融资贵问题的调研建议报告 (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9年1月)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在市委书记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围绕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由中共淄博市委政研室牵头,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组成专门调研组,深入区县及金融部门和40余家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深刻分析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原因,存在的突出障碍和卡点,研究化解的对策和建议,形成了调研建议报告。 一、问题与成因 当前,在经济发展深度调整期、瓶颈突破期、动能转换胶着期“三期叠加”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大背景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普遍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融资压力,银行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压力,融资难问题呈现出银企“两难”趋势:从企业层面看,国字号、大型企业融资相对宽松,但中小企业普遍反映,原来好贷的现在变得手续更加繁琐、审批时限更长,原来难贷的现在根本贷不到,新增贷款几无可能,部分区县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呈萎缩趋势。从银行层面看,风险防控更加严格,多家银行介绍,总行对山东、江苏等省全区域划定为金融高风险区,上收贷款权限,调减贷款规模,增加抵押条件,部分地方支行自主权减少,一些企业即使发展前景很好,也无法为其争取到贷款,感到无能为力。 与融资难伴生的是融资贵。企业贷款利率居高不下。目前,国有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30%—50%,地方银行通常上浮80%—100%,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机构的年利率甚至达到15%—24%。同时,贷款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额外支出和硬性规定,有的企业申请抵押贷款时需要缴纳资产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等,有的需要购买银行保险、提前支付利息,有的只能以承兑汇票的形式接受贷款,有的还本续贷时需要支付高额的过桥资金,等等,这进一步抬高了企业融资成本。 分析融资难、融资贵的成因,既有企业自身的问题,有的企业管理不善、项目质量不高或存在逃废债务、信用缺失等行为,也有政策规定、金融部门作为等方面的原因。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企业的不良贷款引发连锁反应。2016年以来,淄博市市不良贷款集中暴露,截至2018年9月末,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但受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仍有不少企业风险尚未得到有效处置,金融风险尚未见底,不良贷款呈现“边清边冒”态势。从全市面上看,金融机构纷纷下调区域信用等级,在信贷投放规模按照项目质量、利率情况、金融环境进行全省排队的背景下,全市企业贷款均受到影响。从担保圈内企业看,受到的影响更为严重,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一旦因担保被起诉,部分金融机构对其抽贷压贷断贷,就将直接造成企业融资难;即使企业已经清偿担负的债务,只要整个担保圈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企业仍然在融资方面受到诸多限制。以桓台县贵和集团为例,其自身正常生产经营,但由于担保圈内企业影响而受到多家金融机构起诉,导致土地房产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存量信贷业务续作困难。从银行系统看,金融风险爆发产生了大量的呆坏账和不良资产,上级行集中缩减授信额度、上收信贷审批权限,银行可用于对外投放的信贷资源越来越少。特别是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缺乏不良资产处置渠道,不良资产积压现象尤为严重,影响了自身持续健康发展。 (二)企业有效融资渠道少、增信手段匮乏。一是融资渠道狭窄。在直接融资方面,中小微企业资产规模普遍较小,生产经营不够稳定,抗风险能力低,对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等资本交易平台运用不够,资本市场对中小微企业也普遍缺乏信心,企业直接融资效果不佳。目前,淄博市市各区县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有13家,均为当地骨干企业。在间接融资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渠道虽然较多,但在承载容量和规模上,还远远不能满足中小微企业需要,银行仍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二是融资缺乏有效抵押品。银行部门反映,不论国家、省、市各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出台什么支持政策,最后的落实环节基本都需有抵押物。目前,银行认可的抵押资产主要是土地、厂房、设备,且要求苛刻,中小微企业资产普遍不具备抵押条件。从土地看,老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和自身管理不规范,土地产权普遍不明晰,不能作为抵押物,新生企业基本都入住园区,土地以租赁为主,也不能用于抵押。从厂房看,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是从村办企业发展而来,由于土地产权不明晰,虽自身有厂房,但难以进行抵押融资。从设备看,生产设备抵押附加条件极为苛刻。比如,有的银行要求企业抵押的生产设备必须价值高、通用性强、变现能力强,导致多数中小企业的生产设备无法作为抵押物。即使抵押物能够进行抵押,银行为降低经营风险,抵押率普遍较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抵押率一般在50%左右,机器设备抵押率有些仅为10%。三是金融担保公司没有充分发挥融资增信、分担风险的作用。一方面,受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政策调整影响,民营金融担保机构在业务准入中受到很多限制,在开展中小微企业、个人经营融资担保中被银行逐步排除在外,难以开展业务。比如,部分银行对注册资本低于3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不予认可。另一方面,银行认可度较高的政府控股的融资担保机构,迫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压力和追责问责风险,多是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覆盖面很小。同时,受担保圈风险影响,中小微企业很难找到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公司几乎完全承担了银行贷款的风险,导致担保费用较高。目前,担保费一般为贷款额的2%—3%,加重了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 (三)金融产品设计与新时代产业发展趋势严重脱节。当前,省委、省政府聚焦高质量发展,聚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力提速,淄博市市提出做好“高、新、轻、绿”四篇文章,加快培育符合“四新”“四化”要求的新动能,重科技、轻资产是企业转型升级的大势所趋。然而,目前银行金融信贷产品绝大多数需要企业固定资产作抵押,专利权、知识产权等不能作为单独抵押品进行融资,部分“四新”“四化”企业相较传统企业更难获得资金,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产业的发展壮大。 (四)金融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政府决策和银行制度规定“两张皮”,地方支持企业的金融政策措施与银行的制度规定存在矛盾,阻碍了政策落地落实。比如,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近期各级都对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作了重申,但目前有的银行还未制定相关制度文件或实施细则,研发相应金融信贷产品;有的银行虽然开展这项业务,但门槛过高,变相将许多符合条件的授信客户排除在外,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同时,有些部门对落实金融政策不主动、不担当,存在等靠现象,对于可办可不办的事项,只要上级没有正式文件出台,就以此为由不作为。 (五)银行考核体系有待改进。一是尽职免责制度不完善。现行尽职免责制度存在要素不明确、免责考评难量化等问题,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很多金融机构客户经理因贷款出现不良而受到处分,影响了其开展企业贷款业务的积极性。二是银行系统考核导向不合理。受绩效考核压力影响,银行及其信贷人员更多从风险、效益角度出发,将经营重点放在“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客户”上,导致信贷资金更多流向效益好的规模以上企业,致使一批市场前景好、未来盈利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三是不良贷款在银行内部考核中占比偏大。金融机构内部考核与不良贷款挂钩,近年来,由于不良贷款持续暴露,银行基层行开展公司类信贷业务的积极性降低。 (六)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完善。尽管国家和省、市都建立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但落实难度较大。部分中小微企业缺乏信用观念,会计信息失真,许多职能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又不能对金融机构公开,金融机构很难获得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还有个别中小微企业存在逃废银行债务、涉嫌骗贷等行为,但对其打击惩戒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足够震慑。商业银行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不得不对每一笔贷款慎之又慎,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往往不能及时到位。 二、淄博市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淄博市积极应对宏观环境变化和复杂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多措并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力保障各类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截至今年10月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3128.15亿元,较年初增长4.29%。在贷款结构上,全市企业贷款余额1912.65亿元,占各项贷款的61.14%;其中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158.7亿元,占各项贷款的37.04%,占全市企业贷款的60.58%。在贷款利率水平上,全市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6043%,在全省17地市中排名第12位;其中,小型企业加权平均利率5.35%,同比下降0.29个百分点。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积极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及产品创新。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支持金融机构用足用活货币政策工具,加大信贷投入力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创新多样化专属信贷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金融信贷需求。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23.03亿元,投放民营企业贷款117.34亿元,7家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上半年下降30—63个基点,基本达到基准利率水平。 (二)强化政银企对接。深入分析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堵点痛点,建立健全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畅通银行与企业沟通联系渠道,努力打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相继举办了2018淄博金融活动周、金融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签约仪式、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万户行、“金融+新旧动能转换”论坛、民间资本与私募投资论坛等活动,21家金融机构向重点企业、项目提供各类融资授信总额1399亿元,已落实资金7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93%和46.03%。 (三)全力助推中小微企业茁壮成长、提质增效。加强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一企一策”诊断服务活动,深入实施“十万企业家培训计划”,今年以来累计培训了企业负责人1.9万人次,积极引导企业明晰产权结构、规范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加快推进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扎实推进中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大力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和行业“隐形冠军”企业。截至目前,培植形成年营业收入过20亿元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35个,涉及企业5700余家;今年以来,新增6家省级“瞪羚企业”,16家企业列入省级“隐形冠军”名单。 (四)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地方金融组织,改进对民间金融机构监管,实行民间金融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备案制,全市纳入监管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达到76家,初步构建起竞争有序、风险可控、功能完备的地方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政策支撑,制定了淄博市《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鼓励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政策》《财产顺位抵质(押)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政策制度,为企业融资提供有力保障。制定实施《淄博市金融风险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金融风险排查活动,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今年以来,全市不良贷款余额129亿元,居全省第11位,新发生不良贷款同比少发生35亿元,是全省4个同比少发生地区之一。 三、对策与建议 调研中感到,融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因素,甚于土地、技术、人才、环境容量、能耗政策等其他要素,企业对此反映强烈,亟需尽快解决。提出以下几条对策与建议。 (一)尽快推动省担保集团业务下沉。政策性融资担保是现有银行体系下破解中小企业缺少贷款抵押问题的最有效办法,企业欢迎,银行认可,必须做实做强。建议以此作为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抓手,省再担保公司与市、县担保公司加强合作,对担保业务按一定比例分担;更好发挥省融资性担保股权基金作用,加大对市、县担保公司投入,增强担保能力;同时,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民营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补助、保费补助、业务增量奖励等,激励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 (二)加大对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的融资支持。当前,全省正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出台了许多含金量高的普惠性政策,这些政策对“四新”“四化”项目作用明显,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关注度、支持度相对不足。目前,各金融机构对化工、造纸等传统产业实施“一刀切”式限贷政策,影响了产业向高端化水平迈进步伐。建议针对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压力和特有困难,对传统产业中的优势企业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解除贷款限制,助力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走向中高端。 (三)大力发展地方法人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具有自主权大、审批时限短、抵押形式灵活等优势,对中小微企业服务优于大型银行,是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主力军。建议在加强监管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大力促进地方法人银行的发展,加快构建与中小微企业等微观主体融资需求相匹配的、有序竞争的特色中小微金融机构体系。特别是淄博市市农商行虽为地方法人银行,但人、财、物均受省农信联社管辖,建议从省级层面尽快理顺管理体制。同时,在市级层面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提高对银行特别是地方法人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能力,增加银行信贷空间,促进银行扩大信贷投放,更好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四)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围绕核心企业,通过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为供应链上企业提供融资的金融服务模式,这一模式以核心企业产品或为其配套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作为抵押,解决了中小企业缺乏抵押物的问题,为中小企业融资增信提供了新的渠道。目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最大卡点,是作为核心企业的大企业普遍不愿与金融机构合作。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纠正一些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建议在淄博市试点由政府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将产业链中核心企业采购数据、为其配套的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等数据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形成覆盖面更广、更加完备的供应链金融体系,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捷途径。 (五)建立优质企业名单制度。这是调研中金融机构的普遍反映和诉求,可以有效促进金融机构尽职免责,破解不敢贷、不愿贷难题。建议建立全省中小微企业信息大数据平台和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测体系,根据企业运营情况、发展前景、信用等级等动态化形成优质企业名单,实时对外发布。对于名单上的企业,金融机构可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支持其优先享受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政银保”服务等金融政策,助推其加快做大做强。 (六)加快银行债权处置的司法程序。现行的银行不良贷款核销,由司法部门出具法院裁定证明、执行证明等法律文件是前提条件之一。由于部分“僵尸企业”存在资产多重抵押、多轮查封等情况,司法程序周期较长,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不够高。建议简化债权处置的司法程序,提高司法冻结和司法处置的灵活性,集中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依法合规、快速有效处置银行债权创造条件。 (七)开展涉企贷款经营性收费专项清理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企业融资不合理收费进行集中清理,适当降低或取消与融资相关的担保费、评估费、公证费、保险费、咨询费等,列出贷款收费项目和清单,在营业场所或网络公布。加大对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八)创新调整银行运营考核激励机制。一是从省级层面积极向总行争取支持,简化贷款审批流程,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对银行从事中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执行差异化考核标准,适当放松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存贷比考核,提升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二是加大政府对银行的激励力度,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挂钩,增加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考核权重,并按照业绩增长情况对银行给予正向激励,促进金融机构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流动。三是进一步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尽职免责制度,明确尽职免责要素,列出失职负面清单,为金融从业人员担当作为撑腰鼓劲。              淄博市关于对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 调研与思考 (市政府研究室 2019年7月) 为加快推进淄博市文化产业发展,淄博市市政府研究室与市统计局、淄博职业学院组成联合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外地主要经验做法 通过到浦东新区、西安市、开封市学习考察,深刻感受到,三市区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经过多年培育,文化产业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一)突出理念创新,实施高点定位。三市区都牢固树立文化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核心,是经济发展新增长点的观念,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发展。浦东新区提出国际文化大都市新城区建设的战略目标,力争使浦东新区成为跻身国际前列的先进文化新高地。西安市着眼世界文化之都的发展目标,提出建设“丝路文化高地”、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开封市紧扣“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和现代服务业之都”的战略定位,努力将文旅产业培育成柱石产业。 (二)突出顶层设计,形成工作长效。浦东新区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文化及创意产业领导小组,组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出台《关于加快浦东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西安市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关于补短板加快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西安市建设“丝路文化高地”行动计划(2018—2021)》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开封市出台《开封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实施意见》《开封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首创“1+3+N+1”旅游综合监管模式,形成常态化运行机制。 (三)突出项目载体,强化园区支撑。浦东新区开工建设上海博物馆东馆、上海图书馆东馆等5大世界级水准的文化地标,发布《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大型文创园区呈高速增长态势。2017年张江园区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 1563亿元,占新区文创产业比重达43%。西安市坚持大项目支撑和园区承载,大唐不夜城·新唐人街步行街改造等一批大项目(园区)建成对外开放,宋城中华千古情、恒大童世界等项目成功落地建设。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00.5亿元,占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收总量的66.1%。开封市对标“新宋风”城市风格,积极培育产业项目,中原明珠文化产业园等顺利开业,朱仙镇国家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清明上河园三期等重大园区建设稳步推进,2018年清明上河园仅《大宋·东京梦华》就演出301场,接待游客34.3万人次,演出收入超过8200万元。 (四)突出跨界融合,培育新兴业态。浦东新区创新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数字新媒体、网络视听、动漫游戏等一批新兴文化融合业态发展势头良好,成为全国的产业集聚中心。西安市实施“文化+”战略,成功举办2018西安电竞产业峰会、西安国际双创电竞嘉年华等一系列电竞活动,形成以电竞游戏为龙头,互联网、数字内容为载体的产业链。开封市印发“文化+”十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文化+旅游”“文化+城建”“文化+会展”等融合发展,努力讲好“开封故事”。 (五)突出品牌打造,厚植发展优势。浦东新区推进上海民俗文化节、浦东文化艺术节等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的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上海艺博会、草莓音乐节等品牌活动极大地拉动了浦东文化市场的人气、商气、财气。西安市坚持办好“西安年·最中国”、西安国际音乐节等系列品牌活动,实现会展、会议、赛事、产业、园区融合互动发展。开封市着眼于国际化旅游品牌打造,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城市旅游联盟,创建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开封旅游的发展模式和成功经验被国际旅游界分享。 二、淄博市文化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淄博市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相关部署要求,以建设文化名城为目标,不断加大文化产业发展力度,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扶持重点产业、建设重大项目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市文化产业规模持续加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氛围更加浓厚,2017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197.84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15%。淄博市市连续三届被评为“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与此同时,产业发展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尚未真正确立。齐文化是全市最具发展潜力和引领力的文化品牌,但受组群式结构等因素影响,区域文化资源布局分散、内容多元,区县为主、各自培育,尚未形成以齐文化统领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高度共识,对丰富的地域文化资源研究、挖掘、整合不够,不能握指成拳,集中发力。 (二)新兴业态培育发展缓慢。全市“三上”文化企业单位307家,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4家,而利润总额过亿元的只有2家,占“三上”文化企业的比重仅为0.65%。以信息化、数字化、科技化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如软件业、会展业、影视动漫业等发展不快、比重偏小,市场竞争力不强。对中小微企业创业扶持等方面的政策保障还应加力,投融资体系支撑不足,市场培育、行业规范等还不够健全完善。 (三)创新性发展力度不足。面对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更多囿于传说、实物展示、传统景区建设,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资源利用形式和载体上缺乏高水平的策划和实践,既充分融入文化元素,又符合大众观赏习惯的项目、产品、景点明显偏少。陶琉产业方面,仍然拘泥传统工艺和产品种类,设计创新能力不足,产品缺乏创意和特色,企业品牌影响力不强,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 (四)多行业跨界融合有待深入。文化与科技、旅游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质量、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消费水平还处于起步阶段,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为产业优势,利用科技创新破解技术瓶颈、提高文化产品科技含量任重道远。 (五)专业人才匮乏。基于淄博市市产业结构特点,出版、印刷、工艺美术类人才相对较多,经营管理人才、创意设计人才、文化制造业技术人才则十分紧缺,新兴文化产业人才总量、结构、素质还不能适应产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即使在传统产业领域,由于人才培育机制不够健全,已明显出现高层次人才流失、人才梯次断层等问题。 (六)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部分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存在着管理体制不畅、机制不活的问题,政府部门与经营单位的责、权、利关系尚未完全厘清。如,鲁山地跨博山、沂源两个区县,景区建设管理主要由市鲁山林场和沂源县属鲁山林场承担,因隶属关系不一,缺乏统一规划、资源难以整合,制约了今后发展。 三、促进淄博市市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对策建议 (一)大力强化齐文化的引领力带动力。一是将多元化的地域特色文化,统一纳入到齐文化体系中,建立以齐文化为主体、纲举目张的产业体系。依托齐文化研究院、齐文化研究联盟,切实消除“齐文化就是临淄区的地域文化”“临淄才是齐文化的代表区域”等模糊认识,将齐文化作为全市的主流地域文化(随着今后发展,可逐步延展至山东半岛等区域),重点加强对鲁商文化、聊斋文化、陶琉文化等地域文化的研究、整理、挖掘,厘清古代齐文化的传承流变及其对后世的影响,找到上述地域文化的齐文化源头,使之有机联系起来,最终形成以齐文化为主题主干的产业格局。比如,将鲁商文化作为齐文化重商的历史见证,将陶琉等工业文化作为齐文化重工的历史见证,将齐长城沿线作为齐文化中军事思想的具体体现,将聊斋文化与齐文化的开放包容联系起来(儒家文化强调“不语怪、力、乱、神”),临淄、桓台、高青则作为齐文化历史遗存的主体展示区域,从而形成众多地域文化元素对齐文化的同一指向。二是聚力打造重大项目载体。抓住“齐国故都齐文化精品旅游发展高地”列入《山东省精品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的机遇,举全市之力建设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加快推进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稷下学宫、周村古商城、陶琉古镇等一批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积极争取部分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学习借鉴西安等地经验做法,强化市文旅资产运营公司市场化功能,用好文旅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大对现有项目扶持力度和新项目引进力度,构建由专项资金出资担保、金融机构放贷、企业融资的融资模式,推动重点项目早日建成运营。三是推进齐文化元素的广泛应用和传播。建议细化落实《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规划》《全市文旅融合发展规划》等,组织专业力量,分别策划以齐文化(包括各区域特色文化元素)为题材的影视、戏剧、歌曲,以及城市规划建设中展示齐文化的街道、公园、博物馆、城市雕塑、地标性建筑等,从不同侧面精准确定齐文化传播推广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策划传播手段和途径,如专家研讨、名家讲坛、对外展览展示,以及通过抖音等现代传播方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建议重点宣传蹴鞠、韶乐、稷下学宫等代表性文化符号,大力推广“蹴鞠”运动,努力做到有“说头”,有“看头”,有“玩头”,使齐文化真正成为淄博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和引擎。 (二)加大新兴业态培育力度。一是大力发展影视动漫产业。依托淄博职业学院等高校,成立影视动漫设计工作室,建立优秀原创影视动漫项目资源库,健全优秀影视动漫作品评选机制,支持临淄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思迈动漫、呐吉动漫等企业成立影视动漫联盟。在坚持研发原创影视动漫产品的同时,鼓励影视动漫企业积极做好承接服务外包、联合制片、衍生产品代理等业务,通过“外包”反哺“原创”。积极深化与抖音等的合作,做好小视频、表情包的原创和开发工作,发挥其短小精悍、受众广泛、传播迅速、制作周期短等特点,打造淄博网红打卡地。二是大力发展网络视听产业。借鉴张江产业园经验做法,着眼年轻一代对正向文化和内容的需求,积极创造条件,下大力气引进像阅文集团、bilibili、喜马拉雅FM等类型的企业,促进视频分享、视频点播及视频门户等业态共同发展,鼓励网络视听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数字阅读产业链各环节对接,推进“产业链+创新链”的产业融合升级,打造泛娱乐文化品牌。三是大力发展虚拟现实产业。依托淄博市市虚拟现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虚拟现实技术传承创新平台,大力发展虚拟现实(VR)与增强现实(AR),提升计算机视觉与图形学、传感器、网络通信、新型显示、人机交互等领域的核心算法和技术水平。推动在旅游景区、博物馆、展览展示、影视传媒、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的发展和应用。四是大力发展现代会展产业。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整合张店区会展办,成立市会展管理办公室,编制会展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高标准规划建设集展览、会议、餐饮、住宿、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会议会展场馆,积极争取承办各类产业和文化会展活动,推进会展产业化发展。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进行网上展会和移动展会,打造“永不落幕”的虚拟展览和更完整的展会服务,把淄博市市建设成为区域性会展中心城市。 (三)推动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一是突出“文化+科技”。借鉴西安、开封等地经验做法,引进高水平设计、创作团队,有针对性地运用4D成像、全息技术、建筑投影、水幕电影、激光造型等科技手段,在孝妇河湿地公园等区域,或结合齐故城、华侨城旅游综合体等重大项目建设,同步策划充分展示地域文化的大型实景演出,努力培育夜景经济。同时,在其他重点景区,也可策划规模适中的特色演出活动,提升景区吸引力。二是突出“文化+创意”。借鉴清明上河园的运营模式,加强对民间手工艺和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广泛征集,在步行街、知名旅游景区内开办淄博特色商品专卖店,引入非遗项目展演、地方民俗展示等项目,设立特色文化展示区。对五音戏、蹴鞠、齐韶新乐、聊斋俚曲等进行编排整理,对牛郎织女传说、孟姜女传说等进行重新演绎,对周村芯子、淄博花灯等给予扶持发展,全部搬上表演舞台,使传统民俗文化在市场经济中焕发新的生机。三是突出“文化+旅游”。加快推进景区品质提升,完善A级景区导视系统,高标准建设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导入旅游展示、文创、书店、咖啡等多种业态,科学策划以齐文化为主题的文化古迹游,以山水林泉洞等为依托的自然景观游,以赏花、采摘、乡村体验为特色的乡村风情游,以陶瓷、琉璃、丝绸、纺织等为主线的工业体验游。同时,建议淄博新区、中心城区老城区、各区县城区都应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富有特色的夜间美食街坊,带动夜间经济发展。 (四)着力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一是加快破解人才瓶颈。把文化产业作为实施“四大招引工程”、推进校城融合发展以及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重点领域,在引进专业院校、深化与市外专业机构合作、高层次人才认定、专业人才职称评定等方面,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和突破性的政策措施。制定淄博市市文化产业人才长期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等高校资源,通过开办相关专业、举办企业管理者培训、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文化企业等措施,努力满足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二是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对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面向市场、增强活力、提高服务。如对鲁山的保护开发,建议探索行政管理与开发运营相分离的新机制,成立鲁山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和开发公司,建立旅游景区(景点)所有权归国家,管理权由景区管理会承担,经营权交由企业的三权分立的现代企业制度,走集团化发展道路。三是统筹用好各类文化资源。如充分用好市体育中心资源,引进举办高水平体育赛事和文艺演出,带动文化消费。用好市文化中心资源,以保利大剧院为龙头,整合全市演艺资源,满足多元化的文化需求;将中国(淄博)陶琉馆和国艺馆纳入精品旅游线路,并作为研学游的重要基地,提升综合效益。 编辑:刘国政 校对:宋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