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部主任吕少林(前排左三)在淄博调研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市物价局供稿)【概况】2017年,全市物价管理工作按照调控要强、改革要稳、营商要优、保障要实、服务要新的要求,以创新服务、提升效能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成稳定物价、推进改革、优化环境、保障民生、提升效能等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
【价格调控】2017年,市物价局围绕3%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科学把握经济物价形势,改进完善价格调控方式,保持物价运行平稳。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1.2%,低于于全省(1.5%)、全国(1.6%)水平。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加强跟踪了解、分析研判和预警,实时掌握价格动态。全年报送各类价格监测数据3万条,撰写分析报告70余篇,常规报表800余份,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价格宣传稿件300余篇,通过物价部门户网站、物价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各类价格信息400余篇(条),发布价格形势分析12篇;印发《物价信息》13期,发布《淄博市价格周报》51期,有效引导价格舆论和市场预期。2017年9月28日,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到淄博五中进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市物价局供稿)2017年6月28日,“中国·淄博化工产品价格指数”正式运行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市物价局供稿)【价格监管】2017年,市物价局制定实施价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等制度规定,从源头上规范价格监管行为。建立完善价格领域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和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增强执法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全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67起,实施经济制裁667万余元,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2次,发放政策提醒函和价格政策宣传页5000余份,规范市场价费秩序。开展涉企收费专项调查和检查,调查代表性企业20家,市直部门、单位96家,检查市直部门、单位20家,没收、罚款金额460余万元。优化价格举报处理流程,全年受理价格举报投诉3249件,办结率100%。
【价格服务】2017年,市物价局持续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成本调查监审及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开展成本监审项目11个,净核减成本2.16亿元;办理价格认定55件,标的额1785万元。认真做好“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和12345市民热线工作,受理群众价费问题44个,全部进行回复;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0件,全部面对面进行回复。拓展价格服务渠道,联合卓创资讯创办《淄博市价格周刊》,每周将全市重要领域、重点行业价格动态信息发送到重点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价格动态,服务企业经营决策。
【价格改革】2017年,市物价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开31项原先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3项原先由市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全面落实并推进阶梯电价、阶梯气价和阶梯水价政策。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完善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先后两次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限价;制定文件规范全市“电代煤”“气代煤”工程相关价格政策。修订《淄博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2016年制定的医改方案委托第三方机构作进一步跟踪评估。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部署要求,先后为部分企业落实电价补贴1.5亿元,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环保收费价格政策,全面落实环境监测收费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激励企业治污减排。
【公平竞争审查】2017年,淄博市按照国家、省部署安排,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7〕11号),成立淄博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涵盖41个市直部门、单位,并于12月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印发《淄博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在全市正式推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建立统一有序、公开透明的市场体系提供重要保障。推动市场竞争形成市场价格、市场价格配置市场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促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淄博化工产品价格指数”正式上线运行】2017年,市物价局联合卓创资讯编制完成的“中国·淄博化工产品价格指数”,顺利通过山东省2017年7月6日,山东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现场交流会暨价格认定业务骨干培训班在淄博举行(市物价局供稿)物价局组织的专家评审。6月28日,举行正式运行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中国·淄博化工产品价格指数”系统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期,其涵盖的采样规格品包括化工行业16个初级产品、塑料行业10个初级产品、橡胶行业2个初级产品,共涉及三大行业28种产品,是淄博历史上第一个由政府部门编制发布的价格指数和全省首支工业品类价格指数,实现淄博特色优势产业价格指数体系建设的新突破,极大地提升淄博化工产品知名度和价格话语权。
【“三最”城市建设】2017年,市物价局对淄博市“三最”城市指标体系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和动态调整,保留17个审批部门的32项收费项目。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13项,年可减轻企业负担4150余万元,对与重大项目建设关联密切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由2500元/平方米降至2000元/平方米;编印淄博市《市属和驻淄单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和《市直部门和驻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加强对区县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有新突破”工作情况的督导和调度考核,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建立并日渐完善。
【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2017年,市物价局强化价格争议调处职能,主动融入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总体布局,实现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区县全覆盖,被市委改革办列入全市98项自主创新改革事项。至年底,全市建立价格争议调处站点77个,受理调处价格争议纠纷案件216起。7月,全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现场会在淄博召开,淄博工作经验向全省推介,得到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和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打造价格公共服务品牌】2017年,市物价局从服务工业强市建设入手,打造“价格服务进企业”品牌。聚焦“双五十强企业”和重点项目企业,实行领导挂包和“直通车”制度,向企业发送征求意见建议信300余封,印送价格政策宣传手册400余本,寄送物价信息100余期、价格周刊15000余份,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价费矛盾和问题。从延伸价格监测服务入手,打造“价格信息社会服务”品牌。大力推进互联网+价格服务,依托实时价格监测系统、物价微博微信平台和社区LED电子显示屏,构建起集监测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大屏及公共媒体“四位一体”的价格监测信息综合发布平台,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从链接产销、直接服务入手,打造“平价商店”稳价惠民品牌,全市开办“平价商店”22家,实现稳定物价、企业增收、群众受益三方共赢。
(白勤耕)
价 格 管 理
视图
2017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部主任吕少林(前排左三)在淄博调研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市物价局供稿)【概况】2017年,全市物价管理工作按照调控要强、改革要稳、营商要优、保障要实、服务要新的要求,以创新服务、提升效能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成稳定物价、推进改革、优化环境、保障民生、提升效能等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
【价格调控】2017年,市物价局围绕3%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科学把握经济物价形势,改进完善价格调控方式,保持物价运行平稳。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1.2%,低于于全省(1.5%)、全国(1.6%)水平。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加强跟踪了解、分析研判和预警,实时掌握价格动态。全年报送各类价格监测数据3万条,撰写分析报告70余篇,常规报表800余份,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在各级各类媒体刊发价格宣传稿件300余篇,通过物价部门户网站、物价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各类价格信息400余篇(条),发布价格形势分析12篇;印发《物价信息》13期,发布《淄博市价格周报》51期,有效引导价格舆论和市场预期。2017年9月28日,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到淄博五中进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市物价局供稿)2017年6月28日,“中国·淄博化工产品价格指数”正式运行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市物价局供稿)【价格监管】2017年,市物价局制定实施价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等制度规定,从源头上规范价格监管行为。建立完善价格领域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和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增强执法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全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67起,实施经济制裁667万余元,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2次,发放政策提醒函和价格政策宣传页5000余份,规范市场价费秩序。开展涉企收费专项调查和检查,调查代表性企业20家,市直部门、单位96家,检查市直部门、单位20家,没收、罚款金额460余万元。优化价格举报处理流程,全年受理价格举报投诉3249件,办结率100%。
【价格服务】2017年,市物价局持续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成本调查监审及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开展成本监审项目11个,净核减成本2.16亿元;办理价格认定55件,标的额1785万元。认真做好“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和12345市民热线工作,受理群众价费问题44个,全部进行回复;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0件,全部面对面进行回复。拓展价格服务渠道,联合卓创资讯创办《淄博市价格周刊》,每周将全市重要领域、重点行业价格动态信息发送到重点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价格动态,服务企业经营决策。
【价格改革】2017年,市物价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开31项原先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3项原先由市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全面落实并推进阶梯电价、阶梯气价和阶梯水价政策。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完善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先后两次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限价;制定文件规范全市“电代煤”“气代煤”工程相关价格政策。修订《淄博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2016年制定的医改方案委托第三方机构作进一步跟踪评估。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部署要求,先后为部分企业落实电价补贴1.5亿元,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环保收费价格政策,全面落实环境监测收费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激励企业治污减排。
【公平竞争审查】2017年,淄博市按照国家、省部署安排,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7〕11号),成立淄博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涵盖41个市直部门、单位,并于12月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印发《淄博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在全市正式推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建立统一有序、公开透明的市场体系提供重要保障。推动市场竞争形成市场价格、市场价格配置市场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促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淄博化工产品价格指数”正式上线运行】2017年,市物价局联合卓创资讯编制完成的“中国·淄博化工产品价格指数”,顺利通过山东省2017年7月6日,山东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现场交流会暨价格认定业务骨干培训班在淄博举行(市物价局供稿)物价局组织的专家评审。6月28日,举行正式运行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中国·淄博化工产品价格指数”系统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期,其涵盖的采样规格品包括化工行业16个初级产品、塑料行业10个初级产品、橡胶行业2个初级产品,共涉及三大行业28种产品,是淄博历史上第一个由政府部门编制发布的价格指数和全省首支工业品类价格指数,实现淄博特色优势产业价格指数体系建设的新突破,极大地提升淄博化工产品知名度和价格话语权。
【“三最”城市建设】2017年,市物价局对淄博市“三最”城市指标体系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和动态调整,保留17个审批部门的32项收费项目。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13项,年可减轻企业负担4150余万元,对与重大项目建设关联密切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由2500元/平方米降至2000元/平方米;编印淄博市《市属和驻淄单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和《市直部门和驻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加强对区县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有新突破”工作情况的督导和调度考核,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建立并日渐完善。
【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2017年,市物价局强化价格争议调处职能,主动融入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总体布局,实现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区县全覆盖,被市委改革办列入全市98项自主创新改革事项。至年底,全市建立价格争议调处站点77个,受理调处价格争议纠纷案件216起。7月,全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现场会在淄博召开,淄博工作经验向全省推介,得到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和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打造价格公共服务品牌】2017年,市物价局从服务工业强市建设入手,打造“价格服务进企业”品牌。聚焦“双五十强企业”和重点项目企业,实行领导挂包和“直通车”制度,向企业发送征求意见建议信300余封,印送价格政策宣传手册400余本,寄送物价信息100余期、价格周刊15000余份,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价费矛盾和问题。从延伸价格监测服务入手,打造“价格信息社会服务”品牌。大力推进互联网+价格服务,依托实时价格监测系统、物价微博微信平台和社区LED电子显示屏,构建起集监测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大屏及公共媒体“四位一体”的价格监测信息综合发布平台,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从链接产销、直接服务入手,打造“平价商店”稳价惠民品牌,全市开办“平价商店”22家,实现稳定物价、企业增收、群众受益三方共赢。
(白勤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