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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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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技术监督
2017年5月3日,山东名牌申报说明会(市质监局供稿)【概况】2017年,国家、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较2016年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国家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96.48%、省级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95.9%,市级监督抽查712家企业40余种工业产品,抽检产品893批次,合格率98.2%。 【质量工作考核】2017年,市质监局组织对8个区县和高新区2016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业产品质量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区县、高新区2016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业产品质量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召开2015—2016年度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通报会,通报全市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并就2016—2017年度省对市质量工作考核进行安排部署。分别代市政府起草《淄博市2016—2017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自评报告》和《2016—2017年度淄博市质量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准备质量工作考核材料评审和实地核查。【名牌带动战略】2017年,市质监局组织全市73家企业编写并向社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扎实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广鲁泰纺织公司抓质量、创品牌的经验和做法,带动全市形成一批名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国家质检总局《质检内参》刊发《全程跟进服务,提高供给质量》专题文章进行报道。加大质量管理培训,召开全市质量品牌专题培训班,全市150余家大中型骨干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赴武汉大学参加“质量管理与创新培训班”,有效提升企业的质量品牌意识。汇总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改革事项“品牌强市”单项工作指标评分细则》,报市新旧动能转换办公室,对区县政府“品牌强市”工作开展考核。引导企业争创山东名牌产品、山东服务名牌,参加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组织全市108家企业进行“2017年企业质量信用及名牌申报”培训。全年全市共有14个产品获评“山东名牌产品”,11个单位获评“山东服务品牌”,13家企业参加2017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 【质量强市建设】2017年,市质监局发布《2016年淄博市工业产品质量状况报告》,为市政府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工业强市建设科学决策提供数据参考。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各种有效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做好全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编制准备工作。全力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开展,首批确定淄川建筑陶瓷、博山泵类、钢板弹簧为重点的提升产业,印发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整治动员会,有效促进三类产品质量提升。淄川建筑陶瓷和博山泵类产品被省质监局列入拟申请创建国家级质量提升示范区名单。 【标准化战略】2017年,市质监局着力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新增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立项3项,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立项22项。召集36家企业负责人部署“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计划,支持有关企业通过制定实施团体标准展现技术优势。帮助东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产业链下游公司联合制定氟硅材料领域团体标准。组织承担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任务的镇、村负责人参加省委农工委和省质监局联合举办的“美丽乡村标准化培训班”。认真落实好“推动思远模式走出去”和做好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及国家级农业标准化服务试点项目要求精神,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惠民生促降耗】2017年,市质监局落实《计量发展规划》,加强计量能力建设。全年新增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项,累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35项,授权强制检定计量标准85项。参加全国计量科普知识竞答活动,两人获得“全国计量科普之星”称号,3人代表山东队参加全国计量科普知识现场总竞答活动,获三等奖,市质监局被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做好全市气代煤工程燃气表检定服务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动员各方力量全力保障全市气代煤工程所需的煤气表检定工作。8—10月全市共完成气代煤工程燃气表检定72557只。开展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26家环境监测机构在用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管理,指导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认真总结能源计量管理特别是开发应用能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监测系统的经验;引导支持中石化催化剂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运用“互联网+能源计量”技术加强能源资源计量以及排污计量管理。市质监局被市政府授予“淄博市节能考核突出单位”称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2017年,市质监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对45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22家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快严专项行动。制订《全市特种设备领域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淄博市化工产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工作方案》,实地排查企业1329家,发现一般隐患1086项,督促整改完毕957项。全力抓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全年特种设备定检率维持在为91.8%以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对环保督查工作的要求,完成列入淘汰范围燃煤锅炉的注销工作。结合国家质监总局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成功开发移动式压力容器灌装控制系统及监管平台,在部分企业投入使用,有效解决危化品生产企业非法充装的行为。国家局试点项目张店区电梯分类监管取得实效。 【简政放权】2017年,市质监局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调整公布《淄博市质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随机抽查事项从原来的10项调整为9项,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三最”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3月,取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4月,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调整为行政许可,取消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管理、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登记。经过调整,市质监局行政权力清单共涉及行政权力事项133大项,427项内容,责任清单共涉及部门主要职责12项,部门职责边界1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0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按照《淄博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设立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公布信息公开等9项公共服务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全部予以取消,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年检全部予以取消,凡是没有法定依据、与证照核发和年检挂钩的政府制定培训全部予以取消。 【行政执法】2017年,市质监局围绕特种设备、重点产品质量先后组织开展“质检利剑”“双打”等近20项专项执法打假行动。检查各类企业300余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0余起,申请法制强制执行1起。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打假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先后选派10余名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局、省局培训。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执法工作在省政府“双打”工作考核中获得满分。加强对区县局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明确行政执法层级监管责任,组织协调跨区域重要投诉举报、大案要案的督察督办,提高执法打假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打假维权行动。全年处置投诉举报72起,调解质量纠纷48起,业务咨询575起,处结率100%,为企业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万元,受到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好评。 【认证认可】2017年,市质监局共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89家,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36家,食用农产品认证企业3家。印发《开展全市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69家,发现问题机构24家。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煤炭检验检测机构、涉环保类检验检测机构、机动车“安环”检验检测机构等专项资质认定监督检查。检查煤炭质量检验检测机构9家,涉环保类检验检测机构39家。印发《关于对建陶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在淄川、张店、周村三个区县部署开展建陶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 【棉花检验和絮棉制品执法打假】2017年,市质监局扎实做好棉花纤维检验工作。积极参与新疆监管棉入库检验工作,先后承担章丘、德州等4个仓库的国储棉轮出公证检验任务,山东省内完成棉花检验2627批,累计83058.99吨。在奎屯市两个新疆监管棉库承担监管棉入库公证检验任务,通过与山东省纤检局等单位的合作,完成50余万吨的检验量,创下淄博纤检所赴疆检验量的新高。年内检查棉花加工企业6家、纺织用棉企业4家,辖区棉花仓储单位1家;在蚕茧收购季节,集中对全市蚕茧收购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4家蚕茧收购加工企业的7个茧站;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辖区内学生服生产企业和学校学生服“双送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学校18家,学生校服生产企业16家,立案查处质量违法案件12起。开展对童装及婴幼儿服装、运动服、学生校服、床上用品、纱线、针织面料等130个批次的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合格率91.9%。(张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