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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有律师事务所99家,公职律师办公室3个,公司律师事务部1个,执业律师1219名;有公证处8家,公证员、助理公证员65人;市和区县均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51人;有司法所89个,各级调解组织3400个,调解员21643人;有司法鉴定机构20个,司法鉴定人员138人。5月25—26日,司法部部长张军到淄博市调研司法行政工作。10月31日至11月1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市政府有关被评议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市司法局位居第一。 【普法依法治理】2017年,调整充实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法治淄博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淄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解读和宣传《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条例》为指导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宣讲达5700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45万人次。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市司法局组织编印《淄博市2017年度学法用法读本》1万余册,面向市直机关免费发放。联合相关部门举办“青春同行·为了明天”青少年普法微视频比赛,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安全、禁毒等教育。严格执行考核考评机制,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博山区被表彰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周村区被表彰为第三批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周村区张楼村等14个村(社区)被授予第七批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全市各级司法部门按照“临街落地、前店后厂”要求,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并入“12345”市长热线,开通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服务群众提供平台支撑。周村区、高青县、沂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基地。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配套制定《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指导各区县政府建立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和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为服务群众做好制度保障。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2017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联合市财政局制定《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各区县印发《实施意见》,制定《补助经费管理使用细则》等配套文件,建立工作台账、服务标准和工作评价等基本制度,形成以各级财政投入为基础、村级资金为补充的投入机制。指导各区县研究制定法律顾问遴选制度,明确聘任条件、聘任方式和聘任程序,在法律顾问合同签订上,实行“双向选择”。举办法律顾问教育培训会30多场次,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水平。逐步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台账、联席会议、重大事项报告、信息公开、检查评估等工作机制,形成市司法局管总、区县司法局牵头负责、村(社区)和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被纳入《淄博市2017年改革任务台账》,明确管理监督考核责任。淄博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 【律师管理】2017年,市司法局推进律师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56名律师担任市、县(区)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律师入选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法律专家库,24家律师事务所入选市法律服务公共资源平台。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在市律师协会设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作为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受理平台。在市律师协会建立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加强和改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案件调处机制。选派优秀律师到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值班和参与化解、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组织、引导律师极开展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2名律师志愿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0余名律师到团市委、市妇联、市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值班接访,协助相关部门依法调处信访案件,为到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千名律师千场法律知识讲座、千场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与团市委联合开展“你好·青春”法律知识巡讲活动和“青春保护伞”行动。 【公证管理】2017年,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淄博监管分局联合发文,对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工作提出要求。鲁中、沂源县公证处以推广发挥公证强制执行效力为切入点,分别拓展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的公证赋强业务。淄川公证处全力办好棚户区和旧村改造工作中涉及的公证业务,探索“房票”安置,保障棚改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全市公证机构实现随时随地办证、无纸化办公,办证时间的大幅缩短。组织开展年度公证质量专项检查活动。6月,与泰安、日照、临沂、聊城、德州六市开展联合集中查卷,抽检公证员31人,抽查卷宗155份。其中,优秀卷宗65份,占抽查卷宗总数的41.9%。市公证员协会与市律师协会,鲁中公证处等8家公证处分别与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等9家律师事务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10月25日,市编办发文同意将鲁中公证处由行政体制调整为市局领导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人事和财务预算管理。是年,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业务38047件,增长18.3%。 【法律援助】2017年,市司法局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全市建立农民工、军人军属、少数民族、法院、看守所、强制戒毒所、监狱、特教学校、老龄机构、驻淄高校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站154个,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升级扩容。开展省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规范县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全市9家法律援助机构全部设立临衔落地服务窗口,配套便民设施。创新便民服务措施,优化审批、指派流程,实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建立完善市级法律援助律师库,公开详细信息,由群众自主选择。全年办结法律援助案件5002件,增长15.3%。 【司法鉴定】2017年4月,市司法局印发《淄博市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2017—2019年)》。遴选出省级专家库候选人19名上报省司法厅和省司法鉴定协会。1—2月,开展2016年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工作,淄博市参加考核的20个司法鉴定机构,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是年,全市办理鉴定案件8318件,增长9.4%。 【司法考试】2017年,淄博考区报名考生1826名,实际参考1412名。此次考试实行“净考”,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应试人员除准考证、身份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合格人员217人,含条件放宽地区6人,通过率15.37%。 【人民调解】2017年,市司法局制定《2017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考核细则》(人民调解部分共40分),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每月通报一次考核情况,形成工作考核推进的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优秀调委会及调解员评选、金牌案例及“我的调解故事”评选、“金牌热心大妈”海选、人民调解卷宗质量评查等活动,淄博市7个集体、26名个人获全国及省级人民调解荣誉称号。截至年底,全市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882个,在法院、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信访局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室116个,在26个领域建立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03个。全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8575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8.7%。 【司法所建设】2017年,全市司法系统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打造在全省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品牌司法所。按照落地、沿街、便民的要求,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和省级明星司法所创建工作。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专项督查,编印《司法所工作文件汇编》,配发到各区县司法局和镇(办)司法所。举办全市司法所长高级研修班,提高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基层法律服务】2017年,市司法局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工作,对统一收案收费、接谈笔录、事项告知书、委托代理合同等进行重点检查,与法律服务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与所主任、合伙人定期谈话机制。对因案件代理引发的当事人投诉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专项核查工作,全面肃查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和学历造假行为,树立良好的法律工作者形象。召开学习贯彻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座谈会、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市直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会,传达落实省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两个办法相关工作。 【社区矫正】2017年,市司法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排查走访社区服刑人员3332人,其中确定重点社区服刑人员187人,全部落实管控帮教措施。探索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市综治办、淄博监狱、鲁中监狱、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联合印发《关于驻淄监狱、戒毒单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立联系点的意见》,从驻淄5家狱所选派89名人民警察,就调查评估、训诫谈话、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方面指导帮助工作。从湖田监狱抽调25名民警,对全市89个基层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进行检查。开展青年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活动,联合团市委印发《关于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组织山东理工大学、淄博彩虹公益中心、淄博红十字心理救援中心等机构的青年志愿者参与到社区矫正志愿服务中来,全市有1125名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举办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是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867人,累计解除10706人,在矫3161人,其中,缓刑2960人,假释125人,暂予监外执行48人,管制28人,无一人发生重大恶性案件。 【安置帮教】2017年,市司法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排查走访安置帮教对象9464人,其中重点安置帮教对象298人,全部落实管控帮教措施。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和“青春同行护航明天”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利用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开展“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截至年底,全市有安置帮教对象9490人,其中,刑满释放3059人,解除矫正6431人,逐人建立帮教小组,帮教率达100%,安置率在96%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监狱工作】2017年,市司法局加大湖田监狱建设协调推进力度,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组织干警一对一挂职学习锻炼,请省监狱局对场所布局、安防设施等进行现场指导。制定实施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等制度,为监狱执法工作规范化运行打下坚实基础。12月19日,新监狱正式启用。 【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现场会】2017年11月23日,省政府在淄博市召开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通报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淄博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海田致辞,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申延军代表淄博市发言。 (姜淑怡)