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9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8.67亿元,同比下降4.3%(扣除新增减税降费因素影响,增长6%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9.44亿元,增长5.23%。
【减税降费】 2019年4月1日,制造业、交通运输和建筑行业增值税税率分别由16%、10%调整为13%、9%,不动产进项税额由分2年抵扣改为允许一次性全额抵扣,实行覆盖全行业的增量留抵税额常态化退税机制。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计税方法。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性收费。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按原标准的80%执行,大幅下调企业6类合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征收比例。落实上述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全年新增减负约85亿元。
【财政政策机制】 2019年,市财政局强化政策集成,出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1+5”财政政策,严格执行转移支付分配与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增长奖励、重点园区“亩均税收”领跑者激励等措施,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和实体经济发展。强化资金集成,加大财政支持发展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资金,重点支持“四强”产业跨越发展、传统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强化服务集成,全面落实全市企业家大会精神,制定提升财政服务企业发展效能实施意见,完善涉企收费动态监管和公开机制,建立实行罚款处罚备案制度,提升财政涉企服务效能。
【项目资金保障】 2019年,全市财政部门适应公共财政导向,健全完善财政资金预算保障机制,支持鲁中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中心、国省道改造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依法依规适度举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9.28亿元,在全省率先完成新增专项债发行任务,为火车站南广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淄博校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提供有力支撑,其中成功发行高等院校校区建设专项债4.5亿元,是江北第1家、全国第2家发行的城市。采取财政出资企业市场化承接方式,有效保障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新区普通高级中学等教育项目、引黄供水等水利项目、区域公交枢纽等总投资244亿元的76个重点项目资金需要。
【基金平台】 2019年,淄博市按照“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的产业组织理念,以基金为载体,积极搭建资本及投资平台,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围绕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出台推进基金机构集聚发展的十条意见,成为全国含金量最高、政策最优的基金政策。先后向金控公司、齐鲁创投公司增资18亿元、5亿元,支持参与引导基金、创投基金投资运营。完善基金运作平台,与盈科资本、洪泰资本等社会资本合作设立覆盖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基金群,总规模达到535亿元。搭建基金招商平台,通过基金平台成功引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中化集团蓝星智云大数据平台等优质项目落地淄博。打造基金链接平台,以基金机构链接产业和要素资源,通过盈科资本招引总投资80亿元的项目落地淄博。
【社会民生支出】 2019年,全市财政部门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市民生支出375.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为75.3%。落实脱贫攻坚资金5.14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14亿元,增长23.32%。突出乡村振兴,全市整合设立总规模30亿元的乡村振兴重大专项,支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的淄博特色板块。突出污染防治,建立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分级负担,引导各级持续加大大气、水、土壤和固废治理力度,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财政体制改革】 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对下转移支付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把项目确定权交给基层,预算管理职责更加清晰。2019年市级“三公”经费继续“零增长”,公用经费统一压减5%,会议费、培训费统一压减10%,部门业务类项目支出压减11.62%,节省资金1.91亿元;优化预算执行动态监管机制,完善存量资金调度清理机制,强化专项资金整合,市级由373项整合至40项;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措施,首次向市人代会报告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资金使用效能更加高效。深化财政运行风险防控,突出“三保”支出保障,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强化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监管体系建设,从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淄博市政府债务率在省对市考核中获得满分,并列全省第一,隐性债务压减率列全省第三。
【国资国企管理】 2019年,市财政局依法履行财政出资人职责,制定实施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资总额管理、职责事项清单等制度办法,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审核备案机制和财务信息报告制度,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改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参股省融资担保集团,入股区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全市政府性担保体系初步建立。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加快推进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从严做好机构改革资产划转工作,充分发挥公物仓资产管理“调节器”作用,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专项口头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王薇薇)
【概况】 2019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8.67亿元,同比下降4.3%(扣除新增减税降费因素影响,增长6%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9.44亿元,增长5.23%。
【减税降费】 2019年4月1日,制造业、交通运输和建筑行业增值税税率分别由16%、10%调整为13%、9%,不动产进项税额由分2年抵扣改为允许一次性全额抵扣,实行覆盖全行业的增量留抵税额常态化退税机制。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计税方法。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性收费。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按原标准的80%执行,大幅下调企业6类合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征收比例。落实上述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全年新增减负约85亿元。
【财政政策机制】 2019年,市财政局强化政策集成,出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1+5”财政政策,严格执行转移支付分配与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挂钩、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增长奖励、重点园区“亩均税收”领跑者激励等措施,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和实体经济发展。强化资金集成,加大财政支持发展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资金,重点支持“四强”产业跨越发展、传统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强化服务集成,全面落实全市企业家大会精神,制定提升财政服务企业发展效能实施意见,完善涉企收费动态监管和公开机制,建立实行罚款处罚备案制度,提升财政涉企服务效能。
【项目资金保障】 2019年,全市财政部门适应公共财政导向,健全完善财政资金预算保障机制,支持鲁中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中心、国省道改造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依法依规适度举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99.28亿元,在全省率先完成新增专项债发行任务,为火车站南广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淄博校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提供有力支撑,其中成功发行高等院校校区建设专项债4.5亿元,是江北第1家、全国第2家发行的城市。采取财政出资企业市场化承接方式,有效保障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新区普通高级中学等教育项目、引黄供水等水利项目、区域公交枢纽等总投资244亿元的76个重点项目资金需要。
【基金平台】 2019年,淄博市按照“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的产业组织理念,以基金为载体,积极搭建资本及投资平台,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围绕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出台推进基金机构集聚发展的十条意见,成为全国含金量最高、政策最优的基金政策。先后向金控公司、齐鲁创投公司增资18亿元、5亿元,支持参与引导基金、创投基金投资运营。完善基金运作平台,与盈科资本、洪泰资本等社会资本合作设立覆盖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基金群,总规模达到535亿元。搭建基金招商平台,通过基金平台成功引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中化集团蓝星智云大数据平台等优质项目落地淄博。打造基金链接平台,以基金机构链接产业和要素资源,通过盈科资本招引总投资80亿元的项目落地淄博。
【社会民生支出】 2019年,全市财政部门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市民生支出375.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为75.3%。落实脱贫攻坚资金5.14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14亿元,增长23.32%。突出乡村振兴,全市整合设立总规模30亿元的乡村振兴重大专项,支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的淄博特色板块。突出污染防治,建立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分级负担,引导各级持续加大大气、水、土壤和固废治理力度,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财政体制改革】 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对下转移支付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把项目确定权交给基层,预算管理职责更加清晰。2019年市级“三公”经费继续“零增长”,公用经费统一压减5%,会议费、培训费统一压减10%,部门业务类项目支出压减11.62%,节省资金1.91亿元;优化预算执行动态监管机制,完善存量资金调度清理机制,强化专项资金整合,市级由373项整合至40项;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措施,首次向市人代会报告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资金使用效能更加高效。深化财政运行风险防控,突出“三保”支出保障,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强化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监管体系建设,从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淄博市政府债务率在省对市考核中获得满分,并列全省第一,隐性债务压减率列全省第三。
【国资国企管理】 2019年,市财政局依法履行财政出资人职责,制定实施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资总额管理、职责事项清单等制度办法,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审核备案机制和财务信息报告制度,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改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参股省融资担保集团,入股区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全市政府性担保体系初步建立。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加快推进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从严做好机构改革资产划转工作,充分发挥公物仓资产管理“调节器”作用,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专项口头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王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