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9年,全市优良天数180天,同比减少29天,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同比分别改善9.1%和5.0%。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同比分别恶化5.0%、5.7%、3.0%和10.9%,综合指数6.23,同比反弹4.4%。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率在全省排并列第7位,好于全省平均值(平均反弹5.2%),综合指数连续三年实现位次前移。全市16处市控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21.7毫克/升、氨氮0.72毫克/升,同比分别改善11.4%和21.7%。8个省控以上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21.8毫克/升、氨氮0.47 毫克/升分别改善13.5%和38.2%,水环境标准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消除劣Ⅴ类水体的年度目标任务。马踏湖流域综合治理的探索列入中组部十八大以来攻坚克难典型案例。
【行政审批】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材料452件,组织召开建设项目调度会17次,召开报告书评估会97次。研究各类许可事项203件;审批建设项目85个,辐射类环评21个,后评价及固废专章备案34个。凡是市以上重大项目,在项目主体作出守法承诺后,一律容缺受理。落实“1+N”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项目受理和审批全程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专家上门免费问诊”,全年组织开展延时服务30余次,上门服务80余次。
【总量减排】 2019年,全年共完成水处理、汽车制造等19个行业495个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其中重点管理154家,简化管理341家;变更排污许可证589个。开展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共摸排企业2288家,确认发证企业清单511家,严格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出具49个市级总量确认意见书。2019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较2015年累计削减率分别为16208.22吨、12271.87吨、2147.19吨、180.15吨。
【环境执法】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6次生态环境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7场听证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3件,全市共受理环保行政处罚案件1085件,处罚金额合计8634.24万元。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案例探索。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全年抽取检查企业547家,发现环境问题197家;出动网格员3168人次,排查建筑工地629家次,发现各类扬尘问题436个;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事项294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57件。在2019年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比武竞赛中,淄博市取得环境执法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
【生态保护】 2019年,淄博市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奖补机制,全年安排、使用各类环保专项资金20054万元。谋划开展生态环境规划,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课题研究工作,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信息数据审定,初步形成规划成果。启动淄博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初步完成报告编制工作。编制《淄博市化工企业聚集区基本情况调查报告》等,完成淄博市声环境功能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调整等工作。全力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参与开展“整治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湿地、公园等违法违规建筑”“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区域生态得到修复,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环境安全】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办理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11个,督导建设11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和2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开展放射源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年检查涉源单位68家,放射源891枚,排查整改问题225个;督促企业收贮废旧放射源41枚;对50枚高风险移动源进行GPS定位。参与处置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着火事件、高新区长亿能源爆燃事件等处置工作,科学合理应对“利奇马”台风,及时开展应急处置,防止重大环境事故发生。配合省厅筹备建设全省第一个专业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全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
【环保宣教】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各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270篇(条),组织、协调各类采访30余次,完成48期环保热线上线,解决问题200余个。在各类网站刊发信息1135条,审查信息20余万条;淄博环保微博、微信获得全国环保系统“中国环境政务新媒体市级最具影响力第七名”的殊荣;发现处置网络舆情33条、微博舆情771条。组织开展全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淄博环保世纪行活动,先后举办“强化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淄博建设”等专题培训班11期,培训人员2628人次。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向淄博市反馈问题26项,已整改完成18项,正在按序时进度整改8项;转办淄博市群众信访件771件,已销号763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淄博市反馈问题43项,已完成整改35项,正在按序时进度整改8项;交办信访件397件,已完成整改393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向淄博市反馈问题18项,正在积极推进;转办淄博市信访件283件,已完成整改269件。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回头看”向淄博市反馈问题30项,已完成整改14项,14个达到序时进度,2个未达到序时进度(反馈问题四“化工项目违建问题”和反馈问题六“117家化工企业违规销号问题”);交办淄博市信访投诉347件,已整改完成343件。
【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和巡查问题整改】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帮扶组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问题整改,顺利完成193个问题整改,完成率100%。扎实开展“绿盾”行动,全面完成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91个问题整改销号。全力做好“1+1+8”驻区督察迎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调阅、整理各有关部门资料10个批次,保障省“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驻淄央企专项督察】 2019年,淄博市成立两个督察组分别进驻齐鲁石化公司、中铝山东企业分别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督察,帮助企业查找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污染治理能力。督察期间,共检查单位242家(次),发现、整改问题325个,切实解决一批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
【全省率先建立首次轻微环境违法免罚制度】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目录清单》(第一批),明确界定9类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研究建立免罚清单,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王 晖)
【概况】 2019年,全市优良天数180天,同比减少29天,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同比分别改善9.1%和5.0%。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同比分别恶化5.0%、5.7%、3.0%和10.9%,综合指数6.23,同比反弹4.4%。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率在全省排并列第7位,好于全省平均值(平均反弹5.2%),综合指数连续三年实现位次前移。全市16处市控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21.7毫克/升、氨氮0.72毫克/升,同比分别改善11.4%和21.7%。8个省控以上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21.8毫克/升、氨氮0.47 毫克/升分别改善13.5%和38.2%,水环境标准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消除劣Ⅴ类水体的年度目标任务。马踏湖流域综合治理的探索列入中组部十八大以来攻坚克难典型案例。
【行政审批】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材料452件,组织召开建设项目调度会17次,召开报告书评估会97次。研究各类许可事项203件;审批建设项目85个,辐射类环评21个,后评价及固废专章备案34个。凡是市以上重大项目,在项目主体作出守法承诺后,一律容缺受理。落实“1+N”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项目受理和审批全程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专家上门免费问诊”,全年组织开展延时服务30余次,上门服务80余次。
【总量减排】 2019年,全年共完成水处理、汽车制造等19个行业495个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其中重点管理154家,简化管理341家;变更排污许可证589个。开展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共摸排企业2288家,确认发证企业清单511家,严格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出具49个市级总量确认意见书。2019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较2015年累计削减率分别为16208.22吨、12271.87吨、2147.19吨、180.15吨。
【环境执法】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6次生态环境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7场听证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3件,全市共受理环保行政处罚案件1085件,处罚金额合计8634.24万元。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案例探索。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全年抽取检查企业547家,发现环境问题197家;出动网格员3168人次,排查建筑工地629家次,发现各类扬尘问题436个;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事项294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57件。在2019年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比武竞赛中,淄博市取得环境执法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
【生态保护】 2019年,淄博市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奖补机制,全年安排、使用各类环保专项资金20054万元。谋划开展生态环境规划,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课题研究工作,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信息数据审定,初步形成规划成果。启动淄博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初步完成报告编制工作。编制《淄博市化工企业聚集区基本情况调查报告》等,完成淄博市声环境功能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调整等工作。全力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参与开展“整治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湿地、公园等违法违规建筑”“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区域生态得到修复,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环境安全】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办理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11个,督导建设11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和2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开展放射源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年检查涉源单位68家,放射源891枚,排查整改问题225个;督促企业收贮废旧放射源41枚;对50枚高风险移动源进行GPS定位。参与处置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着火事件、高新区长亿能源爆燃事件等处置工作,科学合理应对“利奇马”台风,及时开展应急处置,防止重大环境事故发生。配合省厅筹备建设全省第一个专业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全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
【环保宣教】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各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270篇(条),组织、协调各类采访30余次,完成48期环保热线上线,解决问题200余个。在各类网站刊发信息1135条,审查信息20余万条;淄博环保微博、微信获得全国环保系统“中国环境政务新媒体市级最具影响力第七名”的殊荣;发现处置网络舆情33条、微博舆情771条。组织开展全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淄博环保世纪行活动,先后举办“强化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淄博建设”等专题培训班11期,培训人员2628人次。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向淄博市反馈问题26项,已整改完成18项,正在按序时进度整改8项;转办淄博市群众信访件771件,已销号763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淄博市反馈问题43项,已完成整改35项,正在按序时进度整改8项;交办信访件397件,已完成整改393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向淄博市反馈问题18项,正在积极推进;转办淄博市信访件283件,已完成整改269件。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回头看”向淄博市反馈问题30项,已完成整改14项,14个达到序时进度,2个未达到序时进度(反馈问题四“化工项目违建问题”和反馈问题六“117家化工企业违规销号问题”);交办淄博市信访投诉347件,已整改完成343件。
【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和巡查问题整改】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帮扶组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问题整改,顺利完成193个问题整改,完成率100%。扎实开展“绿盾”行动,全面完成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91个问题整改销号。全力做好“1+1+8”驻区督察迎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调阅、整理各有关部门资料10个批次,保障省“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驻淄央企专项督察】 2019年,淄博市成立两个督察组分别进驻齐鲁石化公司、中铝山东企业分别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督察,帮助企业查找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污染治理能力。督察期间,共检查单位242家(次),发现、整改问题325个,切实解决一批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
【全省率先建立首次轻微环境违法免罚制度】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目录清单》(第一批),明确界定9类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研究建立免罚清单,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王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